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打新娘,自受其辱

新郎家境一般,花费几十万元订婚娶亲,已经山穷水尽,甘心情愿,无怨无悔,表现出新郎足够的诚意和爱意,新娘家承诺的陪嫁没有兑现,新郎也没有怨言,但新婚之日新娘不下婚车,要新郎给38000元的下车费,新郎忍无可忍,彻底发怒失控,将新娘拽出车,拳打脚踢,边打边骂,不愿意结婚就滚,新娘从地下爬起,一声不吭,也不要钱了,在悲哀的气氛中举行婚礼,38000元真有需要可以协商沟通交流,不是钱的问题,是尊严人格,最不能容忍的是,新娘为钱以婚礼要挟威胁新郎,手段卑鄙无耻,士可杀不可辱,为钱不惜触犯新郎作为男人的基本底线,不能容忍,新婚是人生最幸福美好的大喜之日,新娘贪婪无度,把婚姻当交易不可饶恕,现场挨揍,无人劝阻,体现民意,此人不揍,不能服众,新娘分文未得,放弃要钱,皮肉受苦,颜面扫地。凡事有度,欺人太甚,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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