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宪章‖“书法现象学”的入口 ——读叶秀山书法美学所想到的

几年前,书友推荐我读叶秀山的《书法讲义》,他说是他从地摊上买来的。拿到手后才知道,这是叶先生为函授大学编撰的教材,并非正式出版物。读后感觉确实不错,于是找来正式出版物,书名已经改为《书法美学引论》,又读过一遍。几次动笔想说点什么,欲言又止;最近又读到他的《“有人在思”——谈中国书法艺术的意义》一文,(《书法研究》1993年第3期)终于忍不住了。

北京宝文堂书店1987年版

叶先生主治西学,主张中国学者治西学应当植根于中学,并将二者融会贯通。这是他一以贯之的治学理想,书法美学算是他在这方面的“试验田”,我等晚辈可谓高山仰止,认为由此探索中西会通的接口,实为高手之高明之举。这是因为,书法作为最具民族特色的艺术,关于它的理论至今尚未降服于西学而患“失语症”;也恰恰是因为这一点,影响了书法艺术的世界传播,关于它的理论批评也难与世界艺术理论对话。叶先生在《书法美学引论·导论》中明确表达了此类想法,认为中国书法美学应该走世界化、现代化之路,于是用了相当多篇幅介绍西学,主要是20世纪西方哲学、美学,试图以此撬开中西会通之入口。

问题就出在这儿:在《书法美学引论》中,叶先生关于西学和书艺的评述基本上是分开的,大体处于“两张皮”状态;尽管每张“皮”都打磨得很光鲜、很精彩,但是远未达到我对叶先生的期待。于是我开始怀疑:这就是叶先生所主张的中西会通吗?当然,这也同时说明尽管“中西会通”的道理大家都晓得、都赞成,但是,如何去做、如何做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十分用心且探索不止。最近读到他的论文《“有人在思”……》,眼前顿时一亮,感觉叶先生已经挣脱了“两张皮”陈迹,将中西会通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

在这篇书法论文中,叶先生首先以希腊铭文为例,说明对文字的热爱乃国人之独钟。这种热爱不是指字义所指(那是“文”),而是指字的书写本身(书意),后者是对前者的“超越”。他说:“一切'超越’的东西,原来都是很基本、很基础,甚至是很远古、很原始的。书法艺术之所以有这种'超越性’,初不在于我们的祖先独具慧眼,从'字’里'看’出了什么高级的东西,而实际上原是一种远古意义的存留,只是我们历代祖先不但并未把这个历史的存留'遗忘’掉,而且还不断地维护、加工,使其成为多姿多彩的独特的艺术品。”

为什么说书法艺术是一种很基本、很基础,甚至很远古、很原始的东西呢?因为“'文字’作为'语言’的记录符号,历史不过数千年,但作为人类活动的'刻画’'痕迹’,则是久远得多的事了。'刻画’是人类最原始的活动之一。”于此,“'人’显示了它的'存在’……'刻画’的'道道’,是一种'轨迹’,它不是几何学的'线’,不是'符号’,而是实实在在的'有’。'符号’的意义在'他者’身上,而'轨迹’本身就有意义,是为'他者’提供'意义’的。”叶先生在这儿所说的刻画与“轨迹”,就是我们所说的“字像”和“书像”;在他看来,无论字像还是书像,都是人所显示的自我“存在”;书法并非指向其它意义的符号,因为它本身就是“意义”。

叶先生还认为,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只有在“我说”“我写(刻画)”的意义上才是正确的。近代以来,西方哲人一直从事对于已沉沦的基本、基础“意义”的挽救,从“怀疑”到“超越”以及“是”(存在)的追问,“相比之下,中国人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在传统上并未受到太多的挑战。至少,中国的书法艺术为保存那基础性、本源性的'意义’提供了一种有价值的'储存方式’”。因为,书法的意义不在写什么,而在写本身。“历代书法艺术就是以各种丰富多彩的形式,即不同的'写’的方式保存了那个原始的、超越的'是’和'在’的'意义’”。换言之,“写”就是“思”,“书法艺术所保存的'意义’,即'思’'在思’的意义。”

毫无疑问,叶先生的上述论析显然是中西会通的有益尝试,其成功处首先在于将“中国书法”作为对象,盯住这一对象而借鉴、借用西学理论、概念、方法,然后阐发之。这种阐发不仅令国内书界耳目一新,而且可以有效融入世界艺术理论,因为他所讨论的问题已经超越了民族界限而具有世界性,他所使用的概念和方法乃世界艺术理论所通行。更重要的是,叶先生从“原始人刻画表意”以及“语言被书写”开始立意,正确地定位了书法美学的逻辑起点;这一定位改变了传统书论的“文字本位”,“言说”(口语)与“文字”(书写)的关系成为了书法美学的起点。

在我看来,叶先生的这一定位意义重大,意味着“书法艺术”可能会有全新的定义:书写使不可见的(语言、语义)成为了可见的(书像);书法艺术的实质是“书像”对“字像”超越;人类最基础、最根本的“意义”在书像中被直观,因为“书像”就是这“意义”的在场与显现。

——显然,这是现象学的观念,叶先生已经将中国书学引到了“书法现象学”的入口。至于“书法现象学”究竟是一种怎样的面貌,是一种方法还是一种体系?抑或是一个新论域?其实这些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叶先生已经验证了现象学对于新书论建构的有效性,证明现象学的理路可以为中国书论的现代转型提供参照。

据此,我们不仅可以挣脱长期以来关于书写之为艺术的“实用与非实用”问题的纠缠(参见拙文《文学书像论——语言艺术与书写艺术的图像关系》),而且可以腾出手来全神贯注于“书像”之为书艺本体所蕴藉的“意义”。这“意义”作为“书意”,作为很基本、很基础,甚至很远古、很原始的“意义”,就保存在我们所眼见、所欣赏的“书像”里。“书像”作为基础性、本源性“意义”的储存方式,乃中国传统文化之原始的、超越的“是”和“在”。对它的考察和研究,就可以用得上现象学所倡导的“本质直观”。

现象学由胡塞尔创立,中经海德格尔存在论,二战之后进入了综合发展期。如果能将其恰当引入中国书学,特别是其现象描述或本质还原法、先验结构和主体间性等理论,不仅可以为中国书学增添较直接、较真确的知识,而且也可以丰富现象学本身。至于书法造“势”的“意向性”问题、书像的透明性与“文意”的显露方式等现象学问题,更是俯首皆是;只要持之以恒地深入下去,就可以发现许多可以直接触摸到、十分诱人的论题。

——我们期待着!

· 人文学术之中外镜鉴 · 

· 文艺理论之铄古成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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