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万山讲伤寒论8集主证,兼证

什么是主证?主证是指决定全局而占主导地位的证候。如以六经的提纲证而言,则有太阳病的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的主证,阳明之为病的胃家实的主证,少阳之为病的口苦咽干目眩的主证;太阴之为病的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的主证,少阴之为病的脉微细、但欲寐的主证,厥阴之为病的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的主证。如以方证而言,则有以发热汗出恶风为主的桂枝汤主证;以恶寒无汗、身痛气喘为主的麻黄汤主证;以口苦喜呕、胁痛胸满、往来寒热为主的小柴胡汤主证,以烦渴、汗出、高热、脉大为主的白虎汤主证,以不大便、腹满痛、潮热谵语为主的大承气汤主证;以吐利腹满、饮食不振、自利益甚为主的理中汤主证,以四肢厥冷、下利清谷、脉微细为主的四逆汤主证;以消渴、气上撞心、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为主的乌梅丸主证。
 六经方证的主证,是辨证的关键,反映了疾病的基本规律,是最可靠的临床依据。因此,我们对主证要一抓到底,抓而不放,才有实际应用的价值。只有先抓主证,才符合辨证的思维方法,才能进一步认清兼证和变证,分清辨证的层次,而使辨证的程序井然不紊。
那么,什么是兼证?兼证必须在主证的前提下出现,它附于主证而存在,但又补充了主证证候的不足。凡在主证基础上而见新的证候的,就叫做兼证。举例而言,如桂枝汤的主证为发热、汗出。恶风。若兼见气喘。或者兼见项背强儿几等,这便是桂枝汤的兼证。兼证同主证的关系起到了互相为用、相得益彰的效果。但是必须指出,如果属于六经提纲证的主证,而出现另一经兼证的,则往往属于合病与并病的范围,就不能按兼证来看待。如太阳病的提纲证,而又出现胸胁苦满的时候,则多为太阳与少阳并病。如果太阳病的脉浮身痛和阳明病的心烦、口渴同时出现,则叫“二阳合病”。为此,我们所说的兼证,并不是合病与并病,两者必须分开而不能相混。兼证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它和主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自然形成的证候,所以它离不开本经发病的范围。如桂枝汤兼证的喘和项背的强几几,都和中风表不解有关。因此,它和合病、并病的实质不同。
为此,如果我们只知抓主证,而对兼证不顾,就不能做到随证应变,也不能随着兼证的出现,制订有效的治法。我认为主证和兼证是并行而不悖的关系。主证反映病之常,兼证则反映病之变。做到知常达变,方足以尽辨证之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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