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秀绝伦,浩气英风——警政先驱秦公友庸(下)

他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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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友庸

编者按

民国警界的宁海人中,李公士珍职位为最高,被称为“中国现代警察之父”。李公之后,为秦公友庸。秦公紧随李公,长期参与了南京国民政府的现代化警政建设,于警政的规范和统一,亦有贡献,秦公“警政先驱”之名,当之无愧!

金华时期

秦公在金华任浙江省保安司令部(又为“浙江省国民抗敌自卫团总司令部”)参谋处副处长。时浙江抗战已始,省政府西迁金华。

当时浙江省警官学校附属警士教练所

秦公在浙江参与了抗日战争,参谋处为指挥作战部门。浙江省国民抗敌自卫团先后与日军展开几十次战斗,取得了东洲保卫战、坎门战役、海盐保卫战、温岭战役、“三进杭州”战役的胜利。经与周恩来接触,自卫团接受中共中央派张爱萍等人做政训工作,并任命为政治指导员等职,与中共组织有较为密切的合作关系。

当时浙江省警官学校附属警士教练所

金华时期的票据

南京时期

抗日战争后,秦公升任中央警官学校总队长。据1947年5月《中央警官学校甲级警官训练班第一期同学录》记录,为学生总队总队长。中央警校教育长、总队长、分校主任等主官均由黄埔师生担任,资历均在少将之上。秦公为简任官五级或六级,少将相当。据内政部奉国民政府三十六年(1947年)五月八日处宇字第四八三号训令:“军官转业后之阶级比照……本部特确定将比简校比荐尉比委之原则……业经国防最高委员会第二百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决议「准予照办」”。

1936年,中央警官学校设立,为民国警界最高学府,与中央军校和中央政治学校并列。设立后,各省警官学校及训练所一律停办,全国警察教育统一于中央警官学校,且由普通警察教育进阶为警官教育。民国政府感到建国必先建警,要培养高级警政人才,以完成安内之全责,协助攘外之使命,因此十分重视中央警校教育。时由蒋介石任校长,李公士珍任教育长,李公后被称为“中国现代警察之父”。

李士珍

警校建制仿照中央军官学校与中央政治学校之例,最高职位为校长,设教育长领校长命,下设总队和各地分校,设学生总队总队长、各地分校主任等主官职,本校还有副教育长、政治部主任、总务处长、训练处长等主官职,抗日战争后增设甲乙级总队、警政班等,设甲、乙级总队总队长、警政班大队长等主官职。分校主任与总队长职位相当。总队之下,还有总队副、大队长、队长指导员、区队长、事务长等职。

中央警校甲级警官班职员录

警政先驱

李公士珍于1924年考入黄埔二期,东征北伐,1927年(32岁)升任第一路军兵站分监部少将参谋长,1928年调任浙江省政府保安队步兵第五团团长,驻防台州,负六县治安之责。1930年(35岁)赴日本考察和学习警政。1933年(38岁)任首都警察厅警士教练所所长,是为李公从事警政之始。1936年(41岁)李公筹建中央警校。由此来看,秦公资历与李公多有相似之处,且与李公同时期投身警政,两人皆是黄埔学生中投身警政建设的最早者。

秦公北伐之后,转任京畿之地,投身警政,其时中国警察创建才三十余年,乱中求治,尚为弱雏。而秦公参与的浙江警察教育是当时民国的最先进者,后来任职的保安副司令肩负治安之责,实属警政,及至最后任职的中央警校更是民国警察教育的统一者、警政建设的最重要者。

秦公身处要位,投身且早,在较长的时期里参与了民国的现代化警政建设,于警政的规范和统一,有所贡献,可标青史。与李公的“中国现代警察之父”称誉相比,秦公“警政先驱”之名,当之无愧!

□撰稿:温柔狮子王

□ 编辑:天明小子

□ 审核:水东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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