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人!一律师醉驾被抓后上演“花式抵抗”,还想与民警攀交情,结果凉了

近日,在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律师杨某知法犯法,不仅醉酒驾驶机动车,还逃避不配合公安依法检查。经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判处犯危险驾驶罪,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今年5月中旬,律师杨某与友人在KTV饮酒后,驾驶车辆途径内环高架从静安区行驶至普陀区光新路匝道下坡处,见前方有民警设卡检查,即将车停在匝道坡道上,从驾驶位换至后排,欲叫代驾至匝道上交接
被设卡民警发现,杨某在后排起先否认驾驶,后被民警戳穿谎言。民警将杨某带至卡点接受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19mg/100ml,即将杨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
杨某在医院上演花式抵抗,先借故上厕所拖延时间,被民警架至抽血台后,又在抽血台不断与民警拉关系、攀交情,不愿主动配合抽血,后被两名执法民警强行控制,在两名护士共同操作下抽取了血样。

但事后杨某仍不肯在血样登记表及血样塑封袋上签字,且通过手机视频录像留证宣称不承认强行抽取的血样系其本人的。经司法鉴定,杨某案发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21mg/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

本案由公安机关移送普陀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经检察官全面审查,杨某最终认罪悔罪,被法院判处犯危险驾驶罪,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来源:上海法治报 见习记者:陈友敏)

今年以来,普陀区检察院受理醉酒驾驶类危险驾驶案件164件,与2019年受理数196件相比,下降16.32%。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百姓聚餐、出行频率大幅降低所致。2020年受理的危险驾驶案件,较2019年相比,有3个特点:

严重醉酒驾驶的情形增加。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200mg/100ml的情形,说明醉酒的程度严重。今年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200mg/100ml的案件上升明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要从重处罚。

逃避检查的人员数量上升。醉酒驾驶遇到公安机关设卡检查时,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人员数量上升。逃避检查的形式,有的不配合民警进行吹气测试,关闭车窗、拒绝下车、假装吹气等等;有的不配合抽血检查,争吵、闹事、暴力抗拒等等;有的看见卡点后掉头逃离、有的下车逃跑、有的加速闯关逃逸等等。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也是要从重处罚的。

醉酒驾驶后引发关联次生犯罪的情形增加。今年在4个醉酒驾驶的危险驾驶案件中有10人因伪证罪或者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引发次生犯罪的主要原因,有的是为了帮助醉酒驾驶的逃避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较轻的刑事处罚;有的是在醉酒驾驶发生事故后为了获取保险赔偿。由此引发的结果是,醉酒驾驶的人除了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之外,还会因为犯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导致其本人所受的刑事处罚加重,而且,其他人也将因为犯伪证罪或者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醉酒驾驶后引发关联次生犯罪的情形增加。今年在4个醉酒驾驶的危险驾驶案件中有10人因伪证罪或者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引发次生犯罪的主要原因,有的是为了帮助醉酒驾驶的逃避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较轻的刑事处罚;有的是在醉酒驾驶发生事故后为了获取保险赔偿。由此引发的结果是,醉酒驾驶的人除了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之外,还会因为犯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导致其本人所受的刑事处罚加重,而且,其他人也将因为犯伪证罪或者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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