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全市域实施“双控”制度

近日,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南通实行覆盖全市域的地价房价精准化“双控”制度。

据住房与建设法治调研中心了解,“双控”制度是指全市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均采取“控房价、控地价” 方式供应, 严格控制土地溢价率。对居住与商业、办公等混合类用地,可采取“控房价、竞地价”方式。

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引导作用,按照“保一限二禁三”的原则对现有贷款额度进行调整,引导合理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购房。监管部门将加强个人住房贷款规模管理,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强化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审查;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抵押贷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

通知还明确要求,各县(市)、通州区、海门区要编制本地区“一城一策”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建立房地产调控考核问责机制,把“房价指数调控目标”纳入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不力、土地和商品住房价格波动大、未能实现目标任务的县(市、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我市还将成立房地产调控工作督察组,加大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

下一步,南通市将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努力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和城市破旧片区更新,着力改善困难群体和原住户居住条件;扩大人才公寓建设规模,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多层次的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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