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存金:吃肉的回味与遐想
据专家考证,人类食肉的历史大约可追溯到250万年前。原始人类以狩猎为业,以食肉为生,捕食动物的目的完全是为了生存,后来食肉逐渐成为延续至今的饮食习惯。这种习惯或许是物种竞争中的一种自然选择,但这种选择却对人类身体的进化过程产生了重大影响。
人类自从认识了肉的食用价值,就与其结下了不解之缘。神农氏开创了农耕时代,五谷杂粮成为主食,肉类仍然是不可或缺的副食。进入商贸社会以后,肉成了可以流通交换的商品。随着阶级的分化和等级的形成,食肉逐渐成为特权阶层的独家享受,处在底层的贫困群体,常常望肉兴叹,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晋惠帝时,天下荒乱,饿殍遍野。坐享荣华富贵的皇帝大惑不解,反倒诘问“何不食肉糜?”昏庸无知,竟至如此。穷苦百姓“菽麦实所羡,孰敢慕甘肥”,在他们的心目中,“肉食者鄙,未能远谋”。认为那些享有食肉特权的豪绅权贵,都是为富不仁的卑鄙小人,都是目光短浅的行尸走肉。食肉,原本是一种司空见惯的饮食行为,是人类的生命需要,一旦有了剥削和压迫,自然就打上了阶级的烙印和感情的色彩。
生命需要也好,饮食行为也罢,说到底,吃肉与我们更直接的,就在于它是一种美好的很难抗拒的味觉享受。阶级社会里,平民百姓鄙视肉食者,不是不喜欢食肉,而是对食肉权利的不公平表示愤懑。提起吃肉,我们很容易想起梁山好汉的“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想起孔老夫子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想起桓谭描述的“肉味美,对屠门而嚼”;想起曹植与人诉说的“过屠门而大嚼,虽不得肉,贵且快意”。想起毛泽东喜欢用红烧肉补脑子,但三年困难时期却又带头不吃肉;想起长征路上,红军战士宁可吃树皮草根,也不忍心吃牺牲的战马;想起前些年民间盛传的某些人“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古往今来,人与肉之间的恩恩怨怨,悲悲欢欢,得得失失,酿就了许多生动有趣寓意深长的故事。*
像我这样上世纪50年代出生的人,来到世上就与肉无缘。短缺经济使肉成了紧俏商品,城里人倘可凭票购买,农村则很难寻求。即便有机会,农民吃粮都难以为继,哪里有钱买肉。我家是生活靠救济的困难户,平常是半年糠菜半年粮,吃肉实在是一种奢望。韩非子说过:“糟糠不饱者不务梁肉”,非是不想“务”,而是不具条件“务”而不得,只有对屠门而大嚼的份儿。生活清苦得久了,母亲就从集市上买点羊骨头,逐块砸碎,露出骨髓来,这样熬煮的汤里油水大些。母亲的理论是“吃肉不如喝汤”,我虽然不能接受,但觉得能吃上与肉沾点边的东西,也算解馋了。有时过节改善生活,母亲偶尔也买上一点肉,只不过腥腥锅而已,一家人分食,每人吃到的少的可怜,点到为止罢了,吃肉吃的是一种感觉,过节过的是一种形式。作为一家之主的母亲,算计的是一斤肉要买几斤粮,她不得不把一家老小的温饱放到比吃肉更重要的地位。
最奢侈的要数过春节了。母亲为了不让孩子贪馋别人,往往狠狠心称上六七斤猪肉,再买点羊杂碎之类。母亲买肉喜欢挑选腰肋部位,有肥有瘦,可以分类食用,瘦的别下来做水饺馅、肥的则用开水煮熟,便于存放。每当煮肉时,我总跟着烧火帮忙,得到的直接奖赏就是可以啃食猪肉上的肋条骨。虽然没有大块吃肉,但能够大口啃骨,也觉得大饱口福,极尽享受了。记忆最深的是大年初一那顿午饭,母亲常常把肉片、面丸子、藕块、海带、白菜、粉条等放在一起,煮上一大锅,让一家人吃个够。用母亲的话说,一年一个时候,穷富不在这顿饭。那可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猪肉呵,营养得满锅都是油花儿,让人看到就嗓子眼里发痒。我喜欢把成片的肉单独放入口中,慢慢地咀嚼,嚼得牙缝里都挤满了油,那才叫肉香满口,那才叫吃肉解馋呢。如果与白菜粉条混合一起吃,那肉香就会分淡,肉味也就大打折扣了。煮熟的肉母亲可舍不得过节吃完,总是切成方块,用盐腌在小坛里,还要给漫长清苦的春季留点想头。吃瓜干面窝头和干菜团子时间久了,舌头涩得拉不利索时,来上块油煎腊肉,不仅可以刺激一下麻木了的味觉神经,还可以润滑一下口腔里的各个部件,使其能够保持灵活的运转,以继续对付瓜干的苦涩和干菜的筋络。
正因为春节能够痛痛快快吃上一回肉,所以盼着过年也就成了儿时的一种企望。在想夏念秋的日子里,吃肉的畅快也就时常出现在梦境里,醒来时还觉得满口溢香。有位在县城工作的远房舅舅,每次回家都要来看望我的外公和母亲,时常带点肉来,全家人得以分享。在我的心目中,这种不定期的亲情馈赠,也成为与过年具有同等价值的一种回想。其意义不在于吃肉本身,而在于由此所传送的敬老爱幼的道德力量,像肉的美味一样,对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因此,我对这位善解人意的舅舅终生难忘。
后来,我有机会上了省城的一所名牌大学。学校里每月发给十多元钱的生活费,尽管集体食堂的饭菜比较便宜,我还是注意量“财”而行,一般选择那些低价位的饭食。吃菜多数是清纯的素菜,想“补脑子”时就买份荤菜。说是肉炒菜,实际上是菜炒肉,有限的几块肉,数都数得清,完全是给菜当陪衬,就像士兵群里的将军。即便是了了几块肉,我也往往舍不得先吃,总是挑来挑去,先把青菜吃完,剩到最后再慢慢而集中地品享。这样能始终以肉为诱饵,有利于兴奋神经,刺激食欲,挑逗口感。等到口腔神经引诱得高度兴奋时,再集中吃肉,不仅味道绝佳,而且浸透力强,余味绵长,饭后好长时间都能保持良好的感觉,偶尔打嗝,还在回旋那淡淡的余香。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生产力的解放,社会必需的物资极大丰富,人们的经济收入也迅速增长,那种缺肉少食的时代早已成为历史。这些年来,大多数人吃肉成了随心所欲,成了举手之劳,就连农村中许多人家,吃肉也成了家常便饭。过去招待客人时切几片咸腊肉盖在碗顶、下面全用萝卜衬底,这就是镇席之宝了。现在呢,一桌上下基本上全是肉当家,没有整鸡整鱼大碗肉,一般是不能成席的。逢年过节,谁家不准备好充足的肉食,那些富裕的家庭,不专门杀头猪宰只羊,简直过不了年。吃肉的方式也有了很大改变,人们已经不满足于原汁原味的肉块,开始变着法儿分类细做,让烹调工艺和各种作料来改善它的腥膻荤腻。吃够了肉的孩子们,开始挑肥拣瘦了,肉食如果不变变花样,很难让他们喜欢。这一代孩子是何等的福分啊。
就在农村吃肉习以为常的时候,脍不厌细的城里人又有了新的变化,他们已经不怎么注意口感了,开始讲究起肉的组织结构和营养成分来。买肉时评头论足不说,吃肉时还挑挑拣拣。更有甚者,不知什么时候听信了脂肪和胆固醇于人体有害的说法,对肉忽然有了戒备之心,有了疏远之意,甚至生了怨恨之情。就连过去对肉情有独钟津津乐道的人,也逐渐地敬而远之,开始移情别恋了。餐桌上,过去谁见了都为之垂涎的肥猪肉,现今形同陌路,无人问津。过去饥不择食时曾为之魂牵梦绕的烧鸡,现却望而却箸,落得个食不择鸡了。一顿饭下来,一向作为压席之菜的整鸡整肉,往往原封未动,备受冷落,而过去弃之如履的鸡爪牛鞭猪尾巴,反倒成了广受青睐的新贵,众箸所向,一扫而光,动作迟缓者,往往留下遗憾。牛之生殖器官长在庞然大物的隐秘处,何等神秘,何等宝贵!人们把它抽出、斩断、雕花、蒸煮后,让客人饮食鞭花羹。那味道怪怪的,弄不清是原味还是添加味。客人越是尊贵,越是喝得津津有味,不知道是否听信了功能转化的传说。有些过去嗜肉如命的人,现在索性变成了素食主义者,干脆对荤食一点不沾,而独爱青菜野卉,似乎已经幡然醒悟,下决心改邪归正,皈依佛门了。阿弥陀佛,岂不怪哉!
肉类是人类的老朋友,这种一见钟情亲密无间的关系始于祖先,历代相承,曾经持续了上百万年。有幸享受现代文明的人们,突然一反常态,不顾前情,对世交的老朋友猜疑、轻慢、嫌弃、疏隔,甚至视若敌仇,避之唯恐不及,我认为大可不必,这样做未免显得有些轻率薄幸了。近些年来,尽管人们的血压、血脂、胆固醇发病率较高,与食用多脂高醇类物质有关,但绝不都是吃肉惹的祸。医学上关于吃肉聪明,吃肉减肥的理论,以及许多世界政要人物带头实践的事实,应值得引为参考。美国科学家最近发表一份研究结果显示,吃肉这一习惯,使人们对食物中脂肪及胆固醇的处理能力得到增强,也不失为一家之言。当然,吃肉应当荤素搭配,适可而止。过多过滥,不加节制,肯定对人体有害。特别是现代人工养殖的“速生” 过程,使饲料添加剂中的激素对肉的质量有所影响,应当加以防范。但却不必为此与肉翻脸,更不能割襟断交。做事过于绝情,于肉也太不公平。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五谷为养、五果为补,五畜为助”,古代医书也多把禽兽之肉列为温补之物,应当是有其道理的。我认为,把肉作为一种有益的副食,有选择有节制地科学食用,这应当而且永远是人类的一种口福,一种享受。
劝人吃肉竟也费了我不少笔墨,这真是时代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饮食观念都在变。
2005年12月30日于牡丹城
作者简介
张存金,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菏泽市作协名誉主席,曾任菏泽市副市长,菏泽学院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