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于正相继就“抄袭”致歉,2020“活久见”后“原创”回归?

在《晴雅集》上映一周的时间节点上,郭敬明微博发布了长文,对当年法院判决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圈里圈外》后仍不肯承认错误的过往,公开道歉。这一天,也是2020年的最后一天。
这一道歉,迟到了十五年。
郭敬明深夜发文公开道歉庄羽,庄羽早晨即发声接受道歉,并提出“《圈里圈外》这本小说出版后获得的线上线下所有版税以及全部收益同《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收益合并在一起成立一个反剽窃基金,用以帮助原创作者维权,并接受公众的监督”。
在郭敬明相关话题登上热搜榜之时,曾被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合抵制的另一个“抄袭”创作者于正,也发布了微博,晚了六年就《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版权一事向琼瑶道歉。
迟来的道歉总比不来的好,所以即便是迟到了这么久,庄羽和琼瑶依然接受了郭敬明和于正的道歉,也引发了广大网友对相关话题的讨论。与此同时,唐七等被大众判断为抄袭的创作者们也被送上了热搜。

郭敬明、于正“踩点”道歉,

背后故事更精彩?

 
一直以来,郭敬明在大众心目中更像是一个深谙营销之道的商人,而非一个文化底蕴深厚、文学艺术成就颇高的“创作者”。这一次的深夜致歉,也送他再次登上热搜。但也有网友调侃,在其道歉信中充斥着对庄羽的道德绑架,以及忧伤的“抄袭了别人的作品,但自己拥有了伤口”的言论。
卡在2020年的最后一天,郭敬明、于正前后脚公开道歉,看似蹊跷实则在意料之中。相比于《爵迹》系列作品,郭敬明的《晴雅集》成色尚可,上映一周票房成绩总计不足4亿,在大众舆论对其相关话题的讨论上,也更偏向于出演者、甚至是郭敬明本人的娱乐八卦视角。
(Via:灯塔专业版)
“郭敬明能‘敛财’到现在,没有一个曾经‘非主流’的90后是无辜的。”本身是90后的一个姑娘如此调侃,的确,有太多90后的十几岁是看着郭敬明所推出的文字内容度过的。然而,当再度提问哪些曾准时拿着攒好了的零花钱,奔赴书店购买郭敬明旗下内容的那些90后们,又有谁还可以拍着胸脯斩钉截铁的说自己仍旧是郭敬明的“死忠粉”呢?
“你还喜欢郭敬明吗?”
“我什么时候喜欢过郭敬明!”
当粉丝,最怕自己为之倾倒、为之痴迷、为之掏腰包的偶像(榜样)“翻车”;而当偶像(榜样),则或许担忧那些曾经喜欢过自己的人,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而后悔了。
从《小时代》系列到《晴雅集》,郭敬明的市场影响力在减弱。曾经为他哭、为他狂、为他哐哐砸大墙的那波“非主流”少男少女,或许在切实感受到了现实的荒谬之后,爱上了现实主义题材也未可知。
(漫画作者徐鹏飞)
早在《小时代》上映之时,人民日报就曾发布文章批判其传递出的价值观,并在名为《不能无条件纵容小时代2小时代3出现》的文中,一针见血的指出“‘小’了时代,窄了格局,矮了思想。”可悲的是,后来的《小时代》系列影片一直拍出了四部。
有人说,仅靠官方呼吁抵制很难对其产生影响,只有真正激发其观众本真的价值判断和审美需求,才能影响那些常年走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犯错却不自知的所谓“文化商人”的市场影响力。
(于正退出某热门综艺节目)
2020年的最后一天,因为这两位文娱版块的话题红人成为了“道歉日”。众人一边告别“魔幻的2020”,一边绞尽脑汁竞猜郭敬明于正二人究竟为何卡在这一时间节点公开道歉?
前脚有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郭敬明、于正二人,后脚有央视新闻发布的“136位网络作家共同倡议抵制低俗作品”。值得一提的是,在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中,第123条(五)侵犯著作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网友爆料 侵删)
众所周知,郭敬明于正两位曾经经受过法院宣判的“抄袭”实锤躲不开也逃不掉。因此,于情、于理、于法,甚至于考虑到“钱路”发展,二人主动公开道歉或许方能挽回一二。

监管“铁拳”出击,

未来“创作圈”回归原创本位?

 
且不论郭敬明、于正二人道歉的举措究竟是主动的“良心发现”,还是业内真正有“铁拳”出击,都当属文学、影视创作界向前迈进的一大步。然而,看客热议郭敬明和于正道歉是否“心诚”,并二次解读他们道歉文字背后的引申义——“我抄袭了,我收获了十几年的伤口”,“我抄袭了,但我过的也不开心,已经遭到了‘报应’”……则是不满于剽窃抄袭者大有人在,甚至许多抄袭者名利双收坐享原创者不曾享有的优待。
有趣的是,在二人道歉之后的网络环境中,不乏有类似于“人家都认错了,值得表扬”“人家都认错了,再抓着不放就是咱们的不对了”的“认错就无罪”的言论。除此之外,还有多年影视行业从业者借着别人的热搜蹭了一波自己的热度,对此,大多数网友或一笑置之或顺嘴也骂上一句“没什么作品,倒是什么热度都蹭的上”。
是什么样的人占据了关注,又是什么样的话题占据了热搜?至此,乱乎的“创作圈”仍旧喧嚣。
如果说郭敬明和于正在道歉的动机中有一丝对市场红利的不舍,也可以理解。毕竟,曾经“拿笔杆子”的郭敬明如今已进阶为影视导演,于正更是在参与的多个娱乐话题、活动中感受到了“亲身进入娱乐圈”的体验。文娱行业中,影视环境下,还有谁能够在国民度、话题度、娱乐价值上超越这两位“作家”“编剧”呢?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参与创作的影视作品更易被主流观众所关注——虽然,那些作品的“创新性”和“破纪录”的层面并不一定被主流影视行业从业者们所认可。
在111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郭敬明、于正的新闻登上话题榜的时候,不乏许多网友对联名名单中从业者是否“抄袭”的质疑,于此层面上更进一步的是,探讨这些自身都“手脚不干净”的人有什么资格指责别人——场面之热烈,令人咋舌。具体是哪位从业者究竟有哪些作品曾陷入“抄袭风波”,大多数都较难界定,角色设定、故事背景、人际关系设置……众多细节和具体的裁定范畴相对模糊,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创作圈”的歪风邪气得以蔓延。
不少网友表示在郭、于二人的道歉声明中看出了“不情愿”与“委屈”,也猜测着是否有他们所害怕的监管“动作”实施。的确,倘若要从根本上杜绝抄袭、剽窃的风气,正本清源推动文娱产业的良心发展,不让“劣币驱逐良币”的事态形成规模。一方面需要从业者们的自查自管,另一方面也不能缺少出击“铁拳”的业界监管办法和机构。退一万步讲,观众也应自持不给“抄袭行为”洗白;错了认错是合乎常理的正常行为,而非“敢作敢为的英雄豪气”。抄袭剽窃者本不应当享受与自己的德行不相匹配的社会关注和业界资源,犯了错的人能做的就是认错并承担后果。
否则,就还是坚持原创,坦荡做人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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