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状告自称被其猥亵女孩索赔五万元 他会打赢官司吗?

近日,发生在北京地铁的一则“猥亵殴打女乘客”事件引发人们热议,事件中被打女子李洋称自己5月25日下午,在地铁五棵松站上车后旁边的一名老人就蹭其胳膊和胸部,该女子向老人表示“往边挪挪”并称“小心碰着您”,却遭到暴打。

事后,有人指出打人者为知名经济观察家、社会评论家仲大军。

对于女子提出的被蹭胳膊和胸部。仲大军回应称:自己坐得好端端的,怎么可能蹭着她?相反是女孩让他“挪一挪”,很不礼貌,“纠缠不休”,他才先后打了女孩3个巴掌。

事发后,万寿路派出所通过调取车厢录像对事情进行了调查。

女孩称,派出所最终的处理结果是依照治安管理条例对仲大军拘留五日,无罚款,但因老人有心脏病暂缓执行。

仲大军认为,因为这件事,自己一直身处舆论漩涡之中,他表示:“我们这些老同志,久经风雨,经历多了。要是换个人的话,早就被这唾沫星子淹死了,你看现在海内外,我的同事,都知道我(这个事)了。”

他称女孩所发帖子对他造成的负面影响很大,5月31日下午,仲大军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当事“小女孩”李洋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洋删除微博、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50000元。

仲大军是否涉及性骚扰?是仲大军自己狡辩还是女孩诬陷?如何了解事实真相?仲大军的起诉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遭遇咸猪手、性骚扰该怎么办?

嘉宾: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主任  杜晓秋律师

方弘:案件事实是什么,双方争执不下,能够说明问题的监控录像,警方却没有公布。对这起公众关注度比较高,当事人受到舆论的恶性评价的情况下,警方应不应该公布监控录像?事实真相可以通过什么方式了解?

杜晓秋: 公安机关已经对此纠纷进行了调查并作出了处理。现在社会舆论评价是针对纠纷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事实和真相,并未针对公安机关的处理公正性本身。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不应主动公布监控录像。因为该监控录像内容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同时涉及其他公民信息隐私,对公民个人信息原则上应保密。但是,公安机关可以公布处理结果。社会公众可以从公布的处理结果中了解一些事实。

对于事实真相问题,应通过纠纷当事人持有的证据了解,比如说当时在场的证人的客观证言来了解。老人已经向法院起诉了,可以通过法院最终的裁判文书来进行了解。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可以依据申请调取当时的录像内容,以对案件事实作出正确认定。

现在对各方的说辞均不能认为是真实事实。

方弘:作为经济学家不堪忍受舆论对他的负面评价,他就准备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名誉了。本案当中如果他追究对方诽谤的话,是不是他要收集证据才是打赢这场官司的关键?在收集证据方面会不会有些难?

杜晓秋:他可以提起一个自诉案件,也就是说这位老人如果要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话,要自己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同时也提供相应的证据。这是追究女孩诽谤罪的途径。民事上的诽谤就是老人起诉女孩是否构成名誉侵权,这也应当由老人来进行举证证实这个问题。

女孩是构成一般的民事意义上的诽谤还是诽谤罪,我觉得还是要看女孩在网络上发布的言论是不是事实的问题,是不是造成了老人在人格上的贬低或者说名誉上的损害。

如果有这些表现的话,就构成民事上的名誉侵权,女孩有可能要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这是民事责任。如果出现了对老人严重的名誉损害后果,我看网上说很多关于对老人的一些影响,身体的不适啊,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会造成对方的精神严重受损,情节严重的话有可能女孩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就说女孩是否承担诽谤的一般侵权责任还是诽谤罪的刑事责任,主要看散布的是不是事实的问题,这是个核心问题。

其实,还是需要老人本人来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对于公安机关提取的监控视频,如果说仲大军提起诉讼需要这方面的证据,他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就包括当时在场的证人证言,他认为能够证实客观事实的,他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方弘:仲大军的诉讼请求是删除微博、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五万块钱。如果是仲大军的诉讼请求均有证据证实,仲大军的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杜晓秋:我觉得还是能够得到支持的。特别是赔礼道歉,删除微博、消除影响。这在民事责任方面都有具体的规定。就精神损害赔偿5万的问题,法院会根据老人受到伤害的严重程度以及在社会上造成的恶劣影响等方面来综合考虑赔偿额度。一般来说精神损害赔偿在5万左右,一般也是这样的一个额度。如果有更加严重的后果发生,也有可能高过5万。最关键是看造成的后果问题。

方弘:我想仲大军提出这个诉讼主要可能就是想给自己正名。因为现在社会上的流言蜚语对他的个人的评价也很多,关键问题就是证据问题,如果证据收集不好,他有可能败诉,如果案件最后败诉了,可能他非但没能给自己正名,而且大家对他的负面评价更多,性骚扰的行为也有可能坐实。如果败诉,仲大军要承担的什么责任啊?

杜晓秋:如果诉讼请求没有证据相支持,败诉了的话,第一,他要承担败诉的后果。第二,他要求对方承担删除微博,赔礼道歉可能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也有可能社会对他的评价会降低。

这个案子举证的主要责任可能是这位老人承担。但是,法庭会根据法律的举证责任分担,也有可能从查清事实的角度不会完完全全让仲大军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这个要看诉讼的进展来进行责任分担。如果说有录像或者有证人,那么仲大军还是有途径去获取的。至于小女孩在微博上发的一些言论的真实性,可能法庭会要求女孩也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否则的话,你发的言论没有证据支持,那本身也就是一个错误行为。

方弘:这个事件大家关注的一个行为就是在地铁等一些公共场所常见的性骚扰行为。可能因为现在大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数比较多等原因,性骚扰这样的事情屡次被媒体曝光,大家比较关心在一些公共交通工具上,如果遇到了类似的咸猪手等性骚扰行为,该怎么办的问题?

杜晓秋:这种类似的行为,我们从很多媒体上可以看到,就是在工作中也时有发生。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受害人首先要敢于发声斥责和求救,让违法人置于被动境地;再者要保留证据,比如反抗的抓痕、手机的照片、录音、录像等;最后,敢于积极报警,寻求警方处理,对于有轻微骚扰举动者,应选择远离。对于有充足证据能够证实自己受到侵害,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依法追究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方弘:这个事出来以后,连续几天都成为网友们特别关心而且是热议的一个焦点。我想让大家关心的一个点就是在于当事方仲大军为人师长,同时又是知名的学者,为此对他的负面评价特别多,比如说他不应该出手打人,而且还性骚扰。但是,事实上我们通过法律的角度来看,到底有没有性骚扰行,现在是各说一词,还不能够确认是否有骚扰事实的发生。排除法律,我们怎么看这个事儿?

杜晓秋:首先,我认为知名学者仲大军应该尊重、珍惜自己的这份荣誉。因为他也自认了打人这个细节。我觉得不管小女孩儿怎么样,她激怒你也好,不尊重你也好,我觉得老人不要主动去打人这对他来说客观上是不利的,也不利于保护他自身安全。

第二,在没有证据出现,没有证据证实之前,他是否有性骚扰的行为不能够被证实。大家应该养成一个不要传播没有根据的言论的习惯。

双方当然也可以通过诉讼,申请法院来对事实进行审理判决。纠纷处理的关键还是在于双方对各自主张的观点要有证据支持,这也是我们关注这场纠纷的一个核心问题。

这个女孩,我觉得也应该理性得来处理这个问题。毕竟对方是一位长者,我们应该从尊重的角度,当然如果说他有违法的不当行为,可以通过法律来处理。而至于在微博上发布的言论的行为如果说发布的是事实,我觉得还不怎么样。如果发布的不是事实,可能会对对方的名誉造成一定影响。

所以,在这个纠纷当中,各方当事人都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利,来克制自己的一些不当行为。

方弘:我非常赞成杜律师的观点。原本仲大军可能是有理的,但是他动手去打人,就变得没理了。现在毕竟不是一个暴力解决问题的时代,你作为一个老人又作为一个文化领域又很有地位的学者,打人确实是不对。

另外,在一些公共场所,年轻人还是应该对老年人有一些尊重。

其实如果双方都退一步,可能事情就不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了。最后,在事实还没有能够证明的情况下,我们也不去传,更不能去莫须有的罪名让这位老人去背负更多的他不应该承受的一些压力、负面评价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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