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被罚60万!设置4个账套、虚增收入23亿,审计机构是这家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责令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二、对韩义文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
上市公司审计机构:
2014年度、2015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年度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韩义文等11名责任人员)
为抬高公准股份的股价,用股权质押获取融资,时任公准股份董事长、总经理韩义文决策、指使财务人员进行财务造假。公准股份在2014年、2015年、2016年期间对内部管理与对外披露的会计核算分别设置账套:2014年设置了002号和099号两个账套,2015年设置了001号、002号和099号三个账套,2016年设置了001号、002号、088号和099号四个账套。其中2014年099号、2015年099号、2016年001号账套核算的数据用于内部管理,上述账套均以真实发生的业务为依据进行记账;2014年002号、2015年002号、2016年002号账套核算的数据用于编制对外披露的报表,伪造的财务数据都记录于上述三个账套中。此外,公准股份全资子公司绥棱天昊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昊养殖)、公准股份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七合畜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合畜牧)各有1套账,编号为005号账、007号账。
公准股份通过虚构业务方式、伪造收付款票据、虚增部分客户的业务规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虚减财务费用,实现虚增利润目的。经核实,公准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共计虚增营业收入1,075,642,375.30元,虚增营业成本960,171,451.41元,虚增利息收入、虚减财务费用1,589,628.88元,虚增利润总额117,060,552.77元,占当期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107,750,676.25元的108.64%;公准股份2016年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共计虚增营业收入1,221,907,873.99元,虚增营业成本1,109,628,802.60元,虚增利息收入、虚减财务费用2,058,154.57元,虚增利润总额114,337,225.96元,占当期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114,899,082.81元的99.51%。
公准股份通过伪造银行入账凭证、资金转出不入账、虚增利息收入等方式虚增银行存款。韩义文中国农业银行6228××××1364、6228××××9273两个账户于2014年至2016年曾用于公准股份采购与销售业务的结算,将两个账户于2014年年末、2015年年末、2016年年末的余额记入公准股份的银行存款余额中。
经核实,2014年12月31日,公准股份现金实际余额为5,069,868.79元;公准股份中国农业银行海伦支行0843××××0242账户实际余额3,937.94元,中国农业银行海伦支行6228××××0816账户实际余额18.05元,交通银行哈尔滨大安支行2310××××3246账户实际余额46.63元,交通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2310××××5654账户实际余额10,299.00元,光大银行哈尔滨东大直支行7598××××4282账户实际余额780.48元;天昊养殖中国农业银行绥棱县支行0844××××0562账户实际余额401.49元;韩义文中国农业银行6228××××1364账户实际余额226,531.34元。综上,2014年公准股份实际银行存款余额为5,311,833.72元,当期披露的货币资金总额为428,477,323.75元,公准股份累计虚增银行存款423,165,440.03元,占当期年度报告披露资产总额508,844,808.54元的83.16%。
2015年12月31日,公准股份现金实际余额109,490.44元,天昊养殖现金实际余额8,385.00元,七合畜牧现金实际余额47,092.33元;公准股份中国农业银行海伦支行0843××××0242账户实际余额0.25元,中国农业银行海伦支行6228××××0816账户实际余额108.37元,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5620××××0309账户实际余额1,091.62元,交通银行哈尔滨大安支行2310××××3246账户实际余额14,249.54元,交通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2310××××5654账户实际余额480.98元,光大银行哈尔滨东大直支行7598××××4282账户实际余额1,208.63元,龙江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2009××××0288账户实际余额42,000,000.00元;天昊养殖中国农业银行绥棱县支行0844××××0562账户实际余额402.88元;七合畜牧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5620××××0138账户余额53,200.25元;韩义文中国农业银行6228××××1364账户实际余额179.31元,中国农业银行6228××××9273账户实际余额211,988.00元。综上,2015年公准股份实际银行存款余额为42,447,877.60元,当期披露的货币资金总额为661,480,960.19元,公准股份累计虚增银行存款619,033,082.59元,占当期年度报告披露资产总额753,672,360.27元的82.14%。
2016年12月31日,公准股份现金实际余额56,765.16元,天昊养殖现金实际余额49,303.30元,七合畜牧现金实际余额16,544.33元;公准股份中国农业银行海伦支行0843××××0242账户实际余额1,557.89元,中国农业银行海伦支行6228××××0816账户实际余额98.78元,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5620××××0309账户实际余额342.02元,交通银行哈尔滨大安支行2310××××3246账户实际余额1,028.06元,交通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2310××××5654账户实际余额3,473.76元,光大银行哈尔滨东大直支行7598××××4282账户实际余额1,108.30元,中国农业银行肇东北方储蓄所0841××××0540账户余额46,247.49元;天昊养殖中国农业银行绥棱县支行0844××××0562账户实际余额1,303.95元;七合畜牧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5620××××0138账户余额10,087.52元;韩义文中国农业银行6228××××1364账户实际余额0.21元,中国农业银行6228××××9273账户实际余额69,088.73元。综上,2016年公准股份实际货币资金余额为256,949.50元,当期披露的货币资金总额为668,218,759.11元,公准股份累计虚增银行存款667,961,809.61元,占当期年度报告披露资产总额842,186,130.89元的79.31%。
为虚增营业收入,公准股份在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中虚构记载主要客户销售金额。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总额分别为413,391,400.44元、486,859,477.01元,均高于2015年实际实现的合并营业收入120,775,169.23元和2016年实际实现的合并营业收入171,734,297.33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责令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二、对韩义文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
三、对宫传忠、胥丽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的罚款;
四、对晁烨、孙运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五、对韩义平、霍志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
六、对吴秋辉、高东升、艾晶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