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布,58种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
自新冠疫苗开打以来,其安全性、有效性及适用性一直备受关注,比如可以混打吗?病毒变异还有效吗?接种前后可以服药吗?这种情况能不能接种?接下来,一一为您解答。
新冠疫苗可以混打吗?混打安全吗?
因现在群众接种新冠疫苗情绪高涨,不少地方出现了断苗的情况,有的人又担心错过接种最佳时间,就提出可不可以混打?或有的地方出现了使用不同厂家生产疫苗的情况,那么这种做法正确吗?
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如果没有同一企业的同一种技术路线生产的疫苗,可以用不同企业,但同一种技术路线的疫苗来替代。
换句话说,灭活疫苗只能替代灭活疫苗,蛋白亚单位疫苗只能替代蛋白亚单位疫苗(腺病毒疫苗只接种一剂次,不存在这样的情况)。
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专家组成员邵一鸣表示,之前做过大量的科学研究试验,使用另外一个厂家的同一个技术路线的疫苗,效果是完全一样的,既不会影响保护效果,也不会影响疫苗的安全性。
不过,在现在没有充分论证和研究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说前面打了灭活疫苗,后面用腺病毒疫苗,或者蛋白亚单位疫苗来替代。
新冠病毒不断变异,现有疫苗还有效吗?
会上,邵一鸣表示,新冠病毒在不断变异过程当中,它的变异还会加大,一旦出现现有疫苗应付不了的变异株,我们国家的灭活疫苗是有很快捷的方法来应对的。
只要在投料端加入新变异株的病毒,整个生产工艺不用做丝毫改变,产品端出来的就是针对变异病毒的新的疫苗。
所有的相关部门都在密切跟踪,一旦出现了现有疫苗不能应对的变异毒株,我们就会有新的疫苗投入使用。
接种前后,能吃治疗其他疾病的药吗?
还有一部分人在犹豫打不打疫苗,是担心和目前服用的药物有冲突,云南省疾控中心给出的建议是:
打新冠疫苗前后,一些必需的药物是可以服用的,例如一些慢性疾病的药,治疗高血压病、糖尿病、高脂血症、扩张支气管药、平喘的药物都是可以服用的。但是一些退烧药、抗病毒药及抗生素等,建议不要服用。
哪些情况能接种?哪些情况不能接种?
随着接种疫苗剂次的增加,大家的疑问也随着增加。近日,黑龙江省发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第二版)》,又进一步完善了哪些情况能接种和哪些情况不能接种,大家也做个及时更新。
可以接种的情况
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2.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3.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
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
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可以接种。
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8.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13.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
16.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18.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0.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 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2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
23.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正常,可以接种。
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
25.脑梗塞治愈者,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
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话,可以接种。
27.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
28.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
29.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
30.月经期,可以接种。
31.侏儒症,可以接种。
暂缓接种的情况
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4.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
5.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暂缓接种。
6.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暂缓接种。
不可以接种的情况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不能接种。
其他情况
1.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 天。
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 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 14 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
7.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
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
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
9.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10.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
12.新冠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
13.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新冠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
14.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或拨打我省24小时咨询热线:12320。
15.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