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浅谈文言虚词“以”字的用法规律

浅谈文言虚词“以”字的用法规律
   515647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县古巷中学  赖维新
  “以”字是极为常用的一个虚词,也是高考文言虚词考查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深受到命题人的青睐,在历年的高考语文试题中曾多次出现。
 1、1998年全国卷17题:比较下列各句中“以”字的意义和用法,判断正确的一组是(   )
   ①俅以幸臣躐跻显位                ②得全首领以没
    ③扈从以行                        ④至以刃裂颈断舌而死
  A、①句和④句相同,②句和③句相同。 B、①句和④句相同,②句和③句不同。
  C、①句和④句不同,②句和③句相同。 D、①句和④句不同,②句和③句不同。
 2、1999年全国卷第12题:
  B(1)将财物寄置界内以避盗  (2)告先帝之灵以彰其咎
 3、2001年全国卷第13题:
  A.故且缓攻即以待其事   穷予生之光阴以疗梅也哉
 4、2002年全国卷第12题:
  A.今如此以百骑走,匈奴追杀我立尽   今以钟磬置水中,虽大风浪不能鸣也
 5、2003年全国卷第12题:
  B.以夸诸戎,终月而罢     还军霸上,以待大王来
 6.2004年全国卷第12题:
  C.宜戮讼者,以谢冤魂    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
 7.2005年广东高考试题第10题:
  C.晖寻以病去,卒业于太学     是以君子远庖厨也
  “以”字用法灵活,意义多变,学生普遍感到难以掌握,其实,“以”字的用法还是有一定的规律可遵循的。下面结合历年高考试题对“以”字的用法规律加以总结。(“以”字也可作实词,但高考从没有出现考查过,本文也就不准备就“以”字的虚实用法问题加以探讨)
规律一:看句子结构,区分介词与连词。文言虚词“以”表因由时,往往译作“由于”或“因为”,可作介词,也可作连词。表因由介词“以”常用在单句之中或非因果关系复句中,表因由连词“以”一定在因果关系复句之中。
例如:上文1998年全国卷C项“①俅以幸臣躐跻显位”及2005年广东高考试题第C项“晖寻以病去”,这两个句子不是因果关系的复句,故“以”为介词。
又如“以保勇而多艺,推为长”,这个句子明显是因果关系复句。“勇而多艺”是原因,“推为长”是结果,所以“以”是连词。
规律二:如果前后均有动词或动词短语,一般来说,“以”字作连词。
例如:
10、予与四人拥火以入
11、作《师说》以贻之
例10、例11“以”前后都有动词或动词短语,所以“以”作连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前面的动作行为 是后面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为“而”或“来”等。
规律五:“以”后带动词,有两种情况,一种“以”后省略“之”,“以”作介词;一种“以”作连词。例如:
12、相如持其璧睨柱,欲以击柱
   13、则请立太子为王,以绝秦望
例12中“以”后省略“之”(指玉璧),作介词。例13中“以”作连词,表目的关系。
规律六:“以”如果后带名词再带谓语动词,一般来说,“以”作介词。例如:
14、赵王岂以一璧之故欺秦耶?
15、相如请得以颈血溅大王矣!
例14、15中都是构成这种形式:“以+名词+动词”,故“以”是介词。
三、其它方面的规律。
规律七:“以”与“是”连用,构成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于“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例如:
16、余是以记之,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
规律八:“以”与“无”连用,构成固定结构,意为“没有用来……的办法”。例如:
17、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
规律九:“以”字还可以作名词。当作名词时,往往位于句未,作动词的宾语。例如: 
18、宋人执而问其以。译作“原因”。
此外,要特别注意“以”可以通“已”的情况,如“无以,则王乎?”中的“以”是通“以”,“以”因前有否定副词“无”,故“以”只能作动词,“停止”的意思。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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