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口翁川车岭庵
汾口翁川车岭庵
汾口镇调查,汾口翁川源村后山山脚有发堂庵,建于清朝,坐南朝北,60平方米,原有观音菩萨。2010年倒塌成为废墟。平时还有百姓点香祭拜。
想起自己在网上收集到一部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的《璜(王堂)余氏宗谱》,为中洲叶村溪滩(象山)余氏与翁川(香山)余氏合谱,便再翻阅查看相关资料。香山里居图及堂记中称为“法堂”,并非“发堂”。据乾隆年间方汝霖的《法堂记》,法堂为明朝三科武举秉廉公所命名,是翁川余氏教育子孙守法并举行祭仪的场所,并非佛教庵堂。后来演变为供奉观音的庵堂,则是偏离了祖先建堂的初衷了。
根据该谱,翁川确实也有佛教庵堂,位于通往霞源山的车岭之上。《香山里居记》载:……进则有车岭,文人墨士游峡源,观瀑布者所必经也。其上有茅庵焉,山僧时汲清泉烹香茗以待客。至于晨夜之间,钟鼓之声与鹤唳猿啼,仿佛相应。谱牒将车岭茅庵列为八景之一,有《车岭闻钟》诗:
白云片片护茅庵,漏出疏帘一点钟。
偕问居人闻也未,发人猛省此声中。
又
间行车岭入云峰,偶向林间闻远钟。
料是梵家持佛戒,弥陀一日几回逢。
附:法堂记
香山之有法堂也,命以名者必一乡文如秉廉公之徒,不然其竖义何严而正也。孟语曰:君子行法以俟命。孝经曰: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人诚守法,则兢兢业业,毋为忤逆以干不孝,毋为凌乱以干不弟,毋为邪淫以伤风化,毋为凶暴以取刑戮。士农工商各执其业,长幼尊卑各安其分,家敦礼让,俗尚淳庞,駸駸乎可几唐虞三代之盛。此法堂之竖义所以最严而正也。顾是堂也,创之者多历年所矣。康熙甲寅闽变,毁而复整。庚子之岁颓而自修。钟磬锣鼓以及祭器祭仪一一罔缺。至今家奉为香火,凡婚姻冠笄必告,生辰必告,死归必告,奉神既克尽礼,降福必且无疆,人享寿考,户庆安宁,孰非神之所赐欤?乾隆辛巳岁,有事辑谱,社庙既有记矣,法堂可无记乎?故不辞诸君之请,搦管而为之记。
增生方汝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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