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税讯133】(2016-9-12)

【每日税讯133】(2016-9-12

Daily Taxation News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

1.印度GST宪法修正案正式生效

2.捷克议会通过财产来源法案

3.智利与百慕大签署税收信息交换协议

4.爱尔兰与蒙特塞拉特税收信息交换协议生效

5.巴拿马计划建立信息自动交换监管机制

特别推送:《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

2016年9月11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近日正式印发。纲要从规划背景、总体要求、大力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加快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努力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描绘了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纲领性文件。(中国政府网)

注:“纲要”于3月25日获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于近日正式印发。或许是“印发”,而不是“发布”,网络上未搜索到纲要原文,相关内容就看答记者问吧——(链接):

http://www.gov.cn/xinwen/2016-09/11/content_5107449.htm。

  1.印度GST宪法修正案正式生效

2016年9月8日,印度实施货物劳务税(GST)改革的《宪法第122次修正案》经总统慕克吉签署后正式成为法律生效。印度政府将依据修正案组建由中央财长和地方财政大臣组成的GST委员会,以商定GST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印度政府计划于2017年4月1日实施GST。(综合)

注:印度GST宪法修正案2015年5月6日获议会下院(人民院)通过;2016年8月3日经部分修改后获议会上院(联邦院)通过;8月8日联邦院修改的内容获人民院确认;8月12日印度阿萨姆邦议会第一个通过,至9月1日奥里萨邦议会第十六个邦通过以后,GST宪法修正案已达到过半数以上邦级议会支持的立法要求;9月8日经总统签署以后,GST宪法修正案完成立法程序正式生效。

2.捷克议会通过财产来源法案

2016年9月6日,捷克议会通过财产来源法案,修改所得税法和刑法典相关条款,以辨认纳税人以前的未税所得,即:如果纳税人的申报所得与其实际财产价值相差超过500万克朗(合18.5万欧元),则需要对其征收特别税和实施处罚;如果纳税人不能确定所得来源,而其相应的纳税义务可能又超过200万克朗,则税务部门将通过合理评估确定其应税义务,并处以不超过1倍的罚款。法案将在总统签署以后成为法律,并在法律公报公布以后的第二个月起正式生效。(IBFD)

3.智利与百慕大签署税收信息交换协议

2016年6月24日和7月21日,智利、百慕大分别在各自首府圣地亚哥和哈密尔顿签署了双边《税收信息交换协议》。(IBFD)

4.爱尔兰与蒙特塞拉特税收信息交换协议生效

2016年8月25日,爱尔兰与蒙特塞拉特于2012年12月14日签署的《税收信息交换协议》正式生效。(IBFD)

5.巴拿马计划建立信息自动交换监管机制

2016年9月8日,巴拿马法律公报公布总统委员会签发的第121号决议,授权财政部向国民议会提交法案,建立自动交换信息(AEOI)监管机制。(IBFD)

注:2015年12月4日,巴拿马财政部发布申明表明巴拿马政府承诺实施AEOI的立场。

(龚辉文 编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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