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开国皇帝发放了很多免死金牌,为什么很多功臣并没能免死?
朱元璋起初发了很多免死铁券(金牌),为何那些被他杀的功臣却不用免死铁券(金牌)?
免死铁券是赐予高官大臣的免死凭证,借此可以在犯罪后,免于死刑或其他刑罚,而且此铁券还可以继承。这种制度是汉高祖所创,也算是历史悠久,但真正用铁券来获得免死的人并不多。
朱元璋创立了大明帝国,虽然朱元璋在之后滥杀功臣,但在刚建国不久,朱元璋还是在拉拢人心上花费了不少功夫,免死铁券就是其中一种手段。
史料记载:
“洪武三年,大告武成,论功行赏,公爵者十人,侯爵者二十八人,铁券丹书,誓诸白水,河带山砺,爰及苗裔。”
洪武三年的时候,朱元璋论功行赏,公爵十个人,侯爵二十八个,都赠与了免死铁券,代表了最高等级的荣誉。这其中就包括李善长、傅友德、王弼、耿炳文、冯胜、郭英、徐达、李文忠、沐英等等,李善长牵扯胡惟庸案被杀,傅友德被朱元璋逼死,冯胜牵扯蓝玉案被杀等。
这些功臣都被授予免死铁券,但都没有获得幸免,那么这些功臣,为何没有用免死铁券来免于死罪?
免死铁券有前提条件
免死铁券只能赠予对国家贡献最大的功臣,只有被封为公、侯、伯爵位的人,才能受此功勋。也就是说先不论这东西的效用如何,想要得到它非常苦难,不仅要有军功在身,还得封有爵位,缺一不可。
李善长是大明开国第一功臣,自然要赋予最高荣誉象征,免死铁券,李善长可以凭借铁券免两次死罪,儿子可以免一次死罪。也就是说如果超过这次数,这铁券就失去了意义,当然具体的这个次数是依据什么来定义,解释权都在朱元璋那里。
史料记载:
“封韩国公,岁禄四千石,子孙世袭。予铁券,免二死,子免一死。”
朱元璋设定的铁券兑换规则之一,那就是谋反罪名不算在内,也就是你犯了其他罪过,可以免死,比如侵占百姓田产、比如贪污受贿,但一旦查明你有造反图谋,免死铁券即刻作废。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谋反的罪名是谁来定,还不是朱元璋定的,如果想杀一个人,不论他是否有谋反企图,只要朱元璋说他要造反,或者想造反,那他就死定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如果免死铁券抵消了死刑,但不代表着铁券能保住权位和荣华富贵,也就是说,如果犯了大罪,给免除死刑,但有可能被贬官贬到底,或者成为老百姓,这一生荣华也许会化为泡影。
开国功臣蓝玉,曾在多次立下赫赫战功,在捕鱼儿海大败元兵,也得到了免死铁券,但由于蓝玉骄横跋扈,豢养恶奴,也曾经多次出言不逊,以至于被朱元璋扣上了造反的帽子,随即被杀。事实上,蓝玉的造反企图,并没有什么确切证据,这只不过是朱元璋一面之词。
免死铁券也有相应的说明书,在使用前必须详细阅读其说明,才能正确运用,否则可能后果不堪设想。
免死铁券有时间限制
这世上几乎任何东西都有个时限,免死铁券同样如此,然而朱元璋在设立免死铁券制度时,估计并没有想到这个时限问题,毕竟这东西是他发出的,如果他去世了,那么这铁券就成了空头支票。
作为开国元勋的耿炳文,被封为长兴侯,食禄一千五百石,赐予免死铁券。耿炳文的功劳不小,在朱元璋分封功臣之时,耿炳文被划到了徐达这一等,也许是耿炳文为人厚道,或者源自他擅于防守作战,没有死在朱元璋手下,被留了下来。
建文元年,朱棣起兵反叛,最早征讨朱棣的就是耿炳文,只不过在初次接触就被朱棣击败,之后统帅换成了李景隆。耿炳文已经老了,也失去了利用价值,但朱棣还记得他,朱棣不会放过他的敌人,哪怕是他称帝之后。
史料记载:
“燕王称帝之明年,刑部尚书郑赐、都御史陈瑛劾炳文衣服器皿有龙凤饰,玉带用红鞓,僭妄不道。炳文惧,自杀。”
朱棣坐上了皇帝,刑部尚书郑赐、都御史陈瑛就上疏弹劾耿炳文,说耿炳文的衣服、器皿上有龙的花纹。在古代,这龙的形状、花纹是不能随便乱用的,一般只有皇族才能用,而耿炳文只是一位臣子,这明显是对皇帝的不敬。
想来耿炳文必定没有用龙形器物的胆子,主要源自他曾和朱棣对着干,就这一点,耿炳文就必死无疑。当耿炳文知道有人弹劾自己,就害怕地自杀了。虽然这不是朱棣亲手杀的,但也是被朱棣逼死的。
此时就算耿炳文拿出免死铁券,朱棣是否认可?一朝天子一朝臣,在皇帝保证诚信的前提下,免死铁券也是有时限的,天下的主人换了,铁券就成了废纸一张。
皇权专制条件下,免死铁券无法法制化
在朱元璋建国之初,他想凭借这免死的最高奖励,获得臣子的绝对服从,借此加强中央集权,让皇位更稳固。而随着时间推移,人和物都在发生剧烈的变化,朱元璋性格变得越来越暴戾,功臣的做事风格也越来越嚣张跋扈。
君臣关系也从之前的其乐融融变成了针锋相对,皇帝作为最高统治者,可以超脱在制度之外,大臣如果犯错可能会死,但皇帝犯了错,顶多下个罪己诏了事。另外,这制度是皇帝制定的,那么皇帝就有权改变它,就像很多兑奖券,下面总会有一条小字,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也就是说,这免死铁券是皇帝发的,那么皇帝就有权作废它,如果为了名声,朱元璋会想办法给要杀之人扣上个谋反的帽子,如果朱元璋嫌麻烦,那就直接杀掉,也没有任何人敢指责他。
在那信息不甚畅通的明代,只有皇家贵族才有资格有什么免死铁券,而老百姓可能压根不知道有这回事,于是就算皇帝违反诺言那也没有什么问题。李善长、冯胜、蓝玉、胡惟庸皆是如此,不是说他们一定要犯了某某罪才会被处死,只要他们有可能触怒了皇帝,都必须死。
等到朱元璋杀红了眼睛,这免死铁锹已经没有意义了,朱元璋自己撕毁了协议,而在那皇权至上的年代,也无可厚非。免死铁锹或者任何一条法令,都无法规范化制度化,这是封建皇权的前提决定的,只要皇帝想杀的人,基本都难逃一死。
朱元璋清楚,臣子也明白,这个免死铁券只是个吉祥物,没事拿来供奉毫无问题,但关键时刻保命是靠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