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未成年人犯法,该如何处罚?答案值得今天借鉴!

近几天,大连一个13岁的初中男孩,以极端恶劣的手段谋杀了一个10岁女孩,甚至叫嚣“反正我是未成年人,杀人不用偿命”,引起社会公愤,被网友称为“恶魔男孩”。然而,由于这个男孩未满14周岁,还属于未成年人,受到免除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保护,只能被收容教养。

一边是175厘米身高的强壮初中男孩,一边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该如何为逝者讨回公道,又该如何维护法律尊严,这成了最近网络热议的话题。

将如何判决“恶魔男孩”,笔者不清楚,但如果将这个“恶魔男孩”放到中国第一个法治时代——秦朝,他将会是什么命运?秦朝法律给出的答案引人深思!

1975年,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被发现以来,不断地有新的秦简面世,迄今已有11批。随着对这些秦简的研究展开,慢慢构筑起了秦法律的基本框架。在秦律中,就有关于秦朝如何界定未成年方面的部分法律条文。

在秦律中,有一个奇特现象,就是非常重视身高,《仓律》、《法律答问》和《封诊式》都有身高的法律条文,其中“身高六尺”更是重点。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方潇教授:‘六尺’曾作为秦人‘开始’承担法律责任的身高界限。但因‘六尺’仍属‘小’即未成年,故与成年犯罪相比仍有区别,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对为轻。

那么,秦律成年男子的身高究竟多少呢?由于云梦睡虎地秦简《封诊式》中有“子小男子某,高六尺五寸”的记载,一个“小”字,说明“高六尺五寸”则仍属“未成年”,所以学者推断“高六尺五寸”以上的男人,应该算成年男子的一个标准。

上世纪70年代,在甘肃嘉峪关,考古专家发现两把汉代骨尺,一把骨尺长23.8厘米,一把长23.6厘米。由于汉承秦制,因此秦代一尺可能与之相同,秦朝“身高六尺”,大约是141.6-142.8厘米,“六尺五寸”大约就是153.4-154.7厘米。

需要注意的是,秦朝法律中,身高未满六尺的狭义未成年人犯罪,并非完全不担责任,如果是“以共盗为主要表现的共犯”(主要犯罪分子)和“某些株连”(谋反诛三族之类)的话,依然要受到法律惩处,而得不到豁免。

显然,如果以秦律为依据,那么身高已经175厘米的“恶魔男孩”,肯定要受到法律严处。

那么,秦律只是一刀切的以身高论是非吗?其实,秦朝法律并非我们印象中的呆板,而是还有一些弹性,比如以下一个案例。

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甲盗牛,盗牛时高六尺,毄(系)一岁,复丈,高六尺七寸,问甲可(何)论?当完城旦。

甲盗牛,盗牛时身高六尺,囚禁一年,再加度量,身高六尺七寸,问甲应如何论处?应完城旦( 秦汉时的一种刑罚名)。

按照上述秦律解释,盗牛贼身高六尺,虽然到了秦律处置年龄,但承担的法律责任应该相对为轻才对,为何囚禁一年之后,还要再一次测量,然后又一次给予“城旦”处罚?

原因很简单,所谓“盗马者死,盗牛者加”,秦朝将牛马看成非常重要的财产,对盗马贼直接处死,而不问是否成年;对于盗牛贼要重罚,所以即便这个盗牛贼才身高六尺,但因为盗取重要财产,那么就要追加重罚。反过来,如果身高六尺盗窃一般财产,就会从轻发落。

大连这个“恶魔男孩”所为极为恶劣残暴,远比盗取贵重物品来的严重,如果换在秦朝,单就行为本身而言,可能根本不会得到免责保护。

众所周知,是否成年,如今我们以年龄而论,难道秦朝法律中完全不看年龄?其实并非如此,秦朝判刑会考虑年龄因素,毕竟秦朝也会出现幼童式的“姚明”。

云梦睡虎地秦简《秦律杂抄·傅律》:匿敖童,及占(癃)不审,典、老赎耐。百姓不当老,至老时不用请,敢为酢(诈)伪者,赀二甲。

可见,秦朝官方是掌握百姓年龄的,由此才能明确是否免除或减轻法律责任。换言之,百姓一旦犯罪,虽然主要以身高而论,但也不会完全否定年龄因素。

具体如何断案,秦简中并未记载,这里可能就需要看两个因素:一是所犯案件是否恶劣,二法官自己掌握一定的尺度,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尽管秦朝法律无法制裁“恶魔男孩”,但却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多借鉴与思考,从而避免未来悲剧的再度发生,让行凶者逃脱法律制裁,让受害者死不瞑目。

尤其上述盗牛贼一案,虽然犯法时“身高六尺”,还处于广义上的未成年人,一定程度上受到法律保护,但却因属于严重犯罪,而最终一年之后身高达到了标准,再给予“城旦”的重罚!

因此,未来的未成年人方面法律,能否考虑到身高、犯案性质等问题,而不是简单的以年龄来衡量。毕竟,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本质,目的保护未成年人,而不能成为个别未成人犯罪的“护身符”!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