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猫腻无处藏身
为了迅速占领市场,赢得消费者信任,近些年一些电商运用刷单、好评造假等行为提升店铺形象,不乏“先提价再打折”、商品以次充好、质次价高、假冒伪劣等现象,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尴尬的是,由于电子商务买卖双方往往距离较远,消费者一旦上当受骗,维权成本颇高。
此次公布的暂行规定,最鲜明的特色是科学量化规定。如针对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时“先提价再折价”的现象,明确规定折价、降价的基准;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或者期限的,应当显著标明。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或者赠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侵权产品、不合格产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不得作为奖品和赠品。
不仅如此,针对有奖销售方式等促销经营行为,暂行规定明确了有奖销售的类别,细化了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认定标准,将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奖金额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5万元,并对经营者在有奖销售过程中的义务进行了规定,为企业合规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
《新华日报》评论员梅剑飞指出,线上经济近些年虽然在消费业态中突飞猛进,其为经济建设的贡献有目共睹,尤其是拉动内需带动消费的作用不容小觑,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些负面做法与不良影响也应有政策干预、及时规范。暂行规定发布,更好地规范其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互联网经济专家高扬表示,暂行规定对虚假促销、不履行优惠承诺、巨奖销售等行为明确了相关监管原则。应该肯定的是,此规定科学量化地规范了经营者的促销行为,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相关部门应切实施行。毫无疑问,促销新规落地之日,也是促销猫腻无处遁形之时。
有评论指出,优化消费环境正是提升社会消费信心、扩大内需的重要一环。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规范与否,看似只是整个消费环境优化中的一部分,却与每个人的消费行为息息相关,暂行规定出台可谓恰逢其时,是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