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教授骚扰女研究生,解聘后向学校索赔77万,判决结果来了
事件原委:
厦门大学某学院教授姜某因带领研究生出差福州期间,利用自己导师身份,将研究生整晚滞留于自己的酒店房间,且在该研究生拒绝的情况下,对其作出搂抱等不正当的肢体接触行为被厦门大学解聘。
此事曾经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导师骚扰女研究生的事情时有发生,每次也都会引起大家的关注。可是这件事情与以前又略有不同,这位教授被学校的处置结果很不满意,之后反过来向学校索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事件发生4天后,厦门大学根据规定,责成学校附属医院立即对姜某除名,解除与姜某劳动合同。按理说,学校处理后,对于犯事的老师来说,应该低调冷处理。没想到,这位姜姓教授不服学校的处理结果,辩称“自己与女研究生之间没有支配关系,不存在利用职权或优势地位迫使学生就范的情形,也未骚扰研究生。共处一室起因是学生主动,二人仅是暧昧。”
于是姜某开始了自己的“维权”之路:
一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示裁决学校赔付工资奖金等经济损失45万元,但被驳回。
二是仲裁被驳回后,向当地区法院起诉,索赔56万元。一审判决被驳回。
三是再次向厦门中院上诉,要求学校支付77万元赔付。如今最新的判决结果来了,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真有意思,这位姜姓教授对自己被处理似乎感觉到很委屈,一直很执着地向“维权”,重点是索赔因被处理而损失地经济损失几十万元,而且索赔的金额逐渐增加。而且,申诉的理由居然说是“学生自己主动,两人关系暧昧”。对此,试问这位姜姓教授:
第一,如果当时所发生的事情是女研究生主动,两人晚上共处一室仅仅是暧昧,那么,学生最后为什么要举报教授?难道是学生设下圈套,坑害导师?那么这位学生图什么呢?勒索还是有其它超出学生应有的要求?显然没有,要是有的话,这位姜姓老师不可能不提。
第二,不管是仲裁,还是法院审判环节,都有女研究生手机录音材料、短信记录、谈话笔录等相关证据证实,证据确凿翔实。而姜姓教授对事情没有任何实际性证据,只是说“学生主动,两人关系暧昧。”从导师和学生的现行关系来看,正常情况下来说,导师是处于强势地位,学生相对弱势。有多少女研究生会向自己的导师“主动”呢?不符合常理。
近年来,导师利用自己优势身份,骚扰学生的事情时有发生。而很多时候,对于处于弱势的学生来说,一来害怕担心自己学业受到影响,只能忍气吞声;二是对于女学生来说,有时候为了顾及自己名声,也不敢声张。因此,哪怕是被导师欺负了,也只好躲着,这样有可能会助长导师的气焰。如今厦门大学发生这等事,从学校、仲裁委、法院等各方面,都是坚持对此事严肃处理,对那些有此歪心思的、缺乏师德的老师敲了一个警钟。
对于厦门大学这位姜姓教授,你们觉得他的申诉理由可能性有多大?欢迎发表你们的观点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