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启示录:强强联手的恋人,“不宜结婚”只是分手的借口?

壹。

电视剧版的《我的前半生》,贺涵与唐晶有过爱恨纠缠。最后,以贺涵的移情别恋结束。虽然说,这两人并没有明确“情侣”关系。但这是事实,摆在面前无须解释。

这样的心照不宣,往往出现在势均力敌的情侣之间。而且,还一定是“强强联手”的类型。这是旁人认为的“最佳组合”,也是无可挑剔的“金童玉女”。但这样的恋情,它是不是最是无懈可击?

当然不是,稍微不注意就能分手。理智与情感都不管用,尤其在“结婚”面前。

贰。

在最明眼人看来,这样的强强联手只适合拼事业。至于谈恋爱,如同两只刺猬。你真想拥抱在一起,可能先把自己的刺拔掉;又或者,忍受别人的刺带来的伤害。(文/飘雨桐)

所以,在陈道明饰演的老板看来:“唐晶,我始终认为贺涵离开你,对你讲是一件好事。”

你没有听错,唐晶与贺涵的分手是好事。如果两人勉强结婚,那必是另一悲剧的开始。

只是,辛苦了罗子君。在这段感情中充当了第三者,还不如是“工具人”——无端招骂。

叁。

强强联手的恋人,很少直接说“我不想结婚”。但以“不宜结婚”作为分手的借口,反而屡试不爽。

毕竟都是高智商高情商的人,而且朋友圈都有所交集。总不能互撕,彼此都很难下台。“不宜结婚”只能说我们不合适,但不是我不爱你——这样一来,冠冕堂皇了许多。

但“不宜结婚”,到底怎么“不宜”了呢?这不是自己说了算,有些道理也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

强强联手,没有缓和的余地。一旦产生矛盾,定然一发不可收拾。

肆。

看看,在贺涵(男方)这边是怎么看待分手的?

如果我跟唐晶结婚,必然会有一个人为这个家贡献出更多的时间。如果我们想要孩子,唐晶就必然要为此耽误更多的时间。生了孩子,又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我们怎么分配,你们肯定会说,当然是唐晶。可是我告诉你,即使她自己也这么认为,我也不忍心也不舍得。

太虚伪了有没有?直白一些,那就是说“我不和你结婚、我要和你分手,都是为了你好。”

伍.

女人为了结婚,真的会事业停滞甚至完结吗?

在唐晶(女方)这边是怎样看待结婚的?

唐晶说:“装修,最难的都是一开始。一旦跨出去第一步,其实整个过程当中最艰难的部分就都过了。”

女人是做好思想准备的,这过程很艰难但一定能熬过去。男人则不是,遇到困难就放手。还要美其名曰:“我是为了你好!”

END。

哪有什么“不宜”的婚姻,其实那是因为他不够爱你。

你非要找个强手,注定无法“硬碰硬”。如果一方没有妥协,那不是自己觉得不合适——旁人看到,也会心中有数。这两人,迟早分手。

最后,唐晶终于醒悟:“我现在自由了,再也不用努力地昂自己活成他喜欢的样子,应该说是,我以为他喜欢的样子。”

“不宜结婚”这是借口,也是彼此和解的结果。

再次告诉你一个真理:与谁结婚,还真是不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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