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出口欧美的要注意了
新欧盟商品安全法规
(称为《欧盟市场监管法规 2019/1020》)将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生效, 新法规要求带有 CE 标志的商品需要具有在欧盟的人员作为商品合规性联系人(“负责人”)。如果您销售的商品带有 CE 标志并且是在欧盟境外制造的,那么您需要在 2021 年 7 月 16 日之前确保:此类商品具有在欧盟的负责人。
正常出口欧洲的普通货物进口到欧洲是没有限制的,需要注意的品类有,电子产品、玩具、低电压电器、灯具类等产品,主要查该产品是否有CE标识,如果您的商品在CE认证范围中,想出口至欧盟进行销售,需注册CE认证,CE认证,产品上是否有制造商信息,如果没有,产品有可能被退回或者销毁。另外需注意:纺织品,包包,鞋子这些不要过低申报
在新规之后,您需要确保自己带有 CE 标志的商品贴有负责人的联系信息。此类标签可以贴在商品、商品包装、包裹或随附的文件上。
建议带有 CE 标志商品的品牌卖家,我们可这样做
1.首先验证商品文件是否备齐商品符合所有相关的 CE 标志要求,并且已起草相应文件(《测试报告》和《符合性声明》)。
2.预备商品指定位于欧盟境内的负责人
没有品牌商标,但销售商品带CE 标志,会受到影响吗?
如果您的商品有 CE 标志商品,但没有品牌商标,建议您确认欧盟即将发生的变化,采取相关措施,来指定欧盟授权代表人及欧盟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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