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6张银行卡给网恋女友赚“零花钱” 民警找上门了

办张银行卡出租,一个月一张就能赚几百元,遇到这种躺着就能赚钱的“好事”你心动吗?但倘若你真的这样做了,那你可能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了。近日,温岭市大溪派出所根据掌握的线索,抓了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人方某。

据抓获的方某介绍,他之前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络女朋友,两人在聊天的过程中,女友告诉他一种来钱快的方式,就是愿意用一个月800元一张的价钱租用方某手里的银行卡。当时正缺钱的方某很爽快的答应了,先后办理了6张银行卡和U盾,分两次将银行卡和U盾快递寄给了在广东的女友。温岭市大溪派出所民警赵宸锋告诉记者:“每张银行卡是以800元价格出售给对方的,比如说这张银行卡,今天有十万元的资金流水走过他的银行卡,然后他能收获万分之一或者千分之一的利润,一天什么事情都不用干,就能收获好几百块钱。”

就在方某以为自己能暧昧谈恋爱、赚“零花钱”的时候,他的女友突然失联了,方某心里害怕起来,赶紧挂失了所有的银行卡。而大溪派出所根据线索深入侦查,确认了方某的犯罪事实,抓到了他。赵宸锋对记者说:“这批银行卡经过我们的初步侦查,这六张银行卡有一部分是用来电信诈骗的转账,一部分用来毒品贩卖的资金转账,还有一部分是用来境外网络赌博的资金转账。”

目前,方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大溪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赵宸锋还说:“(近阶段)大溪派出所一共抓获帮助网络信息犯罪嫌疑人员12名,这12人基本上都已经刑拘了,对于广大市民我想说的是,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不要为了蝇头小利来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支付宝和微信账号,因为这些支付工具你卖给别人的话,都有可能成为帮助其他人进行网络犯罪的工具。”(素材来源:台州文化生活频道 实习编辑:杨诗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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