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降7个月?房贷利率下降非坏事,关键是“房住不炒”

连降7个月?房贷利率下降非坏事,

关键是“房住不炒”


来自融360大数据研究院的最新数据显示,6月20日-7月17日,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则为5.26%,环比下调2BP;二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58%,均环比下降2BP,已连续下降7个月。

只要讲到房贷利率下调或下降,有的人会自然而然地与房价联系起来,认为房贷利率一降,市场可能要升温了,房价也要上涨了。显然,这不是逻辑关系,而是心理因素,是这些年来房价与房贷利率之间被人为地连起了一座桥梁。而且,这座桥梁是在扭曲两者之间的关系,在影响市场的秩序。

要知道,按照市场规律,房贷利率下降或下调,应当是市场低迷才需要采取的措施,是为了刺激市场,而不是房价升温的表现。恰恰是,房贷利率下降,反而被市场认为房价要涨。显然,这是非正常的,是市场外因素恶搞的结果。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反常现象呢?原因就在于,前些年银行为了业务需要,经常配合开发商进行反向操作。亦即市场越热,房贷利率越低,首付等也越低。结果,造成了购房者对房贷利率产生了与市场规律完全相反的认识。很多购房者,看到房贷利率下调或下降,反而搁置买房计划,待房贷利率上调或上升了,才匆匆购房。结果,失去了用最低代价获得银行购房贷款的机会。

眼下,又出现了房贷利率下降现象。那么,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笔者认为,决非坏事。即便深圳、杭州、东莞等地出现了房价上涨较快的现象,也不要再轻易上调或提升房贷利率,而要保持房贷利率稳定。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继续适当下降或下降。原因就在于,我们所说的房贷利率,指的是首套房贷款利率,或者二套房贷款利率。前者是居住性刚需,后者是改善性刚需,都属于刚性范畴。既然是刚需,有什么不能支持和帮助呢?为什么要人为压制呢?

对当下的房地产市场来说,只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就可以依据分类调控的要求,依据本地实际,调整楼市政策,实行差别化管理。对刚需的信贷政策,就是要能宽则宽、能松则松,对贷款利率,则是能低则低,有条件低就低,有条件最低就最低,真正让刚需们享受政策的阳光雨露,而不是给炒房者、住房投资者享受政策的优惠和市场发展的红利。

在疫情仍然对经济发展、尤其是企业产生极大影响,经济增长和居民就业都面临较大压力,市场需求也比较低迷,迫切需要通过消费、包括住房消费等拉动市场需求的情况下,降低房贷利率,鼓励刚需消费,是非常好的一种方式,也是应对疫情的有效举措。因此,应当鼓励银行降低房贷利率,给刚需阶层更多实惠。当然,在降低房贷利率的同时,也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尤其是炒房者和住房投资者的举动,防止资金转道流向投资和炒作领域,让刚需变成炒作。如果这样,就要通过一定的手段,将资金收回,防止炒作给房价上涨带来动力,给刚需购房产生影响。

我们希望看到的是,银行在给购房者提供住房贷款过程中,千万不要人为地控制利率的上升或下降,而要依据市场需要,根据刚需阶层的购房实际,调整房贷利率,满足刚需购房要求。因为,楼市调控的根本目的,是要确立住房的居住属性,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而不是压制需求,尤其是刚性需求。只要广大居民有购房需求,且不是用于投资和炒作的,就要大力支持。首套房的贷款利率要进一步下调,二套房利率可以适当高些,再向上就要严格控制了。只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房贷利率的调整,就要随行就市,而不是僵化教条。

楼市调控已经到了一个重要节点,深圳等地出现的房价上涨,是不正常的。不能因为少数地方房价的非正常表现,就对刚需者的房贷利率实施上调。保护刚需,打击炒房,才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必须遵循的原则。如果“一刀切”,就体现不了分类调控,也无法真正实现“房住不炒”定位所要求的。“房住不炒”应当是长期坚持的原则。即便实行长效管理,也要坚持“房住不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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