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之四十二:《系辞上传》第四章古义另译
原文:
“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 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 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 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
译文:
《周易》中的卦爻及其义理,均是以天地间阴阳变化规律为最高准则的,因此,以阴阳学说为核心的《易道》,能把天地万物诸般变化的具体道理,普遍包容在其中。
圣人运用阴阳原理,上观日月星辰之变移,下察山河大地之变动,并将之星相与所占人事所在地域对应“分野”,去探究天地间幽暗与光明相互交替的道理,及其因此而避凶趋吉的智慧!
就天地间诸多不同形式的生命总体而言,推究生命的本体或起源,审察生命至终极时,是如何向其对立面即生命的初始态转化(“否极泰来”或“复反于初”),能使我们更好地探索人类参与天地生命创造的智慧!
阴精阳气的凝聚过程,是藏象意义上生命的形成及成长过程,其间阳气发挥着主导精神舒展至人体各部位的作用。精神生命体的主要表现是:魂随神而往来之,魄并精而出入之。魂因神散而游出体外,魄因体内精衰而离开时,其灵魂就由人变成了鬼。唯有在藏象生命系统中始能找到,并合理地解释“精气”、“游魂”、的内涵及相互关系,我们才能把握人类在生命往复过程中,阴鬼阳神在天地间的变化之道!
原文:
“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知天命,故不忧。安士敦乎仁,故能爱”。
译文:
《周易》的“性命之理”,是统天、地、人三道为一体而言的,所以,人道之仁义,就是天道的阴阳、地道的柔刚。“天地以和顺而为命,万物以和顺而为性”,唯有圣人之仁义,能达到如同天地万物那种和顺的境界,才称之谓善。所以说,人们的道德行为目标及其善与不善之判断标准,应效法天地,是不能违背“和顺”,即“太和”二字的。
圣人用《易》,不仅能通悟天下万物资始生成的智慧,而且能以仁义之道,身体力行,引导天下众生与自然和顺相生、与周边人群和谐相处。圣人悟智效法于天,施仁则效法于地,正思中行于天地间,致力实现天人地和顺一体之境。所以其思与行,不会出现什么重大的偏差或过失。
圣人用《易》,已达炉火纯青、出神入化、触类旁通的境地,即无论是其思维,还是行为;无论是策略,还是招术,均能权衡得当、恰正其位,时时处处给人以智慧的启迪,但是,这种变幻莫测的智慧,不会被滥用,亦不会有流弊,因为其均源自于恒正不变的与天地之道相一致的仁义之道。
圣人籍《易》,能知天德刚健,使万物始有、地德柔顺,使万物生长之仁;圣人籍《易》,能察天地万物生生不息之奥秘;圣人籍《易》,能施仁义之道匡济天下,即“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何能不乐!圣人施行仁义之道,与“天”之阴阳、“地”之刚柔“相似”,故能知天地和顺之命,以参赞天地化育为己任。圣人能如此乐天知命,当然忧的是忧国忧民之忧、先天下之忧而忧;当然就不会因私利得失而忧、因私欲显隐而惑了!
圣人之所以“安土”,是因其认清了天地变化的自然法则,且能做到坚信不疑;是因其以仁民爱物为己任,且能做到坚持不懈;是因其不以私利得失而蜕变,且能做到坚定不移。圣人有如此之敦厚仁德,故能在其一生的行为过程中,始终如一地做到:关爱生命之续存,关注民生之疾苦,致力社会之和谐。
原文:
“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故神无方而《易》无体”。
译文:
圣人著《易》、用《易》的终极目的是:确立能涵盖天地万物变化的人类思维框架,即以阴阳学说为核心的、融天、人、地于一体的系统思维方式,确定与天地和顺相生、人际间和谐相处的行为规范,实现人类生命“参赞(辅助、弥补)天地化育”万物之神妙功能。
人们学《易》、习《易》,若循此而行,奉天命,知机顺势而为,就能恪守中正,不走极端;人们当效法圣人施仁义济苍生,在认知、处人、做事之思行方式上,依据天地万物生成变化,是迂回曲折、无往不复的道理,做到兼容并蓄、顺势用柔,就能思行慎密,不留后患!
圣人著《易》、用《易》,之所以能做到“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是因为通透涵盖天地万物诸象动变(如幽明、生死、鬼神等)的、以阴阳相济相生之理为根本法则的昼夜之道,并能正确预测其未来。
人类有志“参赞天地化育”者,必须学习效法天地造化万物之妙而成的《易道》,即阴阳之道,并朝着顺时乘势、灵活园融、驾驭自如、出神入化、不见定式又无处不在的境界而精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