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研究】甲骨文中的数字合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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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文
合文,又称“合书”,是指把二字或以上的词语浓缩成一个汉字书写单位(一个方块字字符)的文字形式,涉及构字部件的置换、重用,有时甚至会减省部分,而读音则仍保留原本的多音节读法不变。
关于合文,中国文字博物馆馆长黄德宽教授等指出:“古文字一般是一个字作为一个书写单位,记录一个相对应的词,这种方式奠定了汉字书写记词的传统。从殷商甲骨文始,就出现了将两个字组合书写在一起的现象,这就是合文。甲骨中的合文现象,多见于记录数字和先公先王的名号上。写成合文的两个字,有时可以共用偏旁或笔画。“
黄德宽教授进一步指出:“古文字中的'合书'也是一种省减方式,这种方式是通过两字互借偏旁或笔划,再加上重文符号标示,以求得书写的简便。”“'合文'省减与同字内部借用笔划或偏旁省减是一致的,只是'合文'跨越了两个字和书写单位,因此,需要加标志符号。"
由于合文至少包含了两个字,通过合文的字序等特点,借助于甲骨文的书写特点和行款,可以对甲骨文时代的一些语言文字特点做出判断,以印证现有关于甲骨文研究的相关成果。
合文最早见于商代文字(甲骨文),在甲骨文里,合文被大量的使用,合文的应用也非常普遍。在金文里,也有少数的合文,如:小臣、武王、文王。合文到秦汉以后就不大出现了。
合文在商代甲骨文中的形式有4种:
①上下合写在一起,如:五十、六十、小甲。
②左右合写在一起,如:太乙、太丁、太甲、示癸、五月。
③包容在一起,如:雍巳。
④三字合在一起,或先上下相合或先左右相合然后再与第三字相合,如:十三月。
甲骨文数字合文
当然,在甲骨文中并非所有的合文是单独存在的,而是与析书形式同时并存。所谓“析书”,就是甲骨文的合文并非总固定地写成合文,有的分开写,称之为“析书”。
考殷人对于数目的组合,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十倍数合书(百、千倍数也如此)。二是十倍数析书(百、千倍数也如此)。三是数目之间以“有”字相系。
甲骨文的数字合文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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