读《红与黑》后感
读完司汤达的《红与黑》后,我确实觉得这是本有趣的小说。在我看《红与黑》之前,有人问我为什么要看《红与黑》。对大部分选择去读的书来说,其实没有太多标准,可能就是听说很著名,而唯独这本《红与黑》不太一样。
这本书我的一位高中同学推荐给我的,他是一位体育生。没错,就跟所有的体育生一样,成绩都是倒数的。可有一天我发现,原本一直要出去活动的他,竟然奇迹般地坐在座位上看书,不知是不是老师给他指点了迷津,让他找到了正途。一连几乎一个月吧,他就坐在那里看书,一连看了好几本书,大家都笑他转性了。
记得那是一次期中考试之后,语文分数下来,刚发下卷子他就惊异地叫了起来,向周围众人展示他的卷子,这一下全班都知道原来他的作为拿了高分,几乎是他平时作文分数的一倍。那分喜悦,溢于言表。下课后,他做了一个让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举动,他把语文卷子折起来,把作文分数那一面放在最前面,插在了胸前的衬衫口袋里,只露出一个分数,在课堂里走来走去。这就像一个英雄有了最好的谢幕,一场戏有了最好的结局。
有一天我就问他,你看了这么多书,最有意思的是哪一本?没错,就是这本《红与黑》。
刚开始看,让我有种不太习惯,因为我总感觉书中人物有太多的内心独白,很像是话剧的剧本,而不是一本纯粹的小说,不过慢慢的也就习惯了, 可能是我对于小说有了一些先入为主的印象。
书主要内容是讲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崇拜拿破仑,追求名誉和荣耀,想要成为英雄的故事。他因为能够用拉丁文背下全本《圣经》,在那个时代几乎无往不利,哪怕是在那个等级阶级如此严明的时代,他也能被所谓的上流所接纳(至少表面上是的),在20将出头的年纪就为侯爵所器重,可谓前途无量。
但他一心想要成为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把征服有夫之妇作为英雄主义,最后还因为此丧了命。后来他又与侯爵的女儿——玛特尔纠缠在一起,于连与玛特尔的恋爱之旅,是我觉得全书最有意思的地方。玛特尔自小高高在上,因为于连的与众不同而爱上了他,甚至她自己也不知道是否是爱,只是与他人对其顺从不同,于连敢于违逆她,不卑躬屈膝。于连的朋友教他,要先假装追求她圈中的另一人,然后对其不理不睬,这样一段时间之后,就会让她陷入疯狂。于连照做了,玛特尔也确实陷入了疯狂,甚至愿意成为其奴隶,甘愿放弃名利,与她私奔。我想这也是我那位高中同学推荐给我的原因,这一段在恋爱中的男女都应该看看,或许能有所启发。若是真爱,套路又何妨。
可原本就要飞黄腾达的于连,最后因为有夫之妇的一封信,陷入了愤怒,竟拿着手枪要去杀了他的旧情人——瑞那夫人。原本克制理性的他,在要达成目标的前一刻,陷入疯狂,葬送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结局既是悲剧也是喜剧。悲剧的是,于连死了,玛特尔拖着孕体拿着他的头颅,抚摸着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丈夫;喜剧的是,他们都达到了心中所想的英雄主义,于连英雄般的死去,玛特尔英雄般的埋葬自己的丈夫。
可如果英雄主义要以生命为代价,是对是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