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夏多地用电负荷破纪录,电价改革方向引热议

连日的晴热高温天气,加之工业生产快速发展,让江苏省用电负荷攀上高峰,其销售电价因此作出相应调整。

7月14日13时20分,江苏电网调度负荷创下历史新高,首次突破1.2亿,达到1.204亿千瓦,同比增长4.6%。

根据江苏省发改委发布的《2021年夏季尖峰电价调整政策》,从7月15日至8月31日,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尖峰段(10点到11点,14点到15点)在峰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1元,该政策适用于315千伏安及以上大工业用户。

除江苏外,浙江、上海、陕西西安、安徽合肥等地进入7月以来,电网负荷纷纷刷新历史纪录。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说,7月14日,上海最高用电负荷达到3352.7万千瓦,创历史新高。

面对逐年攀升的用电负荷,如何通过价格机制反映供电成本、供求关系?多名业内人士认为,各地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执行峰谷分时定价政策,有利于优化配置社会资源。

2018年至今,我国工商业电价已经“三连降”,居民电价基本稳定。不过,随着新能源电量渗透率提升,如何消化对应的消纳成本仍然存在挑战。

上半年销售电价怎么调

6月1日起,广西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新方案。根据方案,在基础电价上,峰谷时段电价上下浮动,高峰上浮21%,低谷下浮21%,最大峰谷电价差为每度电0.2454元。

从时段来看,峰平谷时段各8小时,高峰时段为9:00~12:00、18:00~23:00,平段为7:00~9:00、12:00~18:00,低谷时段为00:00~7:00、23:00~24:00。

广西的调整,扩大了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全国版图。事实上,全国多数省份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建立电力交易市场前已实施峰谷分时电价。从细则上看,广西峰谷时段电价上下浮动的比例基本持平、峰平谷时段的各段时长基本相当,这也符合全国其余省份多年贯彻的做法。

不仅是工商业电价,峰谷分时还体现在居民电价上。河南洛阳国网供电公司在今年6月表示,夏季用电高峰期,市民可自愿申请峰谷分时电价。民用峰谷分时电价的标准是: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在分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12元;每日8时至22时在分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提高3分钱。

国网洛阳供电公司表示,对于夜间空调使用频率较高的居民来说,峰谷分时电价能适当减少生活开支。不过,与全国许多地方一样,洛阳的居民电价峰谷分时计算政策遵循居民自愿申请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20年底各省发布的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从2021年1月起,多个省份不同程度地下调了工商业用电价格。例如,重庆市两部制用电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分别下调1.77分、1.27分、0.77分、0.21分。

此外,广东、江苏等省份还在今年实施了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优惠政策。即,同一地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累计人数满5人及以上,可申请每户每月第一、二、三档分别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累计人数满7人及以上,可选择执行居民合表电价,不执行阶梯加价。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一户多人口”政策实质上是给用户降了电价,减轻多人口家庭的电费负担。南方电网数据显示,自6月1日起广东省实施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截至6月30日,广东电网公司已受理申请超过7.3万单。

“从上半年来看,销售侧电价没有明显的上调迹象,反而给了特定人群以优惠空间。”一名资深行业人士如此总结。

我国电价处于较低水平

近期,国家发改委至少两次公开提及电价改革。

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十四五”时期将持续深化电价改革,加快理顺输配电价结构,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6月24日,国家发改委在回复一位网民提问时表示,长期以来,我国试行较低的居民用电价格,居民电价较大幅度低于供电成本,是因为工商用户承担了相应的交叉补贴。

中国电价在国际上究竟处于什么水平?国网能源研究院于2021年3月发布的报告显示,在国际上,与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新兴经济体、美国等相比较,我国电价均处于较低水平。

从工业用户销售电价看,2019年,35个OECD成员国的工业电价平均为每千瓦时0.908元;我国为0.635元,占35国平均水平的70%,在36个国家中列倒数第九位。

从居民用户销售电价看,2019年,35个OECD成员国的居民电价平均为每千瓦时1.352元;我国为0.542元,仅占35国平均水平的40%,在36个国家中列倒数第二位。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供电成本的差异,多数国家的工业用电都低于居民用电价格。但我国居民和工业用电价格却长期存在倒挂。

发改委在上述回复中表示,按照进一步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逐步缓解电价交叉补贴,使电力价格更好地反映供电成本,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形成更加充分反映用电成本、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居民电价机制。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长期以来,我国电价结构扭曲,交叉补贴严重。尽管2012年7月起,我国各地实行《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将居民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但是这仅仅解决了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居民用电价格整体偏低的情况没有改变。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曾鸣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长期以来,我国存在居民电价偏离价值、偏离成本、交叉补贴日益严重等问题。近年来,随着煤炭价格走高、国民经济发展对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要求,使得能源电力企业面临较大经营压力,急需通过电价结构和电价水平的调整来纾困。

他建议,电价改革应该遵循三条原则:第一,无论是居民、工商业电价还是其他电价,应该尽可能地反映供电成本,建议调整阶梯电价政策的电量划分标准和电价水平。第二,用电价格适当反映供求关系,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建议阶梯电价与峰谷分时电价相结合。第三,尽可能降低交叉补贴,兼顾商品属性和公用事业属性,建议调整居民电价和工商业电价水平。

消化成本存挑战

当前,我国正在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根据国网能源研究院测算,2025年新能源电量渗透率超过15%后,电力系统的消纳成本预计将是2020年的2.3倍。

对此,林伯强解释,尽管今年的光电、风电在发电侧基本实现了平价上网,但是使用这种不稳定的可再生能源需要更多的额外投入。为了保障安全、稳定、充足的电力供应,可再生能源需要通过远距离传输、大规模调度以及储能技术等辅助手段,这些都会抬高供电成本。

“一方面,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正式启动,电力企业首当其冲,火电等传统能源的发电成本随之增长;另一方面,建设新型电力系统需要投入大量的改造和运营费用。”他总结说。

不过,这些成本是否会传导到电力价格上仍然是个问号。信达证券能源行业首席分析师左前明对第一财经分析,2020年山西、内蒙古等省份曾提出打造“电价洼地”,利用低电价成本优势,助力新兴产业、高科技、高产出、低能耗产业项目落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从长期来看,供电成本可能会体现在用户侧电价上。但是短期内,综合考虑支持国家实体经济发展等多种因素,不会出现大幅度调整。”左前明说。

事实上,从2018年起,我国一般工商业电价已经连降三年。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的任务要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降价10%。2020年初,国家发改委出台文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规定电网企业在计收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即电费再降5%。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用改革办法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推进能源、交通、电信等基础性行业改革,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收费水平。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原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教授陈树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现在要向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转型,需要增加技术投入。但是,电力是人们生活最基本的必需品,应该充分发挥现有众多科技成果的技术优势和研发实用的先进技术,加强电力成本管理,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及电力企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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