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中7个常用的结转

1、.结转制造费用:

在制造成本法下,产品的成本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个部分。

直接费用计入“生产成本”

产品生产过程中,与生产产品相关的费用。包括:材料费(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费、工人工资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生产成本,转接时生产成本直接转入产品。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A产品

贷:应付职工薪酬

原材料

   结转

借:库存商品--A产品

贷:生产成本--A产品

间接费用计入“制造费用”

间接费用包括:公用物料的消耗、车间管理人员薪酬、车间管理费、房屋设备的折旧费用、车间管理用具、劳保费、车间办公物品消耗等间接费用计入“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月低按产品比例结转至生产成本。

借: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固定资产折旧。。。等

    结转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2、结转材料的实际成本:

在供应过程的核算中设置了两个账户来记录材料的实际成本。

一是“原材料”账户:核算企业库存材料实际成本的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

二是“在途物资”账户:核算企业购入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入库后“在途物资”需要结转至“原材料”。

    购买时

借:在途物资

贷:银行存款

   入库前支付运费

借:在途物资--运费、装卸费

贷:银行存款

  清点入库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3.结转完工产品成本:

在会计核算中,“库存商品”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成本。因而当产品完工入库时,应将其成本从“生产成本”账户转入“库存商品”账户。

结转完工产品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如“生产成本”账户期末余额,反映的是未完工产品的成本。

4、结转已销产品成本:

企业在销售过程中,设置“主营业务成本”账户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因而已经确认销售的产品的成本,应从“库存商品”账户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销售产品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5.期末结转费用类账户:

在会计核算中,通过设置“本年利润”账户来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企业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损益类账户中的费用类账户的期(月)末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以计算企业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成本结转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外支出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销售费用

所得税费用..等

结转后各费用类账户余额应为零。

收入结转至利润

借: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将费用类账户及收益类账户均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后,“本年利润”账户如为贷方余额则为从年初至本月底止实现的累计净利润,如余额在借方,则为累计净亏损。

6、年终结转本年利润:

年度终了,应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账户,

有利润则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亏损则做反向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7、年终结转利润分配:

年度终了,将净利润按法定程序分配后,需将“利润分配”账户其他明细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结转后利润分配账户除了“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外,其他明细账户均无余额。

做出利润分配决定

做出利润分配决定后,应将付给股东的股利转出利润分配科目,具体如下: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应付股利

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实际分配利润并代扣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结转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申报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若因法定事由则依法顺延)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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