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前历史地理与诗歌地理中的江南
内容提要:在唐前的历史地理中,“江南”通常是以楚国为背景,指的是长江中游的南方地区。直到东汉末年,“江南”才开始较多地指称长江下游的南方地区。这时候北方人对江南的认知是瘴厉横行、刀耕火种的落后区域,而在生活中,江南也是罪臣逐客的迁谪流放之地。但在诗歌地理中,“江南”很早就指称今江浙一带,轻松愉悦的江南民歌改变了文人对江南的想象。东晋南渡以后,以浙东山区、浔阳乡村和江汉水乡为代表的山水田园进入诗歌并成为审美对象。美丽多情的水乡女子、轻快活泼的采莲场面、奇峭疏朗的山水景观和宁静闲适的田园风光构成了诗歌江南的一些经典意象。
“江南”之名,有广义与狭义两说。广义的“江南”指称的就是长江以南的广大地区,而狭义的“江南”,所指区域大致在今江苏南部与浙江北部地区。但这一指称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唐朝以前,江南所指的区域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有微妙的变化。
一、唐前历史地理中的江南
在先秦两汉,“江南”一词通常是以楚国为背景,指称的是今长江中游以南部分,具体地域为今湖北的江南部分和湖南、江西一带,尤其是今湖南地区。《左传》宣公十二年载:此年春,楚君攻陷郑都,郑伯肉袒牵羊以迎。曰:“孤不天,不能事君,使君怀怒以及敝邑,孤之罪也,敢不唯命是听?其俘诸江南,以实海滨,亦唯命。”这里郑伯所说的“江南”,大致是指今湖北的江南之地和湖南一带。楚灭江汉流域诸姬姓之国后,经常将其迁至长江以南一带的鄣湿之地。高士奇《春秋地名考略》卷八说:
(楚)初都丹阳,在枝江,居江南;后徙郢都,在荆州府,居江北;别都鄂,即武昌府,亦在江之南。自荆州以南,皆楚所谓江南也……楚迁权于那处,迁六小国于荆山,在江北;迁罗于枝江,迁许于华容,在江南。郑请俘于江南,欲自比于此属耳。春秋时未知有南海,屈完对齐桓公:“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不过漫为侈大之辞,实非楚境。郑请实海滨,亦因其虚张,自贬损以悦之也。①
《左传》昭公三年载:此年十月,郑伯到楚国访问,楚子享之,“王以田江南之梦。”第二年,许国国君到楚国访问,楚国国君“复田江南”。杜预注曰:“楚之云梦跨江南北。”②也就是说,这个江南指的是云梦泽的长江以南部分。
在《史记》一书中,用“江南”一词可以确指其地的很多是指湖南,兹举数例如下:例证一,《史记》卷一《五帝本纪》载:“(舜)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九嶷山在今湖南。例证二,《史记》卷九二《淮阴侯列传》曰:“诸侯之见项王迁逐义帝置江南,亦皆归逐其主而自王善地。”而据《项羽本纪》,项王迁义帝的具体地域是在长沙郴县,所以,所谓“江南”无疑是在今湖南。例证三,《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曰:
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长沙,是南楚也,其俗大类西楚。郢之后徙寿春,亦一都会也。而合肥受南北潮,皮革、鲍、木输会也。与闽中、干越杂俗,故南楚好辞,巧说少信。江南卑湿,丈夫早夭。多竹木。豫章出黄金,长沙出连、锡,然堇堇物之所有,取之不足以更费。九疑、苍梧以南至儋耳者,与江南大同俗,而杨越多焉。番禺亦其一都会也,珠玑、犀、玳瑁、果、布之凑。
《史记集解》引徐广说:“江南者,丹阳也,秦置为鄣郡,武帝改名丹阳。”张守节《正义》驳之曰:“徐说非。秦置鄣郡在湖州长城县西南八十里,鄣郡故城是也。汉改为丹阳郡,徙郡宛陵,今宣州地也。上言吴有章山之铜,明是东楚之地。此言大江之南豫章长沙二郡,南楚之地耳。徐、裴以为江南丹阳郡属南楚,误之甚矣。”张守节说为是,此江南与衡山、九江、豫章、长沙并称,当在今江西、湖南之地。
值得注意的是,江南亦即湖南一带是当时的流放之地。楚灭罗与许之后,将两国迁往江南。郑国国都被攻破后,郑伯自愿要求流放江南。屈原触怒顷襄王后,顷襄王怒而迁之,据《离骚序》曰:“迁于江南。”而项羽迁义帝于江南,其具体地域为湖南之郴州。
当然,《史记》中的江南也并不仅指今湖南、江西。《史记》卷五《秦本纪》载:昭襄王三十年(前277)“蜀守若伐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三十一年,白起伐魏,取两城。楚人反我江南。”此一江南,指的是黔中郡。《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载:秦始皇二十五年(前222),“大兴兵,使王贲将,攻燕辽东,得燕王喜。还攻代,虏代王嘉。王翦遂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五月,天下大酺。”这里的江南所指区域更加广大,包括了原楚国地区所有在长江以南的区域,同样包括属于越国的会稽郡。《史记》中有以江南指代今江苏地区之例,《绛侯世家》载:“吴兵既饿,乃引而去。太尉出精兵追击,大破之。吴王濞弃其军,而与壮士数千人亡走,保於江南丹徒。”亦有以江南指代会稽之例,如《史记》卷二《夏本纪》载:“或言禹会诸侯江南,计功而崩,因葬焉,命曰会稽。会稽者,会计也。”此一“江南”,指的是会稽,即今绍兴。
总的来说,《史记》中的“江南”应该是广义的“江南”概念,但由于当时南方的中心地区为楚国,所以,往往以楚国国都为背景而言“江南”,所以,“江南”指称湖北、湖南的例子更多一些。
《汉书》中的情况与《史记》相类似,直到西汉末年,以“江南”命名的行政区域还是处于湖北省的长江以南地区。《汉书》卷二八上《地理志上》载:南郡下属十八县,其中包括夷道县,治所在今湖北宜都市陆城县,此夷道县在王莽时被称作“江南”。所以,《史记》、《汉书》中对江南风俗的记载,主要并不是指江浙地区,而是指湖南及湖北的长江以南地区。
大致在两汉的末年,由于中原动荡,士大夫纷纷避乱到现在的江浙一带,江浙一带的文化地位开始得到提高;更因为东吴的立国和江南的开发,此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地位越来越重要。在《三国志》与《后汉书》中,用“江南”指称长江下游南方地区的例证越来越多。兹举两例说明如下,《后汉书》卷七六《循吏·任延传》:
更始元年,以延为大司马属,拜会稽都尉。……时天下新定,道路未通,避乱江南者皆未还中土,会稽颇称多士。
这里的江南所指为会稽郡。《三国志》卷一三《华歆传》注引华峤《谱叙》曰:
孙策略有扬州……乃前与歆共坐,谈议良久,夜乃别去。义士闻之,皆长叹息而心自服也。策遂亲执子刊、之礼,礼为上宾。是时,四方贤士大夫避地江南者甚众,皆出其下,人人望风。
这里的“江南”,同样仅指东汉时属于扬州刺史部的江南地区。狭义的“江南”,专指今苏南和浙江一带。这一涵义的确立,可能始于唐朝对行政行域的命名。设立江南道,范围包括整个长江中下游长江以南地区,以及贵州、福建等地。把江南道细分为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江南西道后来就简称为江西,而江南东道主要包括苏、浙、皖部分地区,后世的江南基本上指的就是这一地区。
二、唐前诗歌地理中的江南
上文我们说了,在先秦两汉的历史地理中,“江南”往往指今湖北的长江以南、湖南、江西一带,人们对其地的认识是火耕水耨、龉窳偷生之区,因而常常成为罪臣逐客的迁谪之所和流放之地,从屈原到义帝到贾谊,都被贬流放到江南。但在诗歌地理中,“江南”的所指与形象与历史地理中的“江南”有所不同。诗歌中的江南,似乎从西汉开始就是指狭义江南,即今江浙地区,如《汉书》卷二二《礼乐志》中的有如下记载:
丞相孔光、大司马何武奏:“郊祭乐人员六十二人,给祠南北郊。大乐鼓员六人,《嘉至》鼓员十人,邯郸鼓员二人,骑吹鼓员三人,江南鼓员二人,淮南鼓员四人,巴俞鼓员三十六人,歌鼓员二十四人,楚严鼓员一人,梁皇鼓员四人,临淮鼓员二十五人,兹邡鼓员三人,凡鼓十二,员百二十八人。”
除所谓“楚严鼓员”之外,另有“江南鼓员”二人,此一“江南”似乎应该是指今江浙地区。汉乐府中的名作有《江南可采莲》,以“采莲”作为江南的代表性生产方式,明显指称的是吴地。“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江南的采莲女子以轻快活泼的情趣歌咏着采莲的热闹场面,那复沓的节奏和美妙的音声让我们听到并联想到水乡采莲时男女调情的快乐与愉悦。从此之后,“采莲”这一行为成为表现江南的经典意象,它代表了北方人士对江南的美好想象——在江南,有着美丽多情的女子和轻快愉悦的劳动。
事实上,在东晋南渡以前,文人对江南的想象具有矛盾的两重性。一方面,他们继承了两汉以前对于江南(实际上主要指湖北江南与湖南地区)的传统想象,认为江南是文化落后的瘴湿之地;另一方面,则受楚辞与乐府诗歌的影响,对南方地区的美人充满了憧憬;这种双重心态可以曹植为代表。《文选》卷二十八《苦热行》注引曹植《七哀诗》云:“南方有鄣气。晨鸟不得飞。”③但同是曹植,在《杂诗》中又歌咏道:
南国有佳人,容华若桃李。朝游江北岸,日夕宿湘泣。时俗薄朱颜,谁为发皓齿。俛仰岁将暮,荣耀难久恃。④
李善注:“《楚辞》曰:'受命不迁,生南国。’谓江南也。”很显然,这首诗主要是受屈赋中香草美人传统的影响,但乐府诗对江南采莲女子的歌咏也强化了北方士人对江南美女的印象。
晋室南渡以后,视江南为蛮荒危险之区的传统观念是如此的强大,使得一些北方南渡的诗人也依然按照固有的认知模式来描绘他们的出生与成长之地,如鲍照的《苦热行》一诗曰:“含沙射流影,吹蛊痛行晖。鄣气昼熏体,菵露夜沾衣。”⑤
鲍照诗中的种种意象,如含沙射人的短狐、毒蛊、鄣气、菵露等,依然继承着北方人士甚至本土人士对江南地区的普遍认知。不过,更基本的现象是随着政治与文化中心都迁移到江南,文人墨客对江南的认识来源从原先遥远的想象开始变为亲身的实践,他们对于江南的美好有了切实的体验,并将其付之于诗歌创作。综观东晋、南朝文人对江南的歌咏,有三个典型意象值得我们重视:第一是南方清秀委婉、妩媚多情的女子,第二就是江南吴地独特的生产方式——“采莲”。以上两点显然是接受了江南本地乐府民歌的强烈影响。第三,就是由文人亲自发现并体认的山水田园美景,这些完全不同于北方风物的南方山水田园展示了全新的美感类型。对此我们将重点论述一下。
在晋室南渡之前,亦即东汉、三国与西晋时期,诗歌的创作中心是洛阳、许昌和邺下,诗歌中描绘的较多的是中原、华北地区的景观特征。南渡以后,诗歌的创作中心转移到了建康(今南京)、会稽(今绍兴)一带,自然景观从北方的荒旷平原一变而为江南的秀丽山川,诗歌的自然意象也随之出现了较大的变化。江南地区的自然环境多种多样,风格各异,但有三个地理区域的自然风貌经诗人的生花妙笔而成为文学中的经典景观,它们分别是浙东、浔阳与江汉平原。玄言诗人与谢灵运精细地描绘了浙东山区的自然风貌,陶渊明传神地勾勒出浔阳地区的田园景色,而齐梁山水诗人则鲜明地呈现出长江汉水流域的水乡风光。
在深受玄学思想影响的东晋文人的观念中,自然界是道家至高的价值理念“自然”的最佳体现,所以,山水景物是悟道说理的最合适的工具,所以,以会稽为代表的浙东地区的奇山异水很早就引起了南渡文人的审美兴趣。《世说新语·言语》刘孝标注引《会稽郡记》曰:“会稽境特多名山水,峰崿隆峻,吐纳云雾。松栝枫柏,擢干竦条,潭壑镜彻,清流泻注。”这样的美景激发了富于艺术气质的六朝贵族的创作热情。
玄言诗人孙绰的名作《游天台山赋》将天台山视为神仙之窟宅,赋云:“天台山者,盖山岳之神秀者也。涉海则有方丈蓬莱,登陆则有四明天台。皆玄圣之所游化,灵仙之所窟宅。夫其峻极之状,嘉祥之美,穷山海之瑰富,尽人神之壮丽矣。”⑥因此,玄言诗人很早就用浙东地区的自然山水来表现玄理。如谢万的《兰亭诗》:
肆眺崇阿,寓目高林。青萝翳岫,修竹冠岑。谷流清响,条鼓鸣音,玄谔吐澜,霏雾成阴。⑦
这以后,谢灵运的山水诗创作更是以精工富丽的笔调展示出浙东的山水之美:“昏旦变气候,山水含清晖。清晖能娱人,游子儋忘归。出谷日尚早,入舟阳已微。林壑敛暝色,云霞收夕霏。芰荷迭映蔚,蒲稗相因依。”(《石壁精舍还湖中作》)“朝旦发阳崖,景落憩阴峰。舍舟眺迥渚,停策倚茂松。侧径既窈窕,环洲亦玲珑。侥视乔木杪,仰聆大壑淙。石横水分流,林密蹊绝踪……初篁苞绿萚,新蒲含紫茸。海鸥戏春岸,天鸡弄和风。”(《於南山往北山经湖中瞻眺》)
创作中心在地理上的迁移,使诗歌的意象选择有了很大的改变,从而影响着整首诗歌的风格特点。谢灵运对语言辞藻的精心选择,使得刘宋诗歌的景物描写呈现出不同于前期的富丽精工的风貌。但浙东山区的环境导致视野较窄,空间相对局促,再加上谢灵运“寓目即书”的创作特点,使大谢的山水诗不免繁富拥挤之累。
浔阳地区北临长江,南依庐山,东接鄱阳湖,人烟稠密,村落相间,陇亩纵横,草木葱茏,景色非常秀丽。陶渊明对桃花源的描绘实际上就是此地景物的一个缩影:“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这样的风景同样被陶渊明在诗歌中以朴素的语言、白描的手法,真率自然地表现出来:“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归园田居》其一)这些富有意境的诗句成为对田园风光的经典描绘。
与浙东山区“令人应接不暇”的长林积石、连岩密竹、小澜大壑、奇峰异岭相比,长江汉水流域的水色天光则显得空旷、疏朗而明净,这一地理环境在齐梁以后频频出现在山水诗中。诗中的“江干”、“微风”、“孤帆”、“远树”、“轻烟”、“沙渚”等等意象,使齐梁山水诗歌的美学风格变得清新流丽。自然环境的变化,也使诗歌的情感基调有了微妙的变化。面对着杳杳天光、冥冥水色、日边孤帆、江干远树,与羁旅行宦、感离伤别的题材相应,齐梁诗人在描写景物时往往带着一丝轻愁、几许惆怅。这既不同于建安时期的慷慨悲凉,也不同于东晋时期的愉悦舒朗,而是在新的自然条件、新的生活方式下,诗人面对自然景物时所产生的新的情感基调。⑧
东晋、南朝诗人的创作创造了唐前的诗歌江南,从此之后,江南再也不是迁谪流放的瘴厉之地,而是一块生活着美丽多情的女性、有着悠然闲适的田园生活和奇峭疏朗的自然山水的富庶之区。唐朝诗人对江南的歌咏充满了赞美,他们的歌唱凝聚在一个曲牌《江南好》之中,而白居易的作品更是代表了曾生活于南方的北方人对江南的回忆,从而成为千古绝唱。
历史描述中的江南代表了人们对此区域的认知,这种认知有的出于亲历,有的则是出自于传闻,也有从未亲至其地的想象;而诗歌中吟唱的江南,则表达了人们对此一地域的情感体验,这种情感的产生大部分出自于亲身经历,建立在长期的生产与生活实践的基础之上,并以优美的语言展示出来,因此,也就更为真实,更为生动。事实上,江南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主要是通过文学才得以建构,作为文学形象的江南远比实存地理中的江南更令人向往。
注释:
①高士奇.春秋地名考略[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据近来的科学考察,春秋时的云梦泽只在江南,并不跨长江南北。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244页。
③④⑤⑥萧统.文选[M].北京:中华书局,1977:404,416,403,163.
⑦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M].北京:中华书局,1983.906.
⑧王青.齐梁山水诗的新特点[A].先唐宗教神话文学论考[C].北京:中华书局,2007: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