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明确三种收入不再征收增值税,可开具发票!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升级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6开头的“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新增614、615、616三个不征税编码。

内容分别是:

614编码: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代收货款;

615编码: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

616编码:资产重组涉及的货物;

614编码: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代收货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三条规定: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委托方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拍卖行可以自己名义就代为收取的货物价款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应的货物价款不计入拍卖行的增值税应税收入。

受托拍卖文物,委托方免征增值税。作为受托方的拍卖行只是代收了货物价款,这部分收入并不属于拍卖行的收入,理应也不需要交税。出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要求,购买方支付价款后理所当然会要求拍卖方开具发票。以前没办法,现在拍卖方可以以自己名义开具发票了!

615编码: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关键在于“与销售直接挂钩”:
(1)不是销售环节(如采购等其他环节)取得的财政补贴,不征收增值税;(2)与销售行为间接挂钩的补贴,不征收增值税。
例如:
为鼓励航空公司在本地区开辟航线,内蒙古E市政府与航空公司商定,如果航空公司从事该航线经营业务的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则不予补贴,如果年销售额未达到1000万元,则按实际年销售额与1000万元的差额给予航空公司航线补贴。
本航空公司取得补贴的计算方法虽与其销售收入有关,但实质上是市政府为弥补航空公司运营成本给予的补贴,且不影响航空公司向旅客提供航空运输服务的价格(机票款)和数量(旅客人数),不属于45号公告规定的“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补贴,无需缴纳增值税。此时如果财政补贴收入发放部门要求开具发票,就可以开具615编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企业取得的政府收入,包含政府补助政府付费两个:
政府补助:具有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政府付费:政府付费的实质是政府采购,指政府作为货物、服务的接受方或者购买方,直接付费购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2020年1月8日《关于财政补贴等增值税政策问题即问即答》问答4的说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按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616编码:资产重组涉及的货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其他在内。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不征税发票原先已经存在,具体为607“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和608“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商品编码,此次新增616编码解决了文件规定的货物转让不征税发票的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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