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不器——论语注解,第一六.三章
【原文】
孔子曰:“禄之去公室(1)五世(2)矣,政逮于大夫四世(3)矣,故夫三桓(4)之子孙微(5)矣。”
【注释】
(1)禄:官员的俸给。去:离开。公室:指鲁国的国君,当时各诸侯国君主多以称公,居住地称“公室”,后来借此代指国君。
禄之去公室:国君不能决定官员的俸给,即国君不能决定官员使用,引申为君主失去了权力。
(2)五世:自鲁君丧失政治权力到孔子说这段话的时候,经历了宣公、成公、襄公、昭公、定公五代。
(3)四世:自季氏最初把持鲁国政治到孔子说这段话时,经历了文子、武子、平子、桓子四代。
(4)三桓:鲁国当政的三卿,仲孙、叔孙、季孙都是桓公的公子庆父、叔牙、季友的子孙,故皆称孙,由于庆父为庶子之长,所以后来把仲孙改称为孟孙,统称为“三桓”。
(5)微:衰落。
【解读】
第16.2章孔子讲了“(礼乐征伐)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本章就是以鲁国的实例来说明。三桓执掌鲁国政权之后,历经四代,权力得到巩固后,后世子孙也开始变得平庸,对权力也不够敏感和珍重,就出现阳货开始把持季氏的家事而干预国政的请况,即孔子所说的“陪臣执国命”(第16.2章)。
【译文】
孔子说:“国君失去了权力,已经五代了;国家大政掌握在大夫手里已经四代了,所以三桓的子孙现在也衰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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