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哲学论】自我的本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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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020
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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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哲学论》这本书的前半部分的内容,维特根斯坦把世界、图形、思想、命题、语言通过一连串的逻辑推演,构建了一个逻辑严密的分析哲学体系。而这个逻辑的起点是世界,终点是语言。
记住两句话就可以: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语言是命题的总和。
那什么是自我?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自我是我思吗?在西方哲学的认识论中, 自我问题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在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看来,自我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解释,理性主义者认为,自我是思想、意识、精神的主体,就像理性主义哲学家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而以经验主义者认为,自我是由习惯形成的知觉的集合体,自我是一束知觉,经验主义者哲学家贝克莱说:“物是感觉的集合”,“存在就是被感知”。那自我究竟是什么?维特根斯坦从语言分析的角度给出了不同的解释。
自我是表现的主体吗?自我是经验的对象吗?维特根斯坦否认了这两种说法,他认为,自我不是表现的主体,也不是经验的对象,他说:自我是个主体,它不属于世界,而是世界的界限。自我是认知的起源,但是我们无法认识它。维特根斯坦是如何论证的呢?
这里我们首先来说明一下“主体”这个概念,主体是相对于客体而言的,这个概念在西方哲学里面非常模糊,上面说了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有截然不同的答案,我们来举一个例子,我们说:一个人是一个主体,一个公司也有一个主体,一个国家也是一个主体。比如一个公司的主体,你能说是全部成员的集合吗?显然不能,因为公司的主体还包括知识产权、团队文化、团队创造力等等,它是一个非常抽象和模糊的概念。
同样个人也是,个人的主体显然不仅仅是眼耳鼻舌身的组合,人有思想、意识和情感等等。所以,主体简单来看,它具有精神性也具有物质性,其实在维特根斯坦的思想里面,主体是高于精神和物质性的存在,类似一个看不见的第三者,类似于上帝,但它并不存在。
维特根斯坦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他说,我们去哪里找我们的主体呢?它们就像是我们的眼睛和眼睛所看到是外界世界一样,我们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们透过眼睛能看到世界,但是我们无法看到自己的眼睛。同时,反过来,在视野中也没有任何东西使得你可以推论出哪些是被眼睛看到的,维特根斯坦同时说,我们的经验中,也没有一部分同时是先天的。
这是什么意思呢?独立的自我是不存在的。比如我正在看手机,但是我无法从独立自我的高度,看到我自己正在看手机。比如我正在照镜子,我看到我的眼睛,但是我无法看到我正在照镜子。再比如,你试着思考一个思想,你能在思想之外发现一个思想者吗?也许我可以想象有一个思想者独立于思想之外,但进一步反省就会发现,这也不过是我思考的另一个思想而已。
所以维特根斯坦认为,我们无法在世界上发现主体,然而我在世界上却有许多经验,我们会说“这是我的经验”,但这不等于说“这是我的财产”,因为并没有拥有这个经验的主体。虽然我从我的世界中消失了,不在我的世界中出现,但是世界仍然是我的世界。就好比一个人站到悬崖上看下面的世界,但是他无法看到身后的世界一样。
所以,维特根斯坦说,主体不属于世界,然而它是世界的一个界限。从某种意义上说,自我是不存在的,我们不能思考我们不能思考的东西,我们也不能说我们不能思考的东西。所以,维特根斯坦认为,我的语言的界限,就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这是前期维特根斯坦关于自我问题的思考。
好了,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后面将继续分享这本书其他内容,我们下一篇文章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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