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生效后如何救济——审判监督程序
我国的民商事审判制度实行二审终审制。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该判决仍然不服,那么还有两个程序可以走:一是到法院申请再审,二是在向法院申请再审未得到支持后,向检察院申请监督。在诉讼程序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如何申请再审监督,本文对你一定会有帮助!
一、在一、二审诉讼程序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在常规的诉讼程序中要注意的首要问题是,如果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一定要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因为,如果是当事人原因未提起上诉,则检察机关一般不受理监督申请。另外,作为诉讼常识,一审中未提出的主张,在二审及再审监督程序中法院一般不予审理。
二、向法院申请再审应注意的问题
我国目前施行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向法院申请再审必须在收到法院生效判决6个月内申请,超过6个月,法院不再受理再审申请。
三、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按现有规定,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的前置条件是,必须先向法院申请再审,也就是说,如果超过法院受理再审的6个月期限,法院将不予再审,检察机关也就不能受理监督申请。
其次,对一审生效的案件,检察机关一般不予受理,除因一审送达程序违法导致当事人未能收到一审判决而错过上诉时间外,检察机关对一审生效的民商事判决不予监督。
四、法院再审与检察机关监督的法律效果
当事人无论是向法院申请再审,还是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其目的都是要动摇、改变法院生效判决。因而相应的结果有三种:一是维持法院生效判决,这也是最常见的一种结果;二是,再审后直接改变原生效判决,作出新的判决;三是,再审法院撤销原生效判决,发回原二审或一审法院重新审理,重新审理的结果可能有变化,也可能没有变化。
五、申请再审、监督的条件
从理论上讲,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只要符合前述是时间条件,只要当事人认为法院生效判决错误就可以申请再审、监督。但是,申请再审、监督的目的大多并不是从时间上走一遍程序(当然也有为争取时间而仅仅走程序的),而是希望通过法律监督程序改变原判决对自己不利的部分,相应的申请再审、监督就有相应的条件,大致有以下理由可以申请再审、监督:
1、有新的证据证明生效判决认定的影响判决的基本事实错误;
2、原判决、裁定所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所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的主要证据当事人不能搜集,书面申请法院收集而法院未收集的;
6、审判程序严重违法,如:贪赃枉法、送达错误、审判组织违法等;
7、生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其它申请再审的条件请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
本人有丰富的再审、检察监督实务经验,有需要欢迎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