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宋桂镇的明朝古建筑——“七宅”

国 之 有 史  ·  家 之 有 谱

从车岗村委会所在地往左走1华里,一所古老的住宅映入眼帘,它就是远近闻名的“七宅”,它由初来宋桂定居的叶、赵、朱、刘、余、黄、吴七姓始祖共同耗资所建,并在尔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和睦相处的住宅。

这七姓始祖为:叶姓的叶文隆,赵姓的赵惟富,朱姓的朱宗圣,刘姓的刘全振,余姓的余玉,黄姓的黄志岳,吴姓的吴君瑞。他们为明代广东长县(今五华县)、兴宁县、程乡县(今梅县市)人氏,于万历六年(1578)相约迁徙东安县(今云浮县),后在宋桂车岗筑邑定居。至于为何迁来东安,查阅仅存史料(叶族老人锡桃先生所藏“族谱”)均无记载,但据诸长者共同说法为:其七员均触犯明万历法度,朝庭派官军缉拿,他们恐遭屠戮,遂密约西迁。他们抵达东安后,禀呈东安县萧县主备案造册登记。他们当时所辖之范围是:现在宋桂车岗村的全部、凤塘村的一部、宁坡村与东坝镇交界的副产品。范围划定后,又蒙萧县令派人与之尺量所辖范围之耕地,总数为1422亩有奇。

“七宅”竣工后,七姓家相继迁来,根据明万历十九年(1591)七姓代表所订立的分田合同,把1422亩耕地“平均分为四十四份半”推知,当时七姓人口总数为45人以上。合同规定:各姓所分值之田地毗邻之山场亦归其所管辖。并指出:“各户宜遵守,不许妄生计较,互相采夺”,同时声明:“如有此等,各执合同赴官告证,其造端者甘守重罪,其田复官。”

七姓分完耕地山场以后,各均按所分值之土地范围重新建住宅以利管辖和耕作,叶姓所分值现在的车岗,大大秧地,灯背三个地方(现在是三个村,百分之九十二是姓叶),经七方协商,“七宅”合理地让给叶姓。赵姓分布在现在车岗村管辖);朱姓居住在马安村的塘底;余姓居住在宁坡村横当;黄姓居住在宋桂村的白花;吴姓居住在宋桂村的河背。

“七宅”位于车岗村的东头,在宋桂河西岸的龟山下与现在的车岗小不毗邻。座西向东,屋宇是梁架结构,斗拱、雀替等齐全,具有中国古代建筑艺术的特色。它是采用均称号衡对称的方式,沿着纵横轴线与横轴线进行设计。建筑物分为7座,排列规整。座与座之间有一个小庭院,两旁有厢房和附廊,建筑物占地面积为4200平方米。据说先前每姓各居其一。每座建筑风格雷同,都是杉木结构的砖瓦房,瓦顶两头均砌成半圆形装饰(即农村谓之“镬耳”)瓦脊用浅红,猪肝两色调抹,并雕摹有日月星辰,鸟兽虫鱼之态,但因年代湮远,“镬耳”风化,各现住户业已将其拆去,改为砖砌瓦脊,其原有屋脊之花纹图案亦已斑斑脱落,但仍依稀可见。其内部结构,入门是一个宽敞的大厅,厅底就是屏风,楹梁。屏风、椽子均雕有精美的图案和花纹,匠心独具,雅而不俗。越过屏风进入背面就是一个大天池,两厢各有一门口入内,里面有客厅、书厅,厅前有石制的花盆,花盆以外就是金鱼池,池中有假山、喷泉,颇为幽雅,但要惜各住户管理不善,现已残破不堪了。

走完七座,最后面是一个占地亩许的大花园。奇花异草早就“凤去台空”了,但见两棵荔枝树枝繁叶茂,赫赫而立。此荔枝核小、肉脆、清甜。至于其树龄多长,是何优良品种,则有待识者鉴别了。

逝者如斯,物换星移,七姓的后裔已分布各地繁衍生息去了,但是具有418年历史的“七宅”仍焕发着其古老的光华。

宋桂七宅:四百年前的和谐大家庭

听说郁南县宋桂镇车岗村,有一座明朝建造的古老大屋叫“七宅”(又名七姓宅)。多年来,笔者多次想抽时间去探访,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成行。近日,在一次下乡工作中,顺路来到“七宅”,了解到它鲜为人知的历史故事。何为“七宅”?简单用一句话解释就是七种姓氏(叶、赵、朱、刘、余、黄、吴)的人合资建成的居屋。

“七宅”的建造

笔者观赏这座古老大屋后,专访了大屋的后人叶国强。他是一位年过七十的退休教师,但身体很健康,热情好客,说话中气十足。当笔者要了解这座大屋的来龙去脉时,他拿出一本厚厚的族谱,滔滔不绝地说开了。原来,这座大屋始建于明万历6年(公元1578),距今已有428年历史。据有关史料记载,这些年来,明朝抗倭名将张元勋平定了瑶乱(即瑶族人的暴乱),方圆百余里人心安定,人们安居乐业。建造“七宅”的始祖赵惟富、朱宗圣、刘全振、叶文隆、余玉奎、黄志岳、吴君瑞这7户人,他们于明万历6年(1578)从广东长县(今梅州市五华县一带)迁居到今宋桂镇车岗村(当时由东安县管辖)定居。这里一带方圆10多公里荒无人烟,是一块与世无争、自由开发的好地方。当时,虽然平定了瑶乱,但还有部分瑶民在这一带生活,瑶民欺负汉人的事还有发生。他们为了防范瑶民的欺负,于是7姓人合建一座大屋,叫“七宅”,最早建的就是目前这座大屋的后半部分。在当时特定的环境里,他们过的就是共产主义式的生活,即共住、共劳动、共食饭,只有共同财产,而没有私有财产。他们只有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开垦田地,耕种作物。

他们为何迁来东安?没有找到确切的依据。但当地部分长者流传这样一种说法:其七姓的户主均触犯明万历法规,朝廷派官兵揖拿,他们恐遭屠戮,才密约西迁。他们到达东安后,禀呈东安县萧县主备案造册登记。并划定他们所辖的范围是现在宋桂镇车岗村的全部,凤塘村的一部分,宁波村与东坝镇交界附近一带地方等。范围划定后,县衙前来量度所辖范围耕地,总数为1422亩。

他们共同居住了12年后,由于人口发展了,就共同在旧居(七宅)的前面扩建了同样大的屋。在这期间,他们继续过着共产主义式的生活,但对居室的分配细化了一些。他们随着人口的增长,劳动力的增多,开垦的田地也不断增多。

到了明万历19年(公元1591)间,他们的人口增长到约45人以上。由于人多了,虽然人与人之间没有什么矛盾,但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爱好等有所不同,有人提出将田地分开经营。经过他们共同协商,达成了分田地合同书(目前还有记载),把1422亩耕地“平均分为44份半。刘姓、余姓、吴姓分到今凤塘村一带的田地,叶姓、赵姓分到今车岗村一带的田地,朱姓分到今马安村一带的田地,黄姓分到今宋桂村一带的田地。合同订明:“各姓所分值之田地,毗邻之山场亦归其所管辖。”合同强调:“各户宜遵守,不许妄生计较,互相采夺。”合同声明:“如有此等,各执合同赴官告证,其造端者甘受重罪,其田复官。”由此可见,他们对各种各样的矛盾都防范于未然。从此,他们为了方便耕作,有的开始在自己所值的田地附近搭建简陋住处,主要用于中午煮食以及防雨。时间长了,有的需要连续几天才能干完农活,干脆住在简陋的住处。随着时光的流逝和人口的增长,“七宅”的住宿已显得越来越狭窄了,他们便在自己田地附近的住处定居。渐渐地,他们就从“七宅”迁移到附近靠近耕作的地方居住。过了一段时间,经七姓人共同协商,将“七宅”合理地让给叶姓。从此,赵姓分布在现车岗村居住;朱姓分布在现马安村的塘底居住;余姓分布在现宁波村横当居住;黄姓分布在现宋桂镇白花一带居住;吴姓分布在现宋桂村的河背一带居住。

据叶姓族谱记载,他们7姓人家同住期间,亲如兄弟,同辈人都以兄弟姐妹相称,以兄弟姐妹排辈。因此,他们7种姓的男女之间连续25年没有婚姻关系。直到万历30年(1602),叶姓的男青年叶秀均才与朱姓的女青年朱女士结婚,这是“七宅”后代第一对新婚夫妇。但在他们结婚时,双方都不在“七宅”居住了。

“七宅”的人,在生活较为贫困的情况下,十分重视教育。就叶姓而言,到第4代的叶志生,他一共生有10个儿子,就有8个外出当官,有1个在家务农,有1个青少年时代病故。

“七宅”的现状

随着人口和经济的发展,迁离“七宅”的人们逐渐建起了新房子,安居乐业了。目前,在“七宅”居住的只有两个人,都是叶姓人。其实,他们都另有住房,只是喜欢这座古老大屋清静凉爽。

由于年久失修的原因,“七宅”显得有点荒凉。前座,门口正厅还算好,周围没有多大的损坏,每逢农闲和下雨天,都有人在这里娱乐,打扑克、捉象棋、打麻将或聊天等。但天井周围的瓦片已经损坏部分,每逢雨天,多处漏雨。正厅两旁的附屋,已经开始崩溃,屋顶没有瓦片,只有一些稀疏的木条,地上杂草丛生。大屋左侧的金鱼池、厨房、小房等已经破损,地面布满了青苔。“七宅”的后座,有部分墙体已经崩塌,两旁附屋也是这样,杂草丛生。屋内的墙体调色、墙画等有褪色迹象,独具明朝建筑特色的“镬耳”,有部分开始风化等。屋后面大花园的奇花异卉已经有部分不存在了,只有2棵枝繁叶茂的荔枝树。总之,从目前状况来看,如果不及时修缮,在不久的将来,“七宅”将在人们的视野中损失。

“七宅”的价值

这座古老大屋,总占地面积为4200平方米,从建筑学的角度去考究,有它的独特之处,主要表现在:屋宇是梁架结构,斗拱、配套设施齐全,独具中国明朝建筑艺术特色。它采用均称号衡对称的方式,沿着纵横轴线与横轴线进行设计。建筑物分为7座,排列规范整齐,座与座之间有一个小庭院,两旁有厢房和附廊。据说,先前每姓各居其一。每座建筑风格雷同,都是杉木结构的砖瓦房,瓦顶两头均砌成半圆形装饰(当地人称之为“镬耳”),瓦脊用浅红猪肝两色调抹,并雕摹有日月星辰,鸟兽虫鱼之态;屋脊梁还有花纹图案等,虽然年长日久,但仍依稀可见。其内部结构,入门是一个宽敞的大厅,厅底就是屏风、楹梁。屏风、柱子均雕有精美的图案和花纹,匠心独具,雅而不俗。越过屏风进入背面就是一个大天池,两厢各有一门口入内,里面有客厅、书厅,厅前有石制的花盘,花盘以外就是金鱼池,池中有假山、喷泉,颇为幽雅。但是,有少数由于各户保管不善,有损坏现象。屋后面,是一个占地一亩多的大花园,曾栽植各种各样的奇花异卉,这2棵荔枝树也与众不同,具有核小、肉脆、清甜等优点。至于其树龄多长、何种优良品种均无传说,只有待专家研究鉴定。据有关专家认为,“七宅”的建筑特色与建筑技艺,是集梅州与南江流域之精华,也是南江流域建筑史上的一大创举,至于建筑师傅是何地人?何许人?均无记载,也无流传。这是建筑技术上的一大亮点。

在418年前的封建社会,他们能够7种姓氏的人共同建一间大屋,并且共同居住,这也难能可贵。当然,在我国各地的古老大屋也不少,有各种各样的大宅、大围屋,小的能住100多人,中等的能住500至600人,较大的能住1000多人,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同姓氏的。笔者查阅了不少相关资料,7种姓氏共同建一座屋并且共同居住在一起的还没有,在全市没有,在全省也没有,也许全国都没有,这一点,也是南江流域居住群体的一个亮点。在倡导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他们和谐相处的奥妙值得今人研究,对我们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

“七宅”目前的利用价值,笔者认为:除具有研究其建筑技艺外,可以把它与西宁(建城)古庙、连滩光二大屋、张公庙、大湾古建筑群等联系在一起,作为古建筑开发旅游。与此同时,结合当前创建和谐社会的实际,把它建设成为创建和谐社会的教育基地,用明朝和谐大家庭的真实事例教育当今的群众,这价值是无法用金钱去衡量的。

[End]

🍃广东宋桂叶氏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