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证据收集标准
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执法人员必须在查清事实真相,收集到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才能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而证据又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电子数据等,执法人员在办理不同种类案件时收集的证据也会有所不同,下面对不同种类农资案件证据收集标准作简要介绍。
一、农资产品质量类案件
主要收集以下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抽样取证凭证、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相关视听资料(涉案门店、农资产品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等);举报投诉材料;农资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农资购买者及农资经营人员的询问笔录;进销货票据、台账等资料;产品入库、出库明细账及运输凭证;产品确认通知书等。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类案件
主要收集以下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抽样取证凭证、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相关视听资料(涉案生产现场、初加工现场、涉案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等);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举报投诉材料;农产品购买者、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相关工作人员的询问笔录;农产品生产、销售台账及票据等资料;国家禁限用农药公告(适用查处农产品含有禁限用农药案);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适用查处农产品农残超标案案);食品添加剂适用标准(适用查处农产品非法使用添加剂案)。
三、农资包装和标签类案件
主要收集以下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相关视听资料(涉案门店、农资包装标识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等);举报投诉材料;农资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农资购买者及农资经营人员的询问笔录;进销货票据、台账等资料;产品入库、出库明细账及运输凭证;涉案产品的审定(登记)公告等
四、农资台账类案件
主要收集以下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相关视听资料(涉案门店、农资包装标识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等);农资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农资购买者及农资经营人员的询问笔录;进销货票据、台账等资料;产品入库、出库明细账及运输凭证等。
五、宅基地案件
依法取得并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询问笔录、现场勘测笔录、鉴定结论、认定结论等。调查人员应当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的原件、原物、原始载体;收集、调取原件、原物、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收集、调取复印件、复制件、节录本、照片、录像等。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文章来源于黄冈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仅供参考 欢迎留言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