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的最高境界,你知道吗?
有"味"的字即谓之书法
无"味"的字只是文字
文字是传意的,无须讲究什么"味"
然,书法是艺术
必讲究其"味"
即" 书味"也名"书卷气"
这种"气味"能使人"赏心"
这种"气味"就是书法艺术的灵魂
书法的艺术性高在何处 沈尹默说:“世人公认中国书法是最高艺术,无色而具图画之灿烂,无声而有音乐之和谐,引人欣赏,心畅神怡。”书法是有图画之美,但和图画又是有区别的,区别在哪儿呢?书法是线条的艺术,用抽象的线条来表现美,而图画是用色块,用色彩、用具象来表现美,虽然图画也有抽象的,但它毕竟给人视觉上的感观是具象,虽然图画也用线条,但它是用线条来表现物象,而书法是拿线条来表现文字,尤如音乐一样,我们无法指出哪一句是再现了什么,它只能给人以总的意象,书法也一样,它的线条不能给你指出具体表达了什么,从整体上使人产生一种情感,而具象的东西是低级阶段,上升为抽象的就是向更高级方向发展,是一种进步。
不少人问:"何字谓好"?
答曰:"经久耐看的字就好,越看越好看的字就更好。"
"好字看不厌,好友久交不会变。"
怎么又"耐看""好看"?
答曰:"有味的字就好看,味浓的字就耐看。"
何 谓 书 味 平素我们常说:"这道菜有味、好吃!"凡是吃的都讲究"口味"。平素我们也常讲,"这篇文章写得有味","某某人说话真有味"," 昨天我们在柳树林玩得真有味",甚至表扬或批评人也离不开这个"味" 字,诸如,"某某人懂味"," 某某人真不懂味",如此等等。
书法艺术讲究的"味",既不是"甜",也不是"酸",而是一种"意味",一种"情调",一种"趣味"。也就是说,当你看到宣纸上的黑白世界,能使你在精神上产生"愉悦"的感觉,"亢奋"的心理,不但"悦目",而且"赏心",甚至无法用语言来直接表达这种"愉悦"的味。
我国著名美学家邓以蛰先生提出:"无形自不能成字,无意则不能成书。"这句话既将书与字区别开来了,又提出了书法艺术的灵魂就在于"意"。关于这种"意"自古至今就有种种说法,诸如什么"风神"、"风韵"、"风骨"、"气韵"、" 神采"、" 风采"、"品味"等等。
总而言之,"意"是我国传统美学中的一个核心,凡是诗、书、画、文、印无不以其"意" 为极诣。有"意"则成书,有"意"书出"味"。
味 在 何 处 "红杏枝头春意闹"," 云破月来花弄影", 一"闹" 一"弄",诗味全出。这种言外之意、韵外之致的"意境", 就是使你动情的"诗味"。看看那《兰亭序》、《古诗四帖》,《苕溪詩》,活生生的线条,妙趣无穷的字体,虚实相生的布局,五彩缤纷的墨色,达情性益心灵的风神,处处表现出一种吸引人打动人的"书味"。
线,是构成物体视觉形象的基本要素,也是构成书法艺术形式的唯一手段。
但书法线决不是机械线,而是感情线,心迹线。人由于不同的心理,不同的情绪,不同的动作等,导致产生不同的线条。就是书法家的喜怒哀乐的感情全部以肢体的运动而表达为可视的形象这一妙理。也就是书法线条表现出的"书味"。
书法的"味"更能从生情定势的布局之中体现出来。精美出于毫端,妙趣在于布白。线条美是单相之美,字体美是个体之美,而章法美是整体之美,这种美主要表现在:联络有序、相承起伏、映带呼应、韵律节奏、参差变化、违而不犯、和而不同,显示出一种音乐美,犹如一曲交响曲,越听越动听,余音在耳,回味无穷。一幅好的书法作品,其"书味" 还表现在墨色和书写的内容上。
书法"味"不论表现在线条、在结体、在章法,还是在墨色、在书写的内容,归根结底都来自于一个"情"。喜则字舒,怒则字险,哀则字敛,乐则字丽。表情美既然是感情之美的外貌,因而她不仅因人而异,而且因境而异。
何 能 出 味 一幅书法作品,其中有看得见的东西,笔画、墨色、字形、诗句等,这是"躯体";还有看不见的东西,感情、风神、韵律等,这是"灵魂"。书法出"味",往往就出在这"灵魂"上,故此只能靠细细品味,才可感悟得到。要使书法打动人心,使观赏者产生思想共鸣,则作者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字内功夫,二是字外功夫。字内功夫,即笔墨功夫。其次是"脱化生新", 在精心临摹古人法帖的基础上,得形得神之后,不断溶入自己的个性之"味"。第三是文字功夫,要熟练掌握汉字的八个笔画及其变化,汉字的结构及其变化,尤其是草书符号及其变化。还要具有 "六书" 汉字知识。
书法要有"味",必须有学识修养,有字外功夫。书法家首先应是学问家。书品人品,人所共仰。一是要有文化素养。二要有学识修养。没有一定的学识修养,是无法创作出上乘之作的。学识深,意气平和;学识高,胸怀豁达;学识广,联想丰富。历史上卓有成就的书家,都是学识丰富深广的文人、学问家。识广方能才高,才高方能创作出"书味"。三是要有艺术素养。书法是一种精神产品,一个人如果没有几个艺术细胞要创作出艺术产品是不可能的。这种艺术素养,有先天因素,更主要的是后天的努力,是要从长期的学习和实践中逐渐培育出来的。四是要有品德素养。善是美的内容,美是善的表现形式,这种"美善统一" 是我国传统哲学中的基本观点。人的道德品性与书法作品的风格及其价值是切切相关的。
书法是体现人们心灵美的特殊造型艺术,书家的道德修养越深,则书法艺术境界越高,书法必然越有"味"。明·项穆说:"学术经论,皆由心起,其心不正,所动悉邪。"王昱说:"立品之人,笔墨自有一种正大光明之概。"
总之,书法是中国的艺术,只能有"书味",不可有"洋味"; 书法是高雅的艺术,只能有"雅味",不可有"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