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做,天在看!遭雷劈的真人真事!
我们经常听老人们讲做了伤天害理的事要遭天打雷劈,这不是没有道理的。
冥冥之中自有天道,因果报应,丝毫不爽,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殊不知,古往今来,雷殛恶人的事例屡见不鲜,古书中多有记载,不可胜数,只是 人们都很少读古书,所以不了解罢了。即使读了,也不予相信,认为是古人杜撰出来用来劝善惩恶的。
其实不然,古人著书,相当严谨慎重,为子孙后代负责,怎会像现代人一样胡编滥造呢?怎能以一己之短见,抹杀无数之事实呢?
再说,就算是个别的事例不真实,但是不可能全是杜撰的吧。而且古书中记载的雷殛之事,多是针对忤逆不孝、谋财害命、邪淫乱伦之事,绝非偶然,在此试举几例。
一、天雷震死不孝子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了一个事例:乾隆戊辰年,河间县西门外桥上,天雷震死一人,端跪不倒,手举一纸包,未遭雷火触及,打开一看乃是砒霜。众人不解其中缘由,不久此人的妻子听说后急忙赶来,见到此人也不哭,她说:“早就知道会有此事,现在后悔也晚了。
他经常打骂老母亲,昨天忽然萌生歹念,想买砒霜毒死老母亲,我哭着劝了一晚,他也不听。”此不孝子想用砒霜毒死老母亲,罪大恶极,天理不容,所以遭到天谴。此事时间、地点、人物记载详细,绝非杜撰。
二、谋杀正妻,被雷击死
唐湘清居士所撰《因果报应录》中也记载了一件事例,与此事有相似之处:据聂云台老居士(民国时期上海企业家,乐善好施)讲,有个叫谢祥岩的人在上海一个外国人家中做厨师,一家五口。其妻蒋氏,性情朴实,孝顺婆婆,常织布补贴家用。
可是谢祥岩却在外面勾搭上了别的女人,要娶姘妇为正妻,想与蒋氏离婚,他的母亲不允许。
谢祥岩就与婶母商议,设计谋杀蒋氏,在戊辰年五月十二日 晚上,将毒药投放在桂圆汤里给蒋氏吃。
忽然间天起黑云,风雨大作,霹雳一声,谢祥岩与婶母,都遭天雷打死。谢祥岩的阴囊和腿部都被打裂,婶母的头面被劈去 一半。谢祥岩犯下邪淫罪恶,又谋杀正妻,被雷击死。
这两个案例,一个不孝,谋杀老母,一个邪淫,谋害正妻,所以顿遭显报。
由此可见,举头三尺,决有神明,善恶之报,丝毫不爽,世人能不知所畏惧吗?
三、不孝之报,被天雷震死
梁恭辰《北东园笔录》中记载:厦门有个陈某,为人心狠暴戾。他有个五十多岁的老母亲,陈某支使母亲如同奴隶。稍不如意,就骂詈百出,不可名状。
母亲经常在背后悄悄流泪。邻居们都劝他说:“这是你的母亲,做儿子的哪有对母亲这样的?”陈某昂昂不睬。
一天,母亲有事回来晚了,做饭稍晚,陈某怒目而视,骂道:“做一顿饭都不能,不死还能干什么?”说完,突然间天昏地暗,风雨骤至,一 声霹雳,闻者无不胆战心惊,陈某被天雷震死。脸上还留有朱红色“不孝极恶之报”六个小字。
四、雷击恶人,报应昭彰
一九四八年八月七日,重庆《陪都晚报》刊登一则通讯:本月初三日,贵州修文县发生一件果报之事,颇堪寻味。
修文县岩脚乡李姓农民,家有妻子,以及年方周岁之男孩一人,夫妻视此子如宝贝,每日出外工作,均抱此孩同往,以防发生意外。
李某过生日,赴城买母鸡一只,返家后,命妻炖鸡,其妻遂将鸡洗净,置于锅内。煮不久,李某因田内工作未完,即偕妻往田内工作,估计返家时,鸡必煮熟,即饱餐一顿。
其子因午睡未醒,不便携出同往,恐其著凉,随将棉被一条盖在小孩身上,二人放心而去。谁料刚走不久,同村之陈某,因家中走失母鸡一只,四处找寻, 均未获得,乃至李某家中,忽发觉锅内煮有母鸡一只,即错认为己物。
李某、陈某向来有嫌隙,陈乃将鸡取出,心尚不甘,复施极残忍之手段,将李某之子放置锅内,取鸡代之而去。
不久李某夫妻返家,床上之孩子不见,方感惊疑,突然见锅内有异,前往一看,当时魂飞天外,原来二人之独生子被煮烂死于锅内,皮肉均裂, 惨不忍睹。
二人见状,痛不欲生,当夜李妻即忧病而亡,李某亦自杀而死。
隔了一日,雷雨大作,陈某竟被雷击死,在陈某尸旁,死有野猫一只,口内尚有鸡毛数根。
因此知谋杀李某之子,凶手即为陈某,而食陈某之鸡者为野猫,故陈某及野猫均被雷击。
呜呼!世间法律所不能治者,天律竟森严不爽,发雷以惩其冥冥罪恶,报应昭彰,万人目击,岂不可哀可惧也耶!
五、赖账对天发誓,果遭雷击
据《东南快报》报道,2008年8月26日下午,福建省福清东瀚一男子为赖账手持铁棍对天发誓,称如确实欠钱就遭天打雷劈,结果一分钟后就遭雷击,所幸最终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男子姓许,三年前一朋友结婚,曾让黄某代包500元礼金,后来自己渐渐忘了此 事,心有不甘的黄某在朋友面前颇有怨言。
26日下午,黄某手持木棍冲到许家逼债,许某也持铁棍相持,但碍于面子始终不肯承认欠钱。
最后黄某表示,如果许某敢对天发誓自己没欠钱,他就不要这个钱。
许某一听果然当众发誓,称如果真欠钱就遭天打雷劈,没想到一分钟后,许某果真被击倒!
福清莲峰边防派出所接到报警,把该男子送到医院抢救,医生证实,男子确实是被雷电击伤。医生告诉边防,所幸当时电量较小,没有对许某造成致命伤害。经过治疗,许某最终脱离生命危险。
从这个事例我们可以知道:人间耳语,天闻若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凡人举心动念,天地鬼神悉知悉见。
而且,更不可乱发毒誓,人一发誓,即有天地鬼神为之证盟,如果违背誓言,其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六、见死不救,遭雷劈!
忤逆不孝、谋财害命会遭恶报,见死不救也有报应。
这是1974年夏天发生在山东高密县律家村的故事。这村有家单姓人家,有个姑娘二十多岁,这一天她用自行车带着母亲去高密县城她姐姐家串亲戚。
回家的路上,在路边发现一个新的小毛毯卷,打开一看是个小孩,还有些钱,她母亲说:“抱着吧。” 这姑娘说:“要这个干什么?”于是就把小孩抖搂出来,拿了小毛毯和钱就走了。这小孩不长时间就死了。
事隔没几天,她到离她村十几里地的村去修水利设施出工,突然天气骤变,乌云密 布,惊天动地的霹雳一个接一个,干活的社员没等生产队长下令就扛起铁锨往家跑,跑到离她村不远的一个地方,这姑娘在后边喊:“你们快跑吧,我跑不动了!”
跑在前面的人拉开她约有一节子地的距离,这时有人看见一个霹雳的同时,从天上下来一根碗口粗的大火柱子,直冲她头顶霹了下来,震倒了一片人。
不多时前面的人慢慢地爬了起来,只有她趴在地上没起来,身上光光的,衣服霹成一绺一绺的烂布条,零零碎碎,有挂在树上的,有在地上的。
谁也不敢过去,生产队长大着胆子过去把她翻过来,刚过去的时候,发现她背上写有金色的四个字“见死不救”,不一会就消失了。
唐湘清居士感慨说:雷击一事,现代科学说是触电所致。因人体与电流接触,人体即变为导电体,以致引起灼伤而死。
可事实上,一个人如果做出丧天害理之恶事,每每遭遇雷击,不仅古代史籍及历代笔记中常有记载,近代新闻报纸中也经常看到。
从以上古今中外的诸多事实可以证明,雷击恶人,确有其事。奈何世人一叶障目,每多不信。
道经言:“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
“为人莫作亏心事,举头三尺有神明;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人生不过百年,善恶皆有因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