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贫困学生“张贴”在墙上,有损于其尊严,不合适

【平湖一柱 第1303期】

【核心提示】有些学校,不但要公示名单,还要公布被救助的“详细原由”,则更是不妥。“孤儿、单亲、无父、无母、父母残疾……”不要说被救助者本人看了感受如何,就是一般人看了,都会心酸不已……


又是一年学生救助时,在不少学校大门口显著位置,被救助学生的名单赫然张贴着……

有的学校,不仅张贴被救助学生名单,后面还备注着学生的家庭状况:孤儿,无父无母;单亲、没有父亲(母亲);父亲身患绝症,家庭极端困难;小儿麻痹后遗症,腿有残疾……

学生及家庭状况等的各种不幸,也赫然被展示在大庭广众之下……

我们这里曾经有个没有父亲的单亲生,家庭极度困难,但无论班主任如何劝,该生就是不写申请,更不在救助单上签字,宁肯不接受救助,也不愿让自己的不幸“公示”在大街上……

公示制度是一种好制度,是相关部门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具体体现,公示,杜绝了个别人的暗箱操作,杜绝了“后门”办事,公示制度,一方面体现了相关部门的执政为民,公正无私,另一方面也接受群众监督,提醒被公示之人要光明磊落,不能心存污垢,否则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公示制度体现了“公正、公平、公开”,受到了人们欢迎,因此凡事公示成为不少部门的惯例。

但是,在学校,公示被救贫困学生名单却实在值得商榷。

特别是有些学校,不但要公示名单,还要公布被救助的“详细原由”,则更是不妥。“孤儿、单亲、无父、无母、父母残疾……”不要说被救助者本人看了感受如何,就是一般人看了,都会心酸不已。

个人和家庭不幸本身已是一种痛苦,现在把不幸用大大的黑字写在大大的白纸上,张贴在大街上,就不仅仅是痛苦,更会让不少人产生一种屈辱之感……

相关负责人,如果换位思考,就不难理解每年救助金发放时,有的学生,虽然家庭极端贫困,但无论学校、教师如何动员,就是不要的原因了。或许,对这样的学生,我们要抱怨他们不能面对现实,或许我们要哀叹这样的学生不识好人心……可如果站在当事人角度,设身处地想一想,贫困并非他们个人的错,人都是有尊严的……

救助贫困生是一件好事,好事就要办好!我们发放的不仅仅是救助金,更是一片爱心。但为什么我们的爱心非要让别人亮出人家的不幸才肯施爱呢?难道,我们的爱心是要学生以自尊作为交换么?

当然,作为大面积的救助,要确保把救助金发放到最需要的人手中,工作是有一定难度的,不排除有个别富人不顾廉耻地争抢这些救助金。不是曾有媒体报道,有位局长公子就安然地享受了好几年的救助金吗?但这不过这只是个别现象,以笔者之见,凡是有良知、有尊严的人,不是不会和贫困生去争抢这些吃饭钱的。
在当下,学校救助金的发放程序一般是学生申请——学校调查——张榜公示,公示后无异议,即刻发放。

这也就是说,救助金是否发放给最需要的人,是以最后的“公示无异议”作为标准的。这看起来是阳光、公正、公平,但究其实质,是相关学校,相关人员,打着公平、公正旗号的一种责任推卸!

因为,公示后无异议,并不表示没有问题,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了解所有被救助学生的情况,还有那些特别贫困没有得到救助的学生,谁为他们操心?

实际上,具体到一个单位,一所学校,一个班级,每个学生什么情况,班主任、学生都是心知肚明、一目了然的。只要做这项工作的班主任和相关同志认真负责,照章办事,我想救助金就一定能发放到真正需要的学生手中。

公示,说白了就是一种监督,如果相关人员,公正无私,照章办事,做好自我监督,对学生情况一一核实了解,实事实办,一样可以把事情办好。

更何况,救助学生工作和选拔任用干部不是一码事,考察者不一定了解被选拔干部的全部情况,公示出来让群众监督就起一定的作用。而学生的家庭情况是一目了然的,只要相关教师工作做得细,做得实,公示和不公示应该一个样。

总之,救助贫困生是一件好事,好事当办好,不能把好事办得让当事人心酸心痛,没了尊严!

(作者,李玉柱,本文为 平湖一柱 原创作品,欢迎指导,转载或引用请注明作者和出处,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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