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弟弟是义务,但更要帮助“安然”们走出困境

文/陆雪雯

近日,电影《 我的姐姐 》在院线热映,女主人公安然在父母突然离世,留下幼弟让她抚养的情况下,在所谓的“义务”和自己的梦想之间苦苦挣扎。与此同时,关于“父母去世姐姐是否有义务抚养幼弟”的话题迅速引发了人们的热议。

从法律上看,这个问题并不难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但是,面对残酷的现实生活,如果仅仅依靠刻板的法律条文生活,而抛却了法律之外的人情,那么这样的世界也太过于冷漠和无情。

固然,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就是成年人,已经达到了自力更生的年纪。然而,在这个人口众多、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即使一个中年人,赚钱养家尚且难言容易,更何况一个刚刚参加工作的女孩?再则,安然虽然有一份护士的工作,但是她还要一边工作一边准备考研,还有个人的婚恋问题,如果选择弟弟,她就必须放弃自己的梦想和规划好的生活。

现实中有太多的“安然”,除了法律上的义务,道德上的约束也压得她们喘不过气。指责安然的许多人,似乎忘了:抛开“姐姐”这个称呼,安然也不过是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她也只是个刚刚长大的孩子,但是她却因为“长姐如母”这个观念深深束缚,在无形中被赋予了太多的责任。

姐姐永远都比弟弟大,所以弟弟能够获得父母亲友的偏爱。当一个女孩没有选择地成为了姐姐,或许最后为弟弟买单的不是父母,而是姐姐们的整个人生。电影中,安然对姑妈说:“我要是养他,我这辈子就完了!”

近期有一则新闻让我深有感触,一个20岁的女孩,因为父母的抛弃,不堪忍受独自抚养三个弟妹的压力而企图跳河自尽。这样的事件再一次让人感到心酸和愤怒。姐姐也有自己的人生,当父母的责任突然压在了姐姐的肩上,这是他们生来就逃不开的命运,还是无形中的道德绑架呢?

怎样帮助“安然”们走出困境,为她们寻求更多的帮助和支持,这既是电影引发关注的原因所在,也是当下社会所需要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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