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移动徐龙一审宣判。涉案最多的并非设备采购,而是......
2013年8月16日即被带走调查的广东移动董事长徐龙,昨日才终于有了宣判消息:(2016年)2月26日,徐龙受贿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徐龙受贿金额为1349.198万元人民币、200万元港币、3万美元、1万英镑,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00万元人民币。徐龙被认定受贿的犯罪事实共有7宗,涉及收受下属贿赂、低价购房买铺等。宣判后,徐龙当庭表示自己无罪,是否上诉需要和律师商量后再决定。
随着反腐走向深入,自第三轮电信重组以来,中移动进入了一个多事之秋。自2009年12月中国移动原党组书记张春江涉及第一次腐败案开始,到2013年徐龙被带走,中移动仅四年内“落马”的管理层就多达14人。
在徐龙被带走之前,广东移动已有多名部门级管理人员协助调查或者被调查,其中有原广州移动总经理李欣泽、广东移动计划规划部总经理孙炼等人。坊间当时猜测,徐龙被调查原因或因设备采购违纪,而且可能与之前移动大力推动的TD-LTE有关。因为广州、深圳都是中移动全国首批TD-LTE试点城市,试验网规模巨大、场景之多,一直都是中国TD-LTE网络建设的样板工程,采购金额巨大,难免成为滋长腐败的温床。亦或者是与数据业务有关。数据业务历来是移动的“吸金王”,之前落马的诸多移动高官的腐败事件均与数据业务相关。
但法院的调查情况和宣判书,还是让很多人大跌眼镜:贪腐的情节竟然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交易:
受贿事实一:四折入手商铺
2007年5月,徐龙在担任广东移动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时任广东移动市场部总经理李欣泽为了能得到徐龙的关照和提拔,介绍徐龙及其妻子向广州一家科技公司老板购买位于中山市三角镇一楼盘首层的3个商铺,面积合计511.16平方米,购买价格为每平方米0.4万元,明显低于市场价格。2008年1月,李欣泽又安排他人以每平方米1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3个商铺,总价为511.16万元。
受贿事实二:倒签日期低价购房
2007年,徐龙在购买广州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房产时,向该公司总经理景某要求低价购买。景某为了与徐龙搞好关系,获得徐龙的关照,通过倒签认购书日期至2005年,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将房屋卖给徐龙。经查明,徐龙购买的房产,经鉴定在2007年中期市场价值为人民币782.4万元,而徐龙通过倒签日期少支付购房款的方式收受贿赂人民币232.4万元。
受贿事实三:收受贿款用于购房
2005年至2013年,徐龙为深圳一家软件公司在广东移动开展业务提供帮助。该公司股东苏某为了能取得徐龙对其公司的支持,先后于2005年11月和2006年7月在徐龙夫妇购买杭州市一套房产及车库时,贿送钱款共计人民币77.012万元。
受贿事实四:受贿200万用于女儿在香港买房
2005年至2012年,徐龙为某通信公司在广东移动开展业务提供帮助。2011年,该通信公司董事长霍某到徐龙家拜访,在交谈过程中聊到徐龙女儿想在香港买房,但香港房价太贵。为了感谢徐龙平日关照,霍某先后分四次共贿送给徐龙港币200万元,用于徐龙女儿在香港买房。
此外,除了低价购买商铺、房产方式收受商人输送的利益外,徐龙还为下属在职务晋升上提供帮助受贿。
说来,通信行业设备采购虽然看起来数额巨大,但每逢招标必惨烈,屡次出现“零元中标”、“一元报价”的恶性竞争行为,也让运营商生态链厂家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产生于此的腐败现象反倒是不多。而媒体爆出来容易出事的,反而集中在配套、土建、装修工程等运营商非主设备采购的一些项目上。
此外,先于徐龙落马的广东移动多名高管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其中最“另类”的要数广州移动原党委书记梁春火。法院认定他收受7名行贿人贿送的人民币290.3万元、港币5万元及礼品,受贿款中有将近一半源于他审批“靓号”的感谢费。 看来这靓号中也有不少猫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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