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免责承诺书”有效吗?一旦出事,这4类人要担责!
来源:临泉发布
新春佳节
亲朋间少不了聚一聚
吃饭就免不了喝酒
不过,前段时间
出现了这么一份承诺书
据说
有了这个东西就可以放心喝酒了
参与饭局的每个人
都在这份承诺书上签字并摁指印
很多人看来
有了这道程序
大家就可以放心喝酒了
那么,有了这份承诺书
真的可以开怀畅饮了吗?
酒后出事,同桌就不担责了吗?
家属就不能追究吗?
根据《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根据以上几条法律法规可以明确得出结论,共同饮酒人签订的这些“免责条款”,由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是无效的。
所以,就算签了这些“醉酒免责条款”,如果一起喝酒的人酒后遭受损伤或者死亡的,共同饮酒人存在过错的,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因签订条款而免责。
小编整理了四种劝酒情形
这么做会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
用“不喝不给面子,不喝就是不认我这个兄弟”等语句,来刺激对方喝酒,往往被劝酒的这个人,大多为了所谓的朋友,面子才端起这杯酒,要知道,真正的朋友并不会真的劝你酒!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明知对方不能饮酒,身体对酒精过敏等状况,但仍然劝其喝酒!旁友,想想,你啥时候得罪他了!
3、未安全护送醉酒者
如饮酒者,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在一旁的朋友没有选择照顾你,将你安全的送回家中等安全地方,一旦发生意外,一样要担责!所以,爱他爱己,就送他回家!
4、酒后驾车不劝阻
看到朋友酒后驾车,一定要加以阻拦,否则,出现车祸,你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关爱他人,就是爱护自己啊!
本来好不容易聚一起吃个饭聊个天
如果真的因为劝酒醉酒出现意外
大家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小编倡导:
拒绝劝酒!拒绝过度饮酒!
我们经常说: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有多深,酒杯就多满!饭桌逐渐变成酒桌,如果你跟他们说,“我酒精过敏脸红,不会喝酒。”
他们就会说:“是不是兄弟,是兄弟就给我个面子,感情全在酒里了”,以道德绑架的标准来衡量感情,把酒精度和情义画上等号,这不是豪爽的兄弟情谊,而是最肤浅的酒肉之交!
这些道德绑架的案例
可能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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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朋友真不能喝的时候
我们应该多关心理解
以茶代酒,感情依旧!
而且酒喝多了之后
容易出现思绪混乱
做出一些不可控的事情
伤害他人!伤害自己!
赶紧告诉你的家人
少一次劝酒
少一次酒驾
少一次车祸
是朋友,请别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