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逻辑不是走极端

文丨张是之

1

朋友发来上海交大陆铭教授的一篇新文章讨论,标题是《疫情之下,打击涨价不能一刀切》。
标题没问题,但整篇文章的论证却非常脆弱。
文章的摘要写的是,「任何走极端的答案都不好」,这个摘要看上去很有道理。
就像文章开篇所说的,涨价有合理的非合理的两种情况,陆教授认为区分了这两种情况就不是走极端了。
而陆教授自己也指出,「什么是合理的涨价,的确是一件很难判断的事情。也恰恰是因为这一点,政策制定和执行者不要急于一刀切。」
个人浅见,陆教授在本文中至少犯了三个基本错误。
第一,总体上没搞清楚什么是坚持逻辑一致性,什么又是走极端,坚持逻辑一致性并不是走极端。
第二,陆教授强调「任何走极端的答案都不好」,但事实上呢,文章中恰恰在用一些假想的走极端的例子,忽视了真实世界的处理方法。
第三,陆教授忽视了价格和成本的关系。

2

陆教授引用了一个英文文献的案例:

飓风袭击了你所在的小镇,电也停了。你的孩子有糖尿病,你需要电来冷藏她的胰岛素。你绝望了,但也许还算走运。我有台小型发电机愿意卖给你,你手里有 800 美元,刚好是我这部发电机平常的价格。唯一的问题是我不愿意以 800 元的价格卖给你——我想卖1300。

他认为在这个例子中,「发电机的拥有者是有完全垄断市场的力量,同时,他所面临的需求是基于孩子的生命的。」
然后划重点,他进一步认为「把发电机价格从 800 抬高到 1300,使得这个例子回避了道德伦理上的危机。」
但他进一步则忘记了他摘要中强调的「任何走极端的答案都不好」,他设想了一个场景。

如果发电机的拥有者把价格抬高到13000美元,甚至13万美元,而我们是那个需要用发电机来救命的父母,也许我们仍然愿意支付13000美金,甚至13万美元的价格(取决于我们的收入水平)。那么,这个时候经济学家还能够轻松地说,最后的交易价格是一个均衡价格水平,就完事了吗?

陆教授的结论是,如果他假设的这种极端情况发生,那么「发电机拥有者把价格到底抬高到多少,显然具有了伦理道德的含义。父母对孩子的生命的珍惜,可能会让父母倾家荡产,也愿意支付发电机的天价,但这个天价显然是不符合公正的社会伦理道德的。」
说句不太客气的话吧,这种思路我觉得只应该出现在那位不懂经济学的,哈佛大学教授桑德尔的《公正》课堂上,而不应该出现在一个知名大学经济学教授的文章里。
桑德尔长相善良,口才又好,忽悠小朋友是一等一的高手。畅销书《金钱不能买什么》,跟《公正》一样,千万别买。
陆教授错在哪里?错在他不想走极端而恰恰又走了极端,忽视了真实世界会非常灵活的处理。
首先最大的问题,一个卖家他想赚钱必须要成交才行,他也许真的有漫天要价的机会,但他也得考虑对方能不能承担得起是不是?
光要价高有什么用?对方必须自愿接受这个价格,交易才能达成,才能从中赚钱。
陆教授认为从 800 美元的价格抬高到 1300 美元就没有了道德伦理问题,但抬高到 13 万美元就有了道德问题。
但如果飓风之后一切都毁了,房子也没了,孩子父母连平时的 800 美元价格都支付不起,你现在还要 1300 美元是不是也有道德伦理问题。
按照这个逻辑这种情况,要人钱就是要人命,就不应该要钱才对,不要钱就不会有伦理问题。
所以这里并不是要价多少的问题,你有发电机你要价高了,人家不买,你的发电机还是没法帮你赚钱,对不对?
所以真实的世界,发电机的主人会根据情况来定价。
甚至如果说当时确实买不起发电机,那就一定要卖发电机吗?不一定,还可以租嘛。确实没钱,要再高的价也还是没用。
租几天发电机的费用,相对来说肯定比买整个发电机成本要下降一些。
更何况,即使连租金都无法支付,双方诚实守信,我发电救你的孩子,你事后再支付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这就是跨期交易的问题。
另外,周围邻居总还是有的吧,邻居也许可以借钱购买发电机或者买电,也许可以给急需发电的人做担保,以后再支付。这就是金融问题。
总之陆教授的错误在于,用一个假想的、极端的叫卖价格,注意是叫卖价格还不是成交价格,轻易地就把一个市场问题偷换成了伦理问题。同时完全忽视了真实世界可能有的、很多种的处理方式。
我们也看到了,全国各地最近爆出的顶格执法方式,广大群众拍手叫好的巨额罚单,处罚的是什么?
实际上它出发的恰恰就是一个叫价,把一个叫卖价格上升到了道德问题,疫情之下又上升为发国难财的高度。
我们不否认,这个叫价之下是有成交的,有人买的。
但我想经济学最简单的逻辑,一个交易之所以能够成交,一定是对双方都有利才能成交。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一开始就不会成交。
那么既然双方交易是自愿的,那么即便是高价,双方当事人都没有认为有什么损失,为什么要罚款呢?

3

陆教授的另外一个错误在于忘记了经济学的基本规律之一,价格与成本无关。
他认为因为中间的人工成本、物流和原料成本都涨价了,然后终端产品比如蔬菜,适当涨价就是合理的。
而如果是中间环节没涨价,原来的库存坐地起价,这就是不合理的涨价。或者涨价太多,也不合理。
这样的认识很有群众基础,但这个问题其实反复说过很多次。
陆教授在上海,也是熟悉房地产行业,出版过这方面专著。
假设陆教授十年前在上海买的房子,现在涨了十倍,他卖出的时候会参考十年前的价格吗?
也许会,那是在数钱的时候,看看赚了多少倍的时候会考虑一下。
开始要价的时候,他参考的一定是周围房子最近的成交价,而不是自己房子十年前的那个价格。
最后成交的时候,假如有十个人想买他的房子,如果没有其他原因,他一定是愿意卖给出价最高的那个人。
他看的是对手盘谁出价高,同样也不会参考十年前他买入的价格。
价格与成本无关,我相信陆教授无论是从经济学理论还是从买卖房产的实战角度都知道这个逻辑。
但为什么到了这里,就忘了呢?
除了跨期较长的房地产,我们再看看短期的蔬菜市场。
十年太久,那就十天吧。
无论你蔬菜进货前的成本怎么涨价,你进货之后卖不出去,十天之后的蔬菜都不新鲜了,有的甚至开始腐烂了。
这个时候你想按照进价销售恐怕都很难,甚至赔钱卖都卖不出去吧?
蔬菜十天后的价格和它的成本价格有关系吗?
很显然没有,价格仍然和成本无关。
无论是卖菜还是卖房,价格的形成,从来都是卖方和卖方竞争,买方和买方竞争。相互竞争之下,形成的价格。
陆教授在忽视了价格与成本无关的同时,还是在把一个叫卖价格上升到合理不合理的问题上。
对于价格到底涨多少才是合理的问题,正确的回答是,随便。
你爱卖多少卖多少,谁是产权人谁说了算,叫价高没人买活该,但那是他自找的,上升不到道德的高度。
叫价高还有人买,这是人家自愿的,有人有支付能力,买卖自愿,同样没有必要祭出道德的大棒。
所以举报高价的人都是什么心理呢?既不愿支付高价,又看着有人买得起不爽,一定要让价格压到自己能买得起才行。
但实际上呢,价格倒是压下来了,那些人还是买不到。他们看到了有标签的价格,却没有看到那些无形的代价。
简单说,陆铭老师的文章平和友善,值得肯定。
但其中的关键错误,我认为这不是一个经济学家应有的水平。
朋友认为他的文章更保守一点,大家更能接受。
但我认为宁可坚持看似极端的逻辑一致,也不要和稀泥式的保守温和。更何况,坚持逻辑一致并不是走极端。
大家都能坚持逻辑一致的话,很多矛盾不复存在,会少很多戾气,至少会少很多喊打喊杀的人。
祝大家平安。
2020年02月04日

题图:Joaquín Sorolla,On the Be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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