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命第一”,不能没有原则

保命第一“不能没有原则

人的生命是可贵的,对于个人来说生命只有一次。因此,爱惜生命是必须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在许多情况下,首先要保全自己的生命,这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

但对待坏人坏事方面,如面对坏人逞凶,看到坏人作案,碰到坏人逃跑,遇到坏人非礼,面对强敌,需要为大众献身的时候,就要坚决斗争,直到有可能献出生命,这时,不是保命,而是要保护我们的民族气节,保护我们对祖国的热爱,保证对人民的忠诚。

挑战法律底线的坏人,他更怕死,如他狗急跳墙,夺走了别人无辜的性命,他也难逃法网,如你即使牺牲了,罪犯一般不敢再作案了,间接的保护了别人。犯法迟早被抓,岂不是为民除害了。

就是在强敌面前,有众多兄弟挺身而出,为民族而战,在向我开枪中也许会救到众人,这就是不可战胜的民族精神。

现在的法制宣传部门,常片面要求处处以保全性命为前题,使凶恶的坏人如入无人之境,必然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更大损失,也给公安部门带来压力和麻烦。

说重一点,这是一剂麻醉剂,不利于社会的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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