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休息权利 建设和谐社会

“只是紧盯目标,却忽略了路边的风景和自己的灵魂”,这句话给予我们一定的启示:在高效率快节奏的社会背景中,要消除“累”的状态,回归初心。正如米兰·昆德拉有言:自在有为的生活是急不得的,慢下来,才能过自在有为的生活。消除“累”的状态,不仅能让劳动者舒展身心,更能让社会焕发活力。综上所述,唯有保障休息权利,才能建设和谐社会。

完善法律法规能够保障休息权、报酬权。在法律意义上,劳动者具有休息权,任何个人、单位都不得剥夺。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切实保障职工的休息权力,要求各地部门完善并落实相关规定。该《意见》不仅在法律法规上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各地方、各部门落实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部分地方政府执行中,落实不到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部分企业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带薪休假制度,让劳动者长期处于“累”的现实状态、心理状态。究其根源,政策为何执行不到位?一方面,休息权等政策缺乏操作细则;另一方面部门监督不严,出现部分企业钻了制度漏洞;同时,企业违法成本低,追逐利益为主,忽视员工的利益。因此,要切实完善法律法律,为劳动者免除“劳累”的后顾之忧。

释放制度红利能够保障获得感、安全感。产业经济的发展中,人要位于创新主体的第一位,只有在重视人的获得感、安全感,才能让产业转型升级有更多的动力。产业转型升级的背景下,韩国的发展经历了过去的代工到现在的自主研发的转变,在此过程中,诞生了一批富有创新意识、重视劳动者活力和权益的企业,如:三星、LG、现代、起亚等,一改过去只重视利润、忽视员工权益的发展理念、管理机制,转而重视员工的休息权、报酬权,不断完善企业福利待遇。韩国成功转型的事迹提示:我们要重视员工的权益保障,不断让员工分享企业发展红利。可见,政府要保障劳有所得,让劳动者分享更多的改革成果才能保障员工的获得感、安全感。

回归奋斗初心能够保障平常心、自由心。消除“累”的状态,不仅是现实的状态,也是心理状态。拓扑学中有一个著名的效应:蝴蝶效应。南美洲亚马逊森林中,有一只蝴蝶煽动一下翅膀,可能引发远在千里之外大西洋中的一场飓风。这一个效应启示我们的道理是:任何事物都具有普遍联系。同理而言,劳动者们没有好的身心状态,就很难保持较好的工作效率,不仅会让自己偏离工作、生活的初衷,更会让个人陷入身心疲惫的恶性循环。因此,要正视劳动者身心状态,只有保持较好的状态,才能更好地进行生产生活,从而让自己身心俱佳。

从强制加班到超时加班,从“5+2”到“白加黑”,从“两班倒”到“三班倒”,归结到一点上,都是现今社会中员工缺乏休息权的体现。“登高,必先修其低;行远,必先修其近”,保障员工休息权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只有抓住休息权利的“牛鼻子”,久久为功,善始善终,方能让员工的生活和工作得到平衡,蓬勃发展、欣欣向荣,为创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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