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村
图 1:百家村旧照(《画说厦门》)
20世纪20年代开始的厦门市政改造,给湫隘不堪的海岛小城带来巨大的活力和生机。或出于对资本再生的追求,或出于对故国家山的热爱,或二者兼具,这一时期华侨资本的注入,尤其是房地产方面,表现得格外活跃。其中成功的范例之一,就是深田地块“百家村”小区的建设。民国15年(1926年)堤工处成立,开始筹建中山公园,1930年竣工。筹建初期,征购房地拆迁数百户,后在公园东门外的深田内填田为地,兴建数百幢石木结构的平房(后改建为二至三层的楼房),作为安置拆迁户移居,初名“百家村”,寓意四面八方百姓聚居之所,后因百家村井井有序,又被称为“模范村”。[1]其实,“模范村”是厦门市政改造中的一建筑设想,其目的为“以备小户房屋收买拆卸时之换居”,即类同今日之“拆迁安置房”。除百家村外,“尚有蜂巢山、先锋营、后江埭等三处,均拟建为模范村”。[2]
在今天看来,百家村的平房建筑条件算不上优越。房屋为双坡顶砖木结构,每户前有一小院,后有一小天井,内部为一厅二房的竹竿式结构。然而在百家村区域之中或是区域周边,还鹤立些二层以上建筑,却堪称经典之作。2001年市规划部门推荐“历史风貌建筑重点保护单位”68幢,其中位于百家村区域的有:深田路49号、深田路40号、深田路42号、东门路48号、东门路46号百家村红楼、东门路4号柯汉荣别墅、中兴路40号厦门法学会。[3]
豪宅美屋,必然有人惦记。1938年5月厦门沦陷之后,可称百家村门户的深田路42号侨宅即被日本“兴亚院厦门连络部”据为巢穴。日人设置“兴亚院”,是专用于应对中国事务。其下设有华北、蒙疆、华中、厦门4个连络部。尽管厦门连络部只管金厦两岛,却能与其他三部比肩,日人自有其用意:厦门因为在台湾对岸的关系,所以此地新设的连络部,与其他三连络部不同。与其说以中国人为对手,倒不如说是台湾的延长。因此厦门的连络部长,是以曾任军令系统之要职的水户春造少将来担任。在此可以注意的是帮助他的人,是海军特务部长原忠一大佐。[4]
“兴亚院厦门连络部”职责并非为了“连络”,其实际为沦陷后的厦门之最高权力机关,操纵各股黑暗势力肆虐于闽南各地。其机构情况:兴亚院厦门连络部是敌寇侵略华南的阴谋总机构,它的任务包括军事、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侵略。战前,这些责任原是敌寇南进机关台湾总督府担负的,现在为着加强工作,设立厦门连络部专负其责。同时为着保持连络部与台湾总督府联系的便利,所以连络部设于厦门。……连络部的政务部担负情报、文化政策及其他侵略阴谋。经济部的任务是资源的夺取,对华之投资及其他经济侵略。[5]在政务部、经济部之外,还有“调查室”。其任务是“进行情报和策反等特务活动,情报人员分散在闽南各地”[6]。1942年11月,日本新设“大东亚省”,统管日本海外占领区一切事务。中国沦陷区的日本使领馆和兴亚院一并归入“大东亚省中国事务局”,厦门也不例外。1943年4月,“兴亚院厦门连络部奉命结束,调查室情报人员及电台全部调到厦门海军武官府”[7]。而原日本驻厦总领事馆移驻深田路42号,原兴亚院的政务部、经济部人员归入其中。此后的日本总领事馆人员更加复杂,机构更加庞大,其下属机构组织及职责有:第一班:掌理产业经济开发、各所事务之调整、资源统制运用等事项。第二班:掌理神社、兵役、日人学校、民训、居留民团及其公共团体、日人同业组合企业。第三班:掌理帝国权利之保护,伸张商工会议及营业国债储蓄奖励、帝国政府贷金等事项。第一班:掌理关于机密馆务之连络,调整所管行政之考查、人事调整、公文收发编纂及保管官邸之管守,官有财产、庶务及会计,不属其他主管事项。第二班:掌理情报、宣传、检阅、调查事项之统计调查报告。第三班:掌理政治、文化、经济之指导,连络华侨登事项。除警察署外,其余部门驻领馆办公。在移驻深田之前,日本驻厦领事馆驻所有过几次变迁:在厦门日本领事馆,乃置自光绪元年(明治八年,乙亥,1875),本馆在鼓屿西仔路,至民国26年升格为总领事馆。是年因抗日军入闽,全馆人员奉命于8月撤退。翌年5月27日,馆门重开。嗣后将本埠妈祖宫码头之旧海港检疫所,改造为领事馆之办公室。故办公始移至厦。[9]原门牌号为“鹭江道44号”的厦门海港检疫所大楼,建成于1936年11月。1938年5月至1943年被日领馆占据。日领馆迁后,大楼又成为日本海军武官府情报机构驻所。1945年抗战胜利,海港检疫所回归国人之手,但却未能恢复本业,大楼成为“行总厦处”行辕。“行总厦处”,全称为“国民政府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浙闽分署厦门办事处”。1946年10月行政归属调整,改名为行总“福建办事处厦门分处”,简称不变。与之对接的是联合国救济总署,简称“联总”。1946年11月,“行总厦处”办公地址迁往深田:行总厦处原借鹭江道海港检疫所设处办公,现因地址过小,且因联总近又在厦设立办事处,原址更不敷应用。除难民遣送站及储运股一部分仍在原址办公外,已于昨(18日)迁移至深田路42号(前日本领事馆)新址办公云。[10]自物价狂奖以来,生活程度亦随之步步飞腾。一般市民大都陷于饥饿线上,呻吟挣扎。唯在此贫困围圈,其度生方式可分出若干不合界限。据记者目触耳听,约可分为三种,特分述如下:一,家中均系老弱妇孺,乏人谋生,除慈善机关救济外,鬻儿卖女,为人雇佣,以度残生。二,有丈夫儿子谋生,入不敷出,一家五口,仅有维持两口,如店员劳工等等。其三,外表可观,实则外强中干,如哑子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此辈多为教员文化人员、公务员(廉洁者)。此三种家庭,如逢慈善机关发给平价物质时,前述一、二两种均敢力争请领,而后者为顾面子,多不敢露穷态,以维其“尊严”,真有苦无处诉。而三者奋斗之方式,亦各不同,在前之穷苦妇幼,无所顾虑,如能饱腹,任何工作,皆肯力为之,如抬魂亭、持彩旗、拉土车、清道夫、做泥匠小工等,均为若辈占有。其次,则令子女出为劳作、为艺徒、为女招待,节衣节食,以与环境扑斗。而公教文化人员,则大多典卖告贷度日。唯来日方长,终有山穷水尽之时。至禾山农民,大都耕耘不能自给,由喜事鬼神,花费甚大,如废历七月之“普度”,家家户户盛宴祭祀,不惜典卖借高利贷,诚饮鸩止渴。全市十五万人口,穷苦者有占十分之八以上。[11]善后救济为当务之急,需救济的事项各色各样,地志记载有:(1)施米;(2)设难民收容所;(3)施棺;(4)平粜;(5)赈麦;(6)发动捐献;(7)冬赈;(8)急赈;(9)收发菲侨赈品、赈款;(10)设救济协会;(11)遣散难民。当时救恤情形,应有尽有。经费物品之来源,由省府、行总、侨胞、地方集合而成。[12]“行总厦处”的到来,为挣扎在饥饿线上的厦市打了一剂强心针。1946年7月4日,行总厦处在报刊上发表声明,郑重表态:务期需要善后救济的地方和需要善后救济的事业,都能公平的分配到,都能普遍的分配到,都能迅速的分配到。同时我们亦热切期待各界与我们通力合作,共谋闽南闽西28县市善后救济之开展,则国家幸甚,受难同胞幸甚。[13]行总厦处成立于7月1日,迄今甫将二月,除与政府配合办理工赈外,兹据该处发表月来发出赈□及受惠人数如下:面粉161738磅,受赈人数3237人;食米433645市斤,受赈人数86729人;奶水71914罐,受赈人数大中小学生、教职员14383人。至于汤粉截止目前止,计发出27保491箱(每箱48磅半)。又自本月5日至21日止,共遣送广东难民35人,上海54人,台湾2人,本省38人,合计119,发出旅费膳食119万8千7百元。[14]尽管如此,行总厦处的风评却老是不佳,负面消息层出,仅从报章标题就可见一斑:1946年7月24日《星光日报》:《行总厦处救济物质多数冻结仓库》1946年8月11日《中央日报》:《行总厦处人事不健全,救济工作进展迟缓》1946年9月25日《立人报》:《行总发放赈米,贫民以“三不”慨叹,曰“米质不好、斤两不足、非鹄候领不到”》1946年9月27日《星光日报》:《行总厦处难民站尅扣米粮冲水》1946年10月7日《立人日报》:《行总所发赈米米质腐劣,细碎如沙》1947年5月7日《厦门大报》:《行总物腐虫生——有人坐领干薪,临终还想扑粉》1947年6月2日《厦门大报》:《行总厦处敛其所寡、褒其所多》1947年6月3日《江声报》:《行总厦处腐败,社会舆论指责》1947年6月2日《江声报》:《行总厦处人员,舞弊层出不穷》1947年7月1日,“行总厦处”工作刚满周年,即宣告闭馆谢客。全处只留下储运处和华侨复员遣送站二处,负责扫尾收摊。然而,就是这欲休未休的储运站,爆出了惊天大案:禾山墩上社渔船数艘,19日在高崎一带海面撒网捕取鱼虾时,突由海底网获牛肉罐头、牛乳罐头、药品数10箱,各货均甚完好,大发横财。附近渔民闻讯,亦纷纷划船入海争捞。查该货之由来,乃行总厦门分处于前(18)日下午3时许,以该处汽车4辆,运至高崎沙滩,雇用小舟,以35万元为代价加以填海者。至该处所以将该批赈物填海原因,难以探悉。[15]饥馑的市民还在垃圾堆中觅食,负责救济的行总居然如此暴殄物资,霎时间舆论狂潮爆发。厦市各报以“填海”“抛海”“沉海”“投海”称之,紧紧追踪。地方法院检察处也紧急跟上。行总物质填海事,经地方法院检察处首席检察官吴鼎植,于前日亲往禾山调查,并购回舟子所捞获牛乳水罐头及牛肉罐头等回处。吴首席为求取得确证,以便进行处理,特于昨日函邀本市党政团各首长及省立医院、市卫生事务所,及法院医官暨各报记者,于昨下午5时,在地检处共同公开检验所带回之罐头。由省立医院骆凤阳、陈彦雄,市卫生院潘英才,地方法院医官陈扬靖当场化验。计开验牛乳水4罐,内1罐微坏,3罐完好,牛肉罐2罐,内1罐微酸,1罐完好,牛乳酪1罐完好(果子酱及咖啡精各一罐,因事前已开,未予化验)。验后,由各医生签名,并由各机关代表及各记者签名作证。[16]据接行总之人士谈,行总人员本有南北派之分,互相排挤。但北派权力在握,所有“美缺”,均为北派盘据,舞弊贪污,亦多出於此辈,今行总结束,剩余物资,在暗中移动吞占。事为对方所知检举,恐物证被获,一时又无法出售,乃投海以灭证。又称该批物资,乃人员瓜分不均,相持不决,故赌气投於海。至所称物腐恐食用中毒一说,实不可据。盖果有此项情事,该处必邀同地方机关监督,绝不感擅自废弃。[17]1948年5月,厦门地方法院检察处以“毁弃公物”罪对“物资填海案”庄厚坤等5名责任人提起公诉。地检处的起诉书,刊载于1948年5月19日报章,而法院的判决后续却没有消息,不知以何种方式告终。就在热火朝天地侦办“物质填海案”的同时,地检处也忙着乔迁办公地点。1947年10月2日消息:厦市地检处因原有办公地址不敷应用,已于今日开始迁往深田内前行总厦处旧址,明后天即可全部迁竣。至于该处在未迁竣以前,仍在原址照常办公云。[18]深田路42号的新老二任房客,就这样很有意思地纠集在一起。
[1]《厦门市土地志》,鹭江出版社1996年版,第45页。
[2]《厦门工商业大观》第三章 市政 第四节 改造厦门之程序,第12页,1932年版。
[3]《厦门年鉴(2002)》,鹭江出版社2003年版,第54页。在民国的厦门地图上,深田内的住宅区分为两片区,西片区标为“百家村”,东片区标为“模范村”(参见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图说厦门》,2006年内部资料,第98、100页)。
[4](日)绪方升,吴斐丹译:《对华侵略中心机构——兴亚院连络部与四长官》,《世界知识》1939年第6期。
[5]《厦门敌伪机关动态(1940年11月)》,福建省档案馆编:《日本帝国主义在闽罪行录(1931-1945年),福建人民出版社年版,第34页。
[6]《厦门政法志(1906-1990)》上卷 第二篇 特务间谍,第二章 日本侵厦期间的特务间谍机构,厦门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73页。
[7]《厦门政法志(1906-1990)》上卷 第二篇 特务间谍,第二章 日本侵厦期间的特务间谍机构,第73页。
[8]《厦敌总领事馆组织系统表(1943年12月)》,福建省档案馆编:《日本帝国主义在闽罪行录(1931-1945年),第42页。原文为图表形式。厦门“兴亚院”情事,可参阅《厦门故迹寻踪》之“白鹤岩”篇。
[9]《新厦门指南》政治日本总领事馆,华南新日报社1941年版,第23页。
[10]《厦办事处移深田路》,《星光日报》1946年11月19日。
[11]《饥饿线上贫民奋斗方式不同》,《江声报》1946年8月26日。
[12]《收复厦市时救济事项》,民国《厦门市志》卷21 惠政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473页。
[13]《行总厦处正式成立》,《星光日报》1946年7月4日。
[14]《行总厦处施赈统计》,《中央日报》1946年8月27日。
[15]《行总物质填海,禾山渔民大发横财,捞获罐头药品甚多》,《江声报》1947年9月21日。
[16]《行总填海罐头昨日公开检验,共验七罐有五罐完好》,《江声报》1947年9月25日。
[17]《行总救济品投海,传系因分赃不久,地检处正慎密查究》,《厦门大报》1947年9月23日。
[18]《本市地检处迁移深田内》,《厦门大报》1947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