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说税:这笔公益股权捐赠需要纳税调整吗?

大家一看这很简单啊:按照《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规定: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企业实施股权捐赠后,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依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企业的公益性股权捐赠应当按照10万元历史成本扣除,调整20万元。

真的如此吗?我们来看三个问题:

问题一:“公益股权捐赠”需要考虑扣除限额吗?

公益股权捐赠也是公益性捐赠,需要计算扣除限额。

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将第九条修改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小税官的问题中,企业2016年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为(300*12%=36万元)。

凡人抹了一把汗,幸好是36万元,无论如何都是能全额扣除了,要是只有3万元的扣除限额,那还真是个问题,涉及《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的适用。2017年修改《企业所得税法》时增加的“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到目前为止都没有明确结转扣除是否适用于201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凡人是支持适用的)。

问题二:“公益股权捐赠”捐赠的股权是什么?

不是所有的股权都是可以公益性捐赠的。《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规定: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的股权,是指企业持有的其他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股票等。

问题三:公益股权捐赠企业会如何记账?

这个捐赠如何扣除的关键在于企业如何记账。小税官们说得不错,按照《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规定,企业公益性股权捐赠,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据此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扣除肯定是要按企业股权的历史成本10万元扣除的。但是是不是需要调整,我们先来看看企业的账会怎么记。在《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中,明确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股权捐赠后,应按照捐赠企业提供的股权历史成本开具捐赠票据。捐赠股权时,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股权捐赠       10万元

贷: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X单位(或其他对应科目)       10万元

企业在核算中,本来就是要按照历史成本核算。无论公允价值多高,也不会按公允价值记账的。至于财税(2016)45号文件中,提及的“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我们可不能错过其中最重要的两个字“视同”。“视同”一词,在税法中经常出现,简单地说就是“你做你的,我算我的”,只按税法调整并计算税收,但是并不调整企业账目

综上,企业的该笔公益股权捐赠,一是没有超过公益性捐赠限额;二是企业是按历史成本核算;三是依据财税(2016)45号文,视同股权转让没有涉及税款。企业不确认转让收益,无需调整

链接:凡人说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新政解读需要消除三个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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