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活学活用--用道德经处事治世(三)
廿一、遵道而行,以德立身
原文: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
[译文]
大德的形态,是由道所决定的。“道”这个东西,没有清楚的固定实体。它是那样的恍恍惚惚啊,其中却有形象。它是那样的恍恍惚惚啊,其中却有实物。它是那样的深远暗昧啊,其中却有精质;这精质是最真实的,这精质是可以信验的。从当今上溯到古代,它的名字永远不能废除,依据它,才能观察万物的初始。我怎么才能知道万事万物开始的情况呢?是从“道”认识的。
[引语]
从本书第一章起,老子就指出“道”是宇宙的本原。但这个本原“道”,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呢?对此问题,学术界的解释不同,就出现“道”是唯心主义的和“道”是唯物主义这两种观点。本章中,老子进一步发挥第十四章关于“道”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的观点,明确地提出“道”由极其微粘的物质所组成,虽然看不见,无形无象,但确实存在,万物都是由它产生的。在本章里,老子还提出“德”的内容是由“道”决定的,“道”的属性表现为“德”的观点,集中地描述了“道”的一些特点。一章、四章、十四章、本章和二十五章,是研究老子哲学思想的核心——道的性质问题的重要篇章。
[评析]
学术界一派观点认为老子的“道”不是物质实体,而是绝对精神之类的东西,这种观点有待商榷。我们的观点是倾向于“道”具有物质性的这种意见。因为老子说了“道之为物”,又说“道”中有物、有象、有精,这显然不属于观念性,而是属于物质性的东西。在以后的章节里,还将遇到此类问题。
此外,关于道与德的关系问题,老子的意见是:“道”是无形的,它必须作用于物,透过物的媒介,而得以显现它的功能。这里,“道”之所显现于物的功能,老子把它称为“德”,“道”产生了万事万物,而且内在于万事万物,在一切事物中表现它的属性,也就是表现了它的“德”,在人生现实问题上,“道”体现为“德”。
[感悟]
道是一切的本源,天地万物都是由道而生。
它虽然无形无相,眼不能见,“惟恍惟惚”却又真实存在。
道虽无形,但想要发现它,就要通过“道”的一些载体,比如“德”。
孔德之容,唯道是从。即是说,“德”以“道”为依据,服从道的指引。
在很多人的内心的宇宙世界里,有着不能确定的信仰,生活是为了什么,很多人都无法给自己一个准确的答复,甚至还有常青藤名校生赴叙利亚参加恐怖组织IS的事件。
因为道的存在,使我们知道应该什么而行。脱离了道,我们便被排在道之外,活在自己的狭隘的世界,难以取得成功。
以德立身,便是遵循大道而行的一种。
以德立身,是支撑一个人走向成功的必备的内在品质之一。
“诚信”便是“大德”之一。
《韩非子》中说:“巧诈不如拙诚。” 韩非子的这句话是说,与其运用巧妙的方法来欺瞒他人,不如诚心诚意地来对待别人。
巧诈只能得逞一时,但时间一久就露馅了;拙诚是指诚心做事交友,时间久了就会赢得大多数人的信任。
宽仁大度”也是一种“大德”。
为人处世,做事不要太绝,要与人为善。路窄不妨退一步,让对方先过;好处、利益多让给别人三分又何妨。
遵道而行,以德立身,明礼诚信,泽己及人。
附《诗译道德经》
廿二、若欲保己,必先屈己
原文: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译文]
委曲便会保全,屈枉便会直伸;低洼便会充盈,陈旧便会更新;少取便会获得,贪多便会迷惑。所以有道的人坚守这一原则作为天下事理的范式,不自我表扬,反能显明;不自以为是,反能是非彰明;不自己夸耀,反能得有功劳;不自我矜持,所以才能长久。正因为不与人争,所以遍天下没有人能与他争。古时所谓“委曲便会保全”的话,怎么会是空话呢?它实实在在能够达到。
[引语]
这一章,老子从生活经验的角度,进一步深化了第二章所阐释的辩证法思想。第二章重点讲的是矛盾的转化。本章一开头,老子就用了六句古代成语,讲述事物由正面向反面变化所包含的辩证法思想,即委曲和保全、弓屈和伸直、不满和盈溢、陈旧和新生、缺少和获得、贪多和迷惑。他用辩证法思想作用观察和处理社会生活的原则,最后他得出的结论是“不争”。
[评析]
普通人所看到的只是事物的表象,看不到事物实质。老子从自己丰富的生活经验中总结出带有智慧的思想,给人们以深深的启迪。生活在现实社会的人们,不可能做任何事情都一帆风顺,极有可能遇到各种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老子告诉人们,可以先采取退让的办法,等待,静观以待变,然后再采取行动,从而达到自己的目标。
在《庄子·天下》篇中,庄子说老子之道是“人皆求福,已独曲全。曰,‘苟免于咎’。”这里说的“曲全”,便是“苟免于咎”。老子认为,事物常在对立的关系中产生,人们对事物的两端都应当观察,从正面去透视负面的状况,对于负面的把握,更能显现出正面的内涵。事实上,正面与负面,并非截然不同的东西,而是经常储存的关系。普通人只知道贪图眼前的利益,急功近利,这未必是好事。老子告诫人们,要开阔视野,要虚怀若谷,坚定地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但是如果不考虑客观情况,一味蛮干,其结果只能适得其反。
在“曲”里存在首“全”的道理,在“枉”里存在着“直”的道理,在“洼”里存在着“盈”的道理,在“敝”里存在着“新”的道理,因而把握了其中的奥秘,就可以做到“不争”。事实当然并非完全如此,有些事不争也可以取得成功,有些事不争就不能取得成功。
【感悟】
世間一切事物都是相對的,有舊必有新,有低必有高,有多必有少,有曲必有直。甚至人的行為,以及由此行為造成的結果也是相對的。
我們經常聽到別人說:你應該堅持理想,你應該保持頭腦清醒,你應該保全自己。你聽後不可能質疑他所說的義理,但你有理由懷疑他說話的成效。因為他只說「應該」,而沒有說怎樣做才能達到要求。老子就是一位善於告訴人「怎樣」的人。老子說:如果你想保全自己,就應該先讓自己委屈。如果你堅持真理,不妨先讓自己受點冤枉,如果你想得到,應該先別起貪念。有人以為這是老子謀略,如果真的這樣想,便是太不了解老子的深層義理了。設想,你正與人爭論,兩不相讓的結果只會各行各的,於事無益。如果你這時退一步,讓氣氛和緩,彼此都能心平氣和的時候,再行討論,豈非更好?當群情激憤指責你的時候,儘管你雄辯滔滔,群眾只會更加憤怒,從而百口莫辯。如果這時你能夠受點委屈,事過境遷,可能謠言止於智者。
附《诗译道德经》
廿三、“不言之教”、自然得道
原文: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译文]
不言政令不扰民是合乎于自然的。狂风刮不了一个早晨,暴雨下不了一整天。谁使它这样的呢?天地。天地的狂暴尚且不能长久,更何况是人呢?所以,从事于道的就同于道,从事于德的就同于德,从事于失的人就同于失。同于道的人,道也乐于得到他;同于德的人,德也乐于得到他;同于失的人,失也乐于得到他。统治者的诚信不足,就会有人不信任。
[引语]
这一章和十七章都是相对应的。十七章揭示出严刑峻法的高压政策,徒然使百姓“畏之侮之”。因而希望统治者加以改变。前面几章已多次阐明“行不言之教”、“悠兮其贵言”、“多言数穷”等类似的话,本章一开始便继续阐述“希言自然”的道理。这几个“言”字,按字面解释,是说话,内含的意思都是指政教法令。老子用自然界狂风暴雨必不持久的事实作比喻,告诫统治者少以强制性的法令横加干涉,更不要施行暴政,而要行“清静无为”之政,才符合于自然规律,才能使百姓安然畅适。倘若以法令戒律强制人民,用苛捐杂税榨取百姓,那么人民就会以背戾抗拒的行动对待统治者,暴政将不会持久。
[评析]
在这一章里,老子说得道的圣人(统治者)要行“不言之教”。他说,只要相信道,照着做,就自然会得到道。反之,就不可能得到道。在本章里老子举自然界的例子,说明狂风暴雨不能整天刮个不停、下个没完。天地掀起的暴风骤雨都不能够长久,更何况人滥施苛政、虐害百姓呢?这个比喻十分恰切,有很强的说服力。它告诫统治者要遵循道的原则,遵循自然规律,暴政是长久不了的,统治者如果清静无为,那么社会就会出现安宁平和的风气,统治者如果恣肆横行,那么人民就会抗拒他;如果统治者诚信不足,老百姓就不会信任他。纵观古今中外的历史,哪一个施行暴戾苛政的统治者不是短命而亡呢?中国第一个封建中央集权的王朝秦王朝仅仅存在了一二十年的时间,原因何在?就是由于秦朝施行暴政、苛政,人民群众无法按正常方式生活下去了,被迫揭竿而起。另一个短命而亡的王朝隋朝何尝不是因施行暴政而激起人民的反抗,最后被唐王朝所取代呢?历史是一面镜子,它反映出的是统治者清静无为,不对百姓们发号施令,强制人民缴粮纳税,那么这个社会就比较符合自然,就比较清明纯朴、统治者与老百姓相安无事,统治者的天下就可以长存。
[感悟]
这一章专门教人少说话,顺任自然。
老子反复强调一个铁的规则,那就是因果报应的规则。如果某一位统治者遵循的是清静无为的“道”,表现的是符合自然无为的“德”,那么人民必定会回报你清静、柔顺的“道”与“德”;你以诚信对待人民,人民必然回报你诚信,你的统治才能长久。这种统治就是第一个层次“人不知有之”。这个因果律,佛家说的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儒家说的是“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既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附《诗译道德经》
廿四、躁进厉行,人所不受
原文:跂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于道也,曰余食赘形,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译文]
踮起脚跟想要站得高,反而站立不住;迈起大步想要前进得快,反而不能远行。自逞已见的反而得不到彰明;自以为是的反而得不到显昭;自我夸耀的建立不起功勋;自高自大的不能做众人之长。从道的角度看,以上这些急躁炫耀的行为,只能说是剩饭赘瘤。因为它们是令人厌恶的东西,所以有道的人决不这样做。
[引语]
在本章里,老子用“企者不立,跨者不行”作比喻,说“自见”、“自我”、“自矜”的后果都是不好的,不足取的。这些轻浮、急躁的举动都是反自然的,短暂而不能持久。急躁冒进,自我炫耀,反而达不到自己的目的。本章不仅说明急躁冒进、自我炫耀的行为不可恃,也喻示着雷厉风行的政举将不被人们所普遍接受。
[评析]
在帛书甲、乙本中,这一章都抄写在二十二章前面,因为此章与二十一章内容相一致,叙述用的语气、语言也是一种风格。这样的排列顺序,或许是有道理的。本章所具体阐述的问题,仍然是有关社会政治及其得失的内容,同时还包含有辩证法的观点。即“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这些表现及其结果往往是对立的、相互矛盾的。这是老子思想中极富精义的部分。不过在这其中仍然贯穿着以退为进和所谓“委曲求全”的处世哲学。这种观点、这种态度绝不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采用的,而仅是对现实斗争中某种情况下可以采用的策略,这虽然说不上是在逃避现实的政治斗争,但表面上给人的印象却是消极退守、防御。当然,这是老子哲学思想的一贯主张。不过在现实生活中一定要灵活运用,它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感悟]
人生在世,总有立有行。要想站得稳站得久,必当脚踏实地,如脚底生根。如若脚根离地,踮着脚尖站立,固然可以看得远些,然而却不可长久,跂立,有违站立之道,故而不可长久。若是前行,则当一步一个脚印,不疾不徐,稳步而行,这样可以致远。如若三步并作两步,跨步而行,固然可以奔跃前进,然而却不能持久。跨行,亦有违行走之道,故而不可远行。固执己见的人,算不上明智;自以为是的人,未必得到大家的认可;有点功劳就自吹自擂的人,很亏就会失去人们对他的尊敬;自高自大,总觉得比别人优秀的人,未必真有什么长处。为什么这样说呢?就好比残渣剩饭无论如何不能作为美味佳肴来对待,它只能让人厌恶,给人带来累赘。真正得道有德之人是不会这样的。
思考老子的智慧,对我们深有启迪:
有理想、有欲望、有追求,本身没有错;若目标超越了自己可能达到的高度,就可能成为错误的。
欲速则不达,过犹不及。
凡事皆有度,自信不可过。
附《诗译道德经》
廿五、道法自然,安身立命
原文: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
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听不到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体,寂静而空虚,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永不停息,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可以作为万物的根本。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所以勉强把它叫做“道”,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又返回本原。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人居其中之一。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而道纯任自然。
[引语]
截止本章,我们对老子的“道”,已经有了几点基本的了解。这一章,老子描述了“道”的存在和运行,这是《道德经》里很重要的内容。主要包括:“有物混成”,用以说明“道”是浑朴状态的,它是圆满和谐的整体,并非由不同因素组合而成的。“道”无声无形,先天地而存在,循环运行不息,是产生天地万物之“母”。“道”是一个绝对体。现实世界的一切都是相对而存在的,而唯有“道”是独一无二的,所以“道”是“独立而不改”的。在本章里,老子提出“道”、“人”、“天”、“地”这四个存在,“道”是第一位的。它不会随着变动运转而消失。它经过变动运转又回到原始状态,这个状态就是事物得以产生的最基本、最根源的地方。
[评析]
关于“道”的性质和“道”的规律,其基本点在第一、四、十四、二十一和本章里都看到了。即“道”是物质性的、最先存在的实体,这个存在是耳不闻目不见,又寂静又空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永远存在,无所不至地运行而永不停止。任继愈说:“道不是来自天上,恰恰是来自人间,来自人们日常生活所接触到的道路。比起希腊古代唯物论者所讲的“无限”来,似乎更实际些,一点也不虚玄,可能人们受后来的神秘化了的‘道’的观念的影响,才认为它是状态的物体,包括有和无两种性质,由极微小的粒子在寥廓的虚空中运动所组成。它是独立存在的,也不依靠外力推动。宗教迷信的说法,认为上帝是世界的主帝者,但老子说的‘道’在上帝之前已经出现;传统观念认为世界的主宰者是‘天’,老子把天还原为天空,而道是先天地而生的。道产生万物,是天地之根,万物之母,宇宙的起源。”汤一介说:“老子讲的道是先于天地存在,只是说在时间上先于天地存在,而不是在逻辑上先于天地存在。老子讲的道虽是无形无象,但不是超空间的,而是没有固定的具体的形象,这样的道才可以变化成为有固定具体形象的天地万物。”这种观点是很中肯的。老子曾说“道在物先”,又说“物在道中”,这种判断是把“天地”作为“物质”的同义语了。
【感悟】
人向地学什么?
——学做“大地母亲”(人无创造生命的能力,生和死都一样了)
人向天学什么?
——学“天时”(太阳从来都从东升,往西落;24小时从不误差。人只有守时守信了,才守得住生命。)
人向道学什么?
——学“自然规律”(是鱼就在水里游,是鸟就在天上飞,人若要违背这一自然规律,就是在蔑视生命。)
附《诗译道德经》
廿六、静重不轻躁,基业永固
原文: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是以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虽有荣观,燕处超然。奈何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轻则失臣,躁则失君。
[译文]
厚重是轻率的根本,静定是躁动的主宰。因此君子终日行走,不离开载装行李的车辆,虽然有美食胜景吸引着他,却能安然处之。为什么大国的君主,还要轻率躁动以治天下呢?轻率就会失去根本;急躁就会丧失主导。
[引语]
这一章里,老子又举出两对矛盾的现象:轻与重、动与静,而且进一步认为,矛盾中一方是根本的。在重轻关系中,重是根本,轻是其次,只注重轻而忽略重,则会失去根本;在动与静的关系中,静是根本,动是其次,只重视动则会失去根本。在本章里,老子所讲的辩证法是为其政治观点服务的,他的矛头指向是“万乘之主”,即大国的国王,认为他们奢侈轻淫,纵欲自残,即用轻率的举动来治理天下。在老子看来,一国的统治者,应当静、重,而不应轻、躁,如此,才可以有效地治理自己的国家。
[评析]
在二章中,老子举出美丑、善恶、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这些范畴;十三章中举出庞辱;本章又举出动静、重轻的范畴加以论述,是老子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反映。他揭示出事物存在是互相依存的,而不是孤立的,说明他确实看到客观现象和思想现象中,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存在于一切过程之中。然而,老子的辩证法思想是不彻底的。例如任继愈说:“动与静的矛盾,应当把动看做是绝对的,起决定作用的,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老子虽然也接触到动静的关系,但他把矛盾的主要方面弄颠倒了,也就是把事物性质弄颠倒了。因此,他把静看做起主要作用的方面。所以老子的辩证法是消极的,是不彻底的,有形而上学因素。这种宇宙观和他所代表的没落阶级的立场完全相适应。”(《老子新译》)这个批评,点中了老子辩证法思想的局限性。不过,就本章而言,老子的观点又是可以肯定的。他在这里论述的是万乘之国的国主怎样才能够巩固和保持自己统治地位的问题。他说“静”、“重”,评“轻”、“躁”,认为“这种轻躁的作风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立身行事,草率盲动,一无效准”。(陈鼓应语)因而一国的统治者,应当“静”、“重”,而不是轻浮躁动,才能巩固自身的统治。
[感悟]
老子在第二十五章中写到,道运行的规律是大,逝,远,反。道运行到无穷无尽之境地,必然返回。道为什么会返回?因为,“重为轻根”。重是轻的根本,无是有的根本,家是游子的根本,树根是落叶的根本,死是生的根本。一只断了线的风筝,飞翔得再远,最终仍会反转着返回大地;一个游子流浪四海,最终仍会返回家乡;一片树叶把归根,把回家当作生命的归宿;生命的归宿必将是死亡;有必然归之于无。
君子效法“重为轻根”的自然之道,必然不失去心中的家园,不失去心中的理想,不失去生命的归宿,不失去心中的道。失去了这一切,就会失去生命的根本,失去生命的本性。
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情挑浮躁则根基渐浅,根基浅则易被颠覆。
宋代苏洵所作《权书-心术篇》中曾言:“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
宋代苏轼所作《留侯论》中亦言:“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这就告诉我们,做人做事切记心浮气躁,轻举妄动只会使自己走入劣势局面。
应当稳重踏实,不轻浮;沉着冷静,不急躁;严谨慎重,不妄动。
“静”也是养气功夫的体现,不只要有智慧,还要有品德修养,并轻易就能做到的。
忙中出错不仅反映了一个人的能力,还反映了一个人的养气功夫不到家。
你若平凡一生,要懂得享受安静恬淡的生活,品味人生。
你若身居高位,更懂得静以修身。否则就会变得浮躁膨胀,妄自尊大,最终走向灭亡。
乌云遮天蔽日,暴雨来势汹汹,却都因轻而无根,不能长久。
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
附《诗译道德经》
廿七、善者为师,恶者为资
原文: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无筹算,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故善人,不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
[译文]
善于行走的,不会留下辙迹;善于言谈的,不会发生病疵;善于计数的,用不着竹码子;善于关闭的,不用栓梢而使人不能打开;善于捆缚的,不用绳索而使人不能解开。因此,圣人经常挽救人,所以没有被遗弃的人;经常善于物尽其用,所以没有被废弃的物品。这就叫做内藏着的聪明智慧。所以善人可以做为恶人们的老师,不善人可以作为善人的借鉴。不尊重自己的老师,不爱惜他的借鉴作用,虽然自以为聪明,其实是大大的糊涂。这就是精深微妙的道理。
[引语]
本章是对“自然无为”思想的引申。老子用“善行”、“善言”、“善数”、“善闭”、“善结”作喻指,说明人只要善于行不言之教,善于处无为之政,符合于自然,不必花费太大的气力,就有可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并且无可挑剔。这一章又发挥了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的道理,不从正面“贵其师”,不从反面“爱其资”,做到“虽智大迷”。因而,本章的主导思想,是把自然无为扩展应用到更为广泛的生活领域之中。
[评析]
本章所讲的内容,重在要求人们尤其是圣人要恪守“无为而治”的原则,说明有道者顺任自然以待人接物,更表达了有道者无弃人无弃物的心怀。人无弃人,物无弃物,天下的善人不善人,善物不善物,都是有用处的。善者为师,恶者为资,一律加以善待,特别是对于不善的人,并不因其不善而鄙弃他,一方要劝勉他,诱导他,另一方面也给他一个成为善人借鉴的作用。这就考虑到事物所包涵的对立的两个方面,不要只从一个方面看。浮皮潦草、粗枝大叶;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便沾沾自喜。自以为无所不通、无所不精,恃才傲气,都是不可取的。
【感悟】
老子提出五善:善行,善言,善數,善閉,善結。目的是告訴大家一個合於道的行為準則。
如果我們在行動時配合道的準則,與大道融為一體,當為則為,當止則止,行動時發自內心,這樣你的行動便不會被人覺得造作牽強,當然更不會留下「痕跡」。
老子進一步說:想擁有「五善」,就得向善人學習,本身已經是善的人,更應以不善的人為戒。
附《诗译道德经》
廿八、柔弱、退守,保身处世
原文: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
[译文]
深知什么是雄强,却安守雌柔的地位,甘愿做天下的溪涧。甘愿作天下的溪涧,永恒的德性就不会离失,回复到婴儿般单纯的状态。深知什么是明亮,却安于暗昧的地位,甘愿做天下的模式。甘愿做天下的模式,永恒的德行不相差失,恢复到不可穷极的真理。深知什么是荣耀,却安守卑辱的地位,甘愿做天下的川谷。甘愿做天下的川谷,永恒的德性才得以充足,回复到自然本初的素朴纯真状态。朴素本初的东西经制作而成器物,有道的人沿用真朴,则为百官之长,所以完善的政治是不可分割的。
[引语]
这一章重点讲“复归”的学说,前几章虽多次讲到这个问题,但本章是作为重点专讲的,给人留下的印象更为深刻。老子提出这样的一个原则:知雄、守雌,用这个原则去从事政治活动,参与社会生活。这种原则在老子所处的时代,可以作为一种生活态度的选择。当时正处在春秋末年,政治动荡、社会混乱、你争我夺,纷纭扰攘,面对这样一种社会状况,老子提出了“守雌”的处世原则。他认为,只要人们这样做了,就可以返朴归真,达到天下大治。此处还应注意,不仅是“守雌”,还有“知雄”。在雄雌的对立中,对于雄的一面有透彻的了解,然后处于雌的一方。本章所用的几个名词,代表着老子的一些基本观念。
[评析]
“朴”、“婴儿”、“雌”等可以说是老子哲学思想上的重要概念。在十五章里有“敦兮其若朴”;十九章“见素抱朴”;本章的“复归于朴”以及三十七章和五十七章都提到“朴”这一概念。这些地方所提到的“朴”的字,一般可以解释为素朴、纯真、自然、本初、淳正等意,是老子对他关于社会理想及个人素质的最一般的表述。在十章里有“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二十章有“沌沌兮,如婴儿之未孩”;本章里有“复归于婴儿”以及后面的章节中也有提及“婴儿”这个概念的地方。“婴儿”,其实也是“朴”这个概念的形象解说,只有婴儿才不被世俗的功利宠辱所困扰,好像未知啼笑一般,无私无欲,淳朴无邪。老子明确反对用仁、义、礼、智、信这些儒家的规范约束人,塑造人,反对用这些说教扭曲人的本性,这就涉及到老子所说的“复归”这个概念,即不要按照圣贤所制定的清规戒律去束缚人们,而应当让人们返回到自然素朴状态,即所谓“返朴归真”。在本章里,老子还主张用柔弱、退守的原则来保身处世,并要求“圣人”也应以此作为治国安民的原则。守雌守辱、为谷为溪的思想,自然不能理解为退缩或者逃避,而是含有主宰性在里面,不仅守雌,而且知雄,这实在是告诫人们要居于最恰切、最妥当的地位,面对社会纷乱争斗的场面。陈鼓应说,“守雌”含有持静、处后、守柔的意思,同时也含有内收、凝敛、含藏的意义。
【感悟】
动荡的春秋末年,老子提出了“知而守”处世原则。
知而守,先知而后守。
知雄而守雌,知白而守黑,知荣而守辱,这是一种内敛的智慧。
当达到“知而守”后,就会为天下谿,为天下式,为天下谷,这是一种博大的胸怀。
守雌、守黑、守辱,并不是逃避,这与知雄、知白、知荣应当是相辅相成,只有对雄、白、荣的一面了解之后,才会心甘情愿的居于雌、黑、辱的地位。
“知与守”,也可以理解为“知与行”,能让人谦虚,谨慎,聪明、耐心、沉稳、远视,不易刚愎自用,不容易被功名利禄、宠辱褒贬遮住了眼,迷住了心。
能成就一番事业的人,遇到低谷时大多善于韬光养晦,走向辉煌时才能做到功成身退。
越是锋芒毕露者,越难有所成,要知道,出头的椽子先烂。
附《诗译道德经》
廿九、因势利导,遵循客观
原文: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故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隳。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译文]
想要治理天下,却又要用强制的办法,我看他不能够达到目的。天下的人民是神圣的,不能够违背他们的意愿和本性而加以强力统治,否则用强力统治天下,不能够违背他们的意愿和本性而加以强力统治,否则用强力纺治天下,就一定会失败;强力把持天下,就一定会失去天下。因此,圣人不妄为,所以不会失败;不把持,所以不会被抛弃。世人秉性不一,有前行有后随,有轻嘘有急吹,有的刚强,有的赢弱;有的安居,有的危殆。因此,圣人要除去那种极端、奢侈的、过度的措施法度。
[引语]
要平日可以看作老子论“无为”之治,对于“有为”之政所提出的警告,即“有为”必然招致失败,“有为”就是以自己的主观意志去做违背客观规律的事,或者把天下据为已有。事实上,老子所讲的“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也不是在客观现实面前无能为力。他在这里说,如果以强力而有所作为或以暴力统治人民,都将是自取灭亡,世间无论人或物,都有各自的秉性,其间的差异性和特殊性是客观存在的,不要以自己的主张意志强加于人,而采取某些强制措施。理想的统治者往往能够顺任自然、不强制、不苛求,因势利导,遵循客观规律。
[评析]
在《道德经》里,老子多处谈到统治者应行“无为”之治。他极力宣传“无为”的政治思想,主张一切都要顺应自然,因应物性,希望那些得“道”的统治者治国安民,做任何事情都不要走极端,不要存奢望,不要好大喜功。
【感悟】
老子提倡“无为”,是告诉众生做人做事不要“刻意”为之。
为者败,执者失,要讲究顺其自然,因势利导,不强制,不苛求,不“刻意”为之,不走极端。
就像河水,如果不按河道流,非要它向河道外面流,那就要出水灾了。
“无为”,就不会固执,不会勉强,不会逆规律而行,顺其自然,就不会失败。
“有为”,则逆规律而行,即便有强权在握,有金钱傍身,也难免自食恶果。
拔苗助长,欲速不达,刻意为之,势必反之。
希望大家能够借鉴“无为”的思想,能不被一己之私而影响。
最后送上《法演四戒》,与大家共勉:
法演四戒
势不可以使尽,使尽则祸必至;
福不可以受尽,受尽则缘必孤;
话不可以说尽,说尽则人必易;
规矩不可行尽,行尽则事必繁。
附《诗译道德经》
三十、行道天助,穷黩天诛
原文: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故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是果而勿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译文]
依照“道”的原则辅佐君主的人,不以兵力逞强于天下。穷兵黩武这种事必然会得到报应。军队所到的地方,荆棘横生,大战之后,一定会出现荒年。善于用兵的人,只要达到用兵的目的也就可以了,并不以兵力强大而逞强好斗。达到目的了却不自我矜持,达到目的了也不去夸耀骄傲,达到目的了也不要自以为是,达到目的却出于不得已,达到目的却不逞强。事物过去强大就会走向衰朽,这就说明它不符合于“道”,不符合于“道”的,就会很快死亡。
[引语]
历来在解释《道德经》的学者中,有一派认为《道德经》是一部兵书。究竟它是不是一部兵书,这个问题在本章评析中再作论述,但老子具有反战思想则是无疑的。春秋战国时代,社会动荡不安,大小战争此伏彼起,给国家带来破坏,给老百姓的生活造成灾难。老子反对战争,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在本章里,老子认为战争是人类最愚昧、最残酷的行为,“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揭示了战争给人们带来的严重后果。老子主张反战的思想,无论在当时还是后世,都有其积极的意义。
[评析]
在《道德经》的这一章和下一章里老子都讲到用兵问题。但必须重申,《道德经》主要是一部哲学著作而不是兵书,他论兵是从哲学的角度,而不是军事学的角度。讲到许多哲学问题时,也涉及到军事,因为哲学与军事虽非属于同一学科,但有许多内在相通之处。他着重讲战乱给人们带来的严重后果,这是从反对战争这一角度出发的。因为战争是人类最残酷最愚昧的行为。本章中所讲“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就是讲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灾难。
唐代王真《道德真经论兵要义述》说,“五千之言”,八十一章,“未尝有一章不属意于兵也”。明未王夫之也认为《道德经》可为“言兵者师之”。近人章太炎说,《道德经》一书概括了古代兵书的要旨。他指出,“老聃为柱下史,多识故事,约《金版》、《六韬》之旨,著五千言,以为后世阴谋者法。”(《訄书·儒道》)当代学者张松如认为,八十一章中直接谈兵的,本章、下章及六十九章,共三章而已。讲哲理偶以兵事取喻者不及十章。所以《道德经》不是兵书,例如从军事学角度讲,它无论如何也不能与《孙子兵法》相提并论。在春秋战国时代,战争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哲学家、思想家们对这些社会实际问题并不会熟视无睹。他们从这些战争的过程中,观察到某些带有哲理性的问题,并上升到哲学高度加以分析研究,寻找到包括战争在内的一般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如“物壮则老”等,这无疑具有普遍的启示价值。
【感悟】
物壮则老。
宋代诗人邵雍曾在诗中写道:美酒饮教微醉后,好花看到半开时。
“好花看到半开时”,说的便是花开之时,亦是走向凋谢的开始。
世事无常,如白云苍狗,看似瞬息万变,变化莫测,但其实却并非无迹可寻。“悟道者”如老子,便能感悟到物极必反的规律:物壮则老。
如《左传·襄公十一年》中所说:“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敢以此规。”
人生在世,需怀有“自警”之心,应当得宠思辱,居安思危,富贵需记贫苦日,得意莫忘失意时。
“居安思危”并不是“胆小慎微”,而是对于事物的未来发展进行正确判断,并能够提前主动做好准备的一种智慧。
顺风顺水时,要记得积聚力量,以备不虞,有备无患。若真有顶风逆水的时候,就能从容应对,不会措手不及。
所以,要时刻警惕,未进先思退,未胜先算败,更不要贪图眼前小利而不肯脱身。
处世如此,与人相交也要警惕,受恩深处宜先退,得意浓时便可休。
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越是灿烂越短暂,盛极而衰。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每个人都是三起三落活到老,三穷三富过一生。
须知道,知足常足,终身不辱,知止常止,终身不恥。
附《诗译道德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