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确定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工作中的问题有哪些?
农村土地确权以全面摸清农村土地、房屋的空间属性和权属属性,并建立健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目前即将进入尾声,那么在确定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工作中的问题有哪些?
一、意识不足导致动力不足
目前,农村的大多数青壮年走到城市打工,而留在农村的很大一部分都是老弱病残,他们知识有限,他们普遍认为只要有土地,能够种田就行,并不关心土地的归属问题。由于对于土地确权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他们对于该项工作的参与度并不高,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就这造成了政府相关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出现了单方面努力的局限,导致了工作动力不足,许多需要从农民自身来了解、调查的问题就出现了困难,严重影响了确权工作的进度。
二、部分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土地确权工作是一项巨大的工程,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而在实际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以及县、乡(镇)、村相关政府部门等进行土地确权登记配合的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业务水平不够,在确权工作过程中面对专业的问题无法及时解决,不能很好地跟农民进行沟通,甚至不了解确权登记的过程,在登记过程中屡出现错登、漏记等问题,不能很好的配合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及证书发放的任务,使得确权工作进行得被动缓慢。
三、工作机制不明确,责任机制不到位
尽管国家多次强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县、乡(镇)、村等各级政府部门对于该项工作还是没有足够的重视。
究其原因,主要是工作机制不明确,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土地确权工作的工作流程、职能分配、工作任务等,因此,工作力度必然不足;与此同时,责任机制的不到位也导致相关领导干部对确权工作的不重视,做好了没有奖励,做的不好或者不做也没有相应的惩罚,这就导致很多时候国家国土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县、乡(镇)、村奔走中消极配合,事倍功半。
四、历史问题得不到解决,最新问题得不到改善
农村土地问题由来已久,归属问题得不到最终确认,尽管相关工作人员在确权过程中会调阅很多历史资料、数据,但是时间是不断发展的,农村的土地归属情况也是不断变化的,很多深层次的历史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部分隐蔽性问题很难发现并未得到妥善解决;旧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新问题却不断出现,一旦工作过程出现遗漏,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不能及时处理,就会埋下矛盾隐患,阻碍了确权工作的进行。
五、土地权属界址不清晰,权属纠纷得不到解决
在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工作汇总,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权属界址问题。权属界址主要是指土地的界址点或界址线,是确权工作的前提,是确权登记的依据。这一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影响确权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土地的权属界址与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同时也影响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发展。然而,农村实际存在的问题是,很多土地的界址不清晰,存在权属纠纷的土地无法得到最终的确认。因此,工作人员不能对这类土地进行审核、登记,无法完成确权工作。
六、确权工作中存在敷衍,甚至腐败现象
进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的政府工作人员很多时候敷衍了事,不能够深入了解土地的历史状况和现实情况,不严格按照法规政策办事,甚至在确权过程中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不能为农民办实事,而是做表面工作,甚至,在确权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以权谋私、走后门等现象,引起很多农民的不满,从而影响了工作质量,留下隐患。因此,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思想作风过硬,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积极地为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不过,目前很多地方已经开始组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主要包括:
1、工作完成情况;
2、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3、数据库建设质量情况;
4、遗留问题调处解决情况。
相信在国家正确的政策引导下,各地方政府也将针对以上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以真正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