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中7个常用的结转
1、.结转制造费用:
在制造成本法下,产品的成本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个部分。
直接费用计入“生产成本”
产品生产过程中,与生产产品相关的费用。包括:材料费(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费、工人工资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生产成本,转接时生产成本直接转入产品。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A产品
贷:应付职工薪酬
原材料
结转
借:库存商品--A产品
贷:生产成本--A产品
间接费用计入“制造费用”
间接费用包括:公用物料的消耗、车间管理人员薪酬、车间管理费、房屋设备的折旧费用、车间管理用具、劳保费、车间办公物品消耗等间接费用计入“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月低按产品比例结转至生产成本。
借: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固定资产折旧。。。等
结转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2、结转材料的实际成本:
在供应过程的核算中设置了两个账户来记录材料的实际成本。
一是“原材料”账户:核算企业库存材料实际成本的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
二是“在途物资”账户:核算企业购入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入库后“在途物资”需要结转至“原材料”。
购买时
借:在途物资
贷:银行存款
入库前支付运费
借:在途物资--运费、装卸费
贷:银行存款
清点入库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3.结转完工产品成本:
在会计核算中,“库存商品”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成本。因而当产品完工入库时,应将其成本从“生产成本”账户转入“库存商品”账户。
结转完工产品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如“生产成本”账户期末余额,反映的是未完工产品的成本。
4、结转已销产品成本:
企业在销售过程中,设置“主营业务成本”账户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因而已经确认销售的产品的成本,应从“库存商品”账户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销售产品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5.期末结转费用类账户:
在会计核算中,通过设置“本年利润”账户来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企业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损益类账户中的费用类账户的期(月)末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以计算企业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成本结转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外支出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销售费用
所得税费用..等
结转后各费用类账户余额应为零。
收入结转至利润
借: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将费用类账户及收益类账户均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后,“本年利润”账户如为贷方余额则为从年初至本月底止实现的累计净利润,如余额在借方,则为累计净亏损。
6、年终结转本年利润:
年度终了,应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账户,
有利润则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亏损则做反向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7、年终结转利润分配:
年度终了,将净利润按法定程序分配后,需将“利润分配”账户其他明细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结转后利润分配账户除了“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外,其他明细账户均无余额。
做出利润分配决定
做出利润分配决定后,应将付给股东的股利转出利润分配科目,具体如下: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应付股利
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实际分配利润并代扣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结转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申报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若因法定事由则依法顺延)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