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 赵应来//人生拾忆 (连载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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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 赵应来//人生拾忆 (连载十二)
人生拾忆
(连载十四)
稷山 赵应来
第十四部分 创办枣企
1991年,亲家赵俊狮要办蜜枣加工厂,我答应给他帮忙。进入实质创办阶段,亲家弄不下资金,也不擅长管理,我只得加入成为股份企业。所以厂名就是“同兴蜜枣加工厂”。
当年蜜枣企业大形势不好,老厂基本上都赔钱。我们管理抓得紧,严格成本核算,账面计算是盈利的。总投资13万元,生产蜜枣6万多斤,市场价2.5元一斤算,可卖15万元。
但是,和董家庄人合伙走了一车蜜枣被骗了。当时签合同约定不付现款拉货,10天后付款。结果货走后连人都找不到了。我亲自去侯马,经过三天的查询总算找到了人,谈判无果只得起诉。
合同上有侯马工商联的公章,侯马市工商联理应负责。经过几次开庭总算打赢了官司,但一直得不到执行。
20年后的2010年,本村同巷在外工作人员程方元(侯马检察院)说他能办了。我答应让他去办,就放心地把所有手续给了他并写了委托书。经过一年左右的时间,他说要回3万元,他开支了5000(这是应该的花费),但是余下的2.5万他却给了他哥程吉元了。吉元说我亲家欠他一万元,给了我一万元了事了。
至今程方元见我只字不提此事,我也没再问过他。心里不知道该如何谢谢他了!
后
稷
文
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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