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企业出租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
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请问我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收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二)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综上,你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应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中,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也可以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9%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出租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9%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