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战:全球性的影响:和平解决

  和同盟国各国签订的和约有:1919年6月28日对德国的《凡尔赛和约》、1919年9月10日对奥地利的《圣日耳曼条约》、1919年3月22日对匈牙利的《特里亚农条约》、1919年11月27日对保加利亚的《纳伊条约》和1920年8月20日对土耳其的《塞夫尔条约》。这一全面和平解决有三个特点对世界历史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这三个特点是:建立了国际联盟,将民族自决的原则应用于欧洲,未能将这一原则应用到欧洲以外地区。

  国际联盟作为第一个立誓共同防御侵略、以非暴力方法解决争端的世界范围的国际合作组织,在世界历史上居有突出地位。大战期间,人们曾屡次提出建立这一类联盟的想法。1915年,英国成立了一个国际联盟协会,美国也成立了一个坚持和平联盟。世界上的各种领导人,包括教皇本尼狄克十五世、英国当时的外交次官罗伯特·塞西尔子爵和南非当时的国防部长斯穆茨将军,都为未来的和平组织提出了建议。威尔逊总统在其《十四点和平纲领》的最后一点中宣称:"必须成立广泛的国际联合组织,制订专门条款,使各国不论大小,相互保证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因而,当战争结束晚国际联盟是已被认真考虑过的有关和平的唯一问题。

  《国际联盟盟约》是《凡尔赛和约》的一个主要部分,它于192O年1月开始生效。在一个对民主无害的世界中——这是当时所希望的《盟约》自然应提供议会、内阁和行政机构这种标准的民主格局。大会就是国联的议会,原42个成员国中的每一国在大会中都有一票表决权。理事会是国联的内阁,由各拥有一个常设席位的五个"主要协约国与联系国"的代表和"大会定期选出的"其他四国的代表组成。原常任成员国是英国、美国、法国、日本和意大利,但美国没有参加国际联盟。随后,德国和俄国获得了常任国席位,而非常任成员国的数目增加到10个。最后是秘书处,它的作用相当于国联的行政机构,由一名秘书长和全体职员组成。

  国际联盟的首要目的是维护和平。它的成员国应互相承担起共同防御侵略、仲裁或调查争端和在裁定后的三个月以前避免战争的义务。国联的第二个目的是关心国际范围的卫生、社会、经济和人道等问题。由于这一目的,国联建立了专门的机构,如卫生组织、智力合作委员会、国际劳工组织以及许多临时的咨询委员会。总的说来,国联在履行其第二个职责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功。它在改善国际劳动条件、促进世界卫生、同毒品交易和奴隶贸易作斗争、克服经济危机等方面证明是很有价值的。但是,我们将看到,国联未能维持和平,正由于维持和平是它存在的理由,所以这一失败便意味着整个组织的结束。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和解还具有在民族自决原则的基础上重新划分欧洲边界的特点。重新划分欧洲边界这一点在《十四点和平纲领》中已明确提出,以后,通过各种和平条约而正式得到落实。最终结果是欧洲地图被大幅度修改。阿尔萨斯-洛林地区毫无疑问归还给了法国。俄国由于芬兰、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和立陶宛等独立国家的建立而失去了它在波罗的海沿海的大部分地区。独立的波兰在前俄国、德国和哈布斯堡帝国割让的诸省领土上成立;捷克斯洛伐克出现在前哈布斯堡帝国的版图上。南斯拉夫也形成了,它由战前的塞尔维亚、门的内哥罗和南斯拉夫人居住的前哈布斯堡帝国的一些地区组成。罗马尼亚因从奥匈帝国、俄国和保加利亚获得领土而使其面积增加了一倍多。最后,在古老的哈布斯堡帝国剩余的地区出现了奥地利和匈牙利这两个小国家。

  不能因此就说民族自决的原则在划分新边界时一定受到尊重。的确,关于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的许多日耳曼少数民族、南斯拉夫、罗马尼亚和捷克斯洛伐克的匈牙利少数民族、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和罗马尼亚的俄罗斯少数民族,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异议。其原因一定程度上在于以下这一事实:中欧和东欧的许多民族集团密不可分地混居在一起,以致只要划分边界,就必然会在一边或另一边形成相当多的少数民族。不过,这种不可避免的少数民族之所以会大大增加,是因为划分边界时除了要满足民族主义愿望,有时还要服从战略方面的考虑。为什么苏台德日耳曼人被留在捷克斯洛伐克,为什么提洛尔日耳曼人被留在意大利,为什么《圣日耳曼条约》明确禁止德奥联合,至少在战后最近的几年里不许联合,尽管德奥联合符合民众的意愿——其原因就在于以上所述的。然而,尽管有这些偏差,新边界却远比旧边界更符合民族主义愿望。少数民族的数目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比大战前要少得多。

  人们有时责备说,调停人在遵循民族自决原则方面所犯的错误达到了彻底瓦解哈布斯堡帝国的程度。例如,温斯顿·丘吉尔曾写道:"主要的悲剧是奥匈帝国因《圣日耳曼条约》和《特里亚农条约》而全面崩溃。……对构成哈布斯堡帝国的各民族或省份来说,获得独立并不是没有带来古代的诗人和神学家所一直诅咒的痛苦。"民族自决并没有开创某些空想家所天真地期望的太平盛世,这是事实,而《圣日耳曼条约》和《特里亚农条约》不应对哈布斯堡帝国的崩溃负责,这也是事实。由于军事上的失败和威尔逊的《十四点和平纲领》对诸从属民族的破坏性影响,哈布斯堡帝国于战争后期开始崩溃。国王查理拼命努力,企图阻止帝国结构的崩溃,曾于1918年10月16日发表声明,将奥地利改变成联邦国家。在匈牙利,米哈伊·卡罗伊伯爵也准许少数民族完全自治。但这两个提议都立即遭到拒绝。捷克人在布拉格宣布独立,日耳曼人也在维也纳宣布独立;南斯拉夫人声明同贝尔格莱德联合,特兰西瓦尼亚的罗马尼亚人也声明同布加勒斯特联合。

  因此,诸从属民族国家对古老而专制的哈布斯堡帝国和所提出的新的联邦形式都不予理睬。不管哈布斯堡帝国是多么希望自己能以一种或另一种形式保存下来,事实仍然是,它缺乏可作为基础的人民大众的任何实际的支持。哈布斯堡帝国同罗曼诺夫王朝、霍亨索伦王朝和奥斯曼帝国一样,并非目光短浅的外交家的牺牲品,而是成功的民族主义的牺牲品;民族主义虽然过去在中欧和东欧长期受到抑制,但这时却正在整个中欧和东欧获得应有的承认。

  尽管调停人通常将民族自决的原则运用于欧洲,但他们绝对不在欧洲以外地区这样做。这种差别对待在威尔逊的《十四点和平纲领》中能清楚地觉察出来;这一纲领明确阐明了该如何满足欧洲各种少数民族的愿望。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纲领》第五条宣称:在殖民地,"有关居民的利益必须同政府的合理要求同等予以重视;政府的权利范围应予确定。"这里重要的一点是,它提到的是诸殖民地民族的"利益"而不是"愿望"。不用说,正是欧洲人自己决定这些"利益"是什么,结果是变相形式的帝国统治,即所谓的托管制度。

  《国联盟约》第22条把从同盟国手中获得的殖民地居民看作是"在现代世界的紧张形势下还不能自己站立的民族。"因此,这一条款规定:"这些民族的监护应该委托给那些先进民族,即因其资源、经历或地理位置而最能承担这一责任的民族……同时,这一监护应由他们作为'受托者'、代表国联来执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由"受托者"来"监护"的规定并没有扩大到获胜的协约国的殖民地,虽然这些殖民地的居民在许多方面都处于相似的发展水平或缺少发展。

  托管条款将德国和奥斯曼帝国的国外和海外领土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托管地。其类别随有关领土发展水平的不同而不同。在此基础上,前奥斯曼帝国的属地为一级托管地,德国的殖民地属二级和三级托管地。在奥斯曼帝国的领土中,美索不达米亚和巴勒斯坦受托给受托管理国英国,叙利亚和黎巴嫩受托给法国。在德国殖民地中,坦噶尼喀大部分地区划给英国,其余部分划给比利时;多哥兰和喀麦隆由英、法瓜分;西南非洲分给南非联斯至于德国在太平洋上的岛屿,赤道以北的归日本,赤道以南的归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受托管理国对托管地的居民承担着特定的义务。它们应向常设托管委员会说明履行这些义务的情况,并必须每年向国际联盟会议作汇报。虽然,常设托管委员会和国际联盟本身都无权强迫不服从的受托管理国,但值得注意的是,欧洲诸国首次接受了某些规定的程序。这些程序随托管地类型的不同而不同。就一级托管地来说,托管条款特别期望在可能的情况下立即准许独立。受托管理国的任务仅仅是"给予管理方面的指教和帮助……直到他们[托管地的人民]能自立独处时为止。这些社会的愿望在选择受托管理国时必须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但对于二级和三级托管地,却没有提到最后的独立。其受托管理国的义务是提供符合居民利益的管理。

  尽管托管制度是对战争中的胜利者瓜分殖民地战利品的传统方法的一种改进,然而,它仍强烈地使人联想起1815年那种忽视民族愿望的解决办法。我们将看到,奥斯曼帝国领土上的居民并不想处于被托管的地位,并强烈反对法国作为受托管理国。当叙利亚和黎巴嫩划给法国时,他们的愿望直接遭到了蔑视。甚至是非洲一些二级托管地,也对所作的安排表示强烈不满。因此,毫不奇怪;正如1815年对民族主义愿望的忽视导致19世纪期间欧洲的一系列革命一样,这一托管制度也将导致战后数年间殖民地世界中的一些起义。

  似乎有悖常理的是,欧洲诸从属少数民族赢得独立需要整整一个世纪,而海外大多数殖民地民族虽然在许多方面落后于欧洲人,但获得自由只需半个世纪、其原因一定程度上也许能在现代大众交流媒介的影响中找到。由于无线电广播响彻乡村的每一块地方,当代印度尼西亚人、埃及人或巴基斯坦人对世界大事、世界趋势的了解和作出的反应达到了19世纪的加利西亚人、波斯尼亚人或阿尔巴尼亚人根本无法想象的程度。两次世界大战比1815年至1914年间的一系列较小的冲突更加削弱了欧洲强国,这一点也可解释当代殖民地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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